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5证券简称:国电电力公告编号:临2025-41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12月29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安园19号楼公司会议室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17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40790003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
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16.0044
(四)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
票相结合的方式,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8人,出席8人;
2.董事会秘书刘春峰出席会议;公司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及公司控股子公司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
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1293847715 91.8991 112679641 8.0033 1372676 0.0976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同意反对弃权序号称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1关于公司129384771591.89911126796418.00313726760.0976
及公司控3股子公司
2026年度
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关联交易,公司控股股东国家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席会议但所持股份9038709571股回避表决,不计入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
律师:吴佳雪、文洋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会的人员资格及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
2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国电电力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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