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情况的报告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
履行职责,现就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职评估及监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基本信息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28日,组织形式为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为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首席合伙人为张增刚。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从业人员总数
1391人,其中合伙人102人,注册会计师431人;注册会计师中,324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12月10日、2025年12月26日,公司分别召开第
十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和公司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继续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二、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根据《审计业务约定书》要求,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循《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及其他执业规范,依法依规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表实施审计,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对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相关内部控制进行审计,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公司2025年度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占用资金情况进
行专项审核,出具专项审核报告。
经审计,中喜会计师事务所认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均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5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5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公司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规范,独立、客观、公正地对公司财务状况发表审计意见,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在审计工作执行过程中,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审计范围、重要时间节点、人员安排、审计重点、重大会计及审计事项等与公
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充分沟通,确保审计工作顺利推进。
三、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公司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12月3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5年第八次会议,就聘任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出具审核意见。
会议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具备相应的专业能力与投资者保护能力,未发现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关于独立性要求的情形,且具有良好的诚信记录。据此,同意继续聘请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担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并将《关于聘任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的议案》提请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2026年3月18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6年第一次会议,并同步召开2025年年报第一次沟通会。
会议听取了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关于2025年度审计计划及当前审
计工作进展的汇报,就审计团队安排、公司配合情况及重点审计领域等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2026年4月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
会2026年第二次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中审计回函情况、审计结论等事项进行沟通,并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初稿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初稿。
(四)2026年4月17日,公司召开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6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会计师事务所审定的《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并同意将上述议案
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四、总体评价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循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
所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等的规定,切实履行专门委员会职能,对会计师事务所的资质条件与执业能力进行全面审核,顺利完成公司会计师事务所的续聘工作,并督促其依法依规开展审计业务,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客观性与公正性,有效发挥指导、协调与监督作用。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在2025年度公司年报审计工作中,坚持独立、客观、公正的审计原则,恪守职业操守,具备良好的专业素养,按时保质完成审计任务,审计程序规范严谨,出具的审计报告内容完整、表述清晰、结论明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张家港保税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