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法律意见书
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通知》,前述会议通知载明了本次股东会的召集人、召开日期和时间(包括现场会议日期、时间和网络投票日期、时间)、投票方式、股权登记日、出席对象、会议地点、会议审议事项、现场会
议登记方法、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会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其中,公告刊登的日期距本次股东会的召开日期已达20日。
(二)本次股东会的召开
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于2026年5月12日上午10:00在浙江省海宁市海洲街道钱江西路178号钱江大厦公司会议室如期召开。
本次股东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本次股东会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26年5月12日的9:15—15:00。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本次股东会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会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
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出席本次股东会会议人员的资格
(一)出席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共153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
657439230股,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8654%,其
中:
1、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理人
经核查出席本次股东会的股东、股东代理人的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及股东
登记的相关材料,出席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及股东代表共5名,均为截至
2026年5月7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
在册的公司股东,该等股东持有公司股份655890639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75.68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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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本所律师验证,上述股东、股东代理人均持有出席会议的合法证明,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2、参加网络投票的股东
根据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提供的数据,本次股东会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有效表决的股东共计148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548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1787%。
以上通过网络投票系统进行投票的股东资格,由网络投票系统提供机构验证其身份。
3、参加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
通过现场和网络参加本次会议的中小投资者股东共计150人,代表有表决权股份1952591股,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2253%。
(注:中小投资者股东,是指除以下股东之外的公司其他股东:(1)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2)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
(二)出席会议的其他人员
经本所律师验证,出席及列席本次股东会的其他人员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出席会议的资格均合法有效。
本所律师审核后认为,公司本次股东会出席人员资格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
经本所律师审核,公司本次股东会审议的议案属于公司股东会的职权范围,并且与召开本次股东会的通知公告中所列明的审议事项相一致;本次股东会现场会议未发生对通知的议案进行修改的情形。
四、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
本次股东会以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对列入议程的议案进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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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议和表决,未以任何理由搁置或不予表决。经对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的表决结果合并统计,本次股东会的表决结果如下:
1、审议《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6956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6%;反对4591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8%;弃权232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6%。
本议案审议通过。
2、审议《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6569412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42%;反对476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25%;弃权21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议案审议通过。
3、审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9547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3%;反对449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83%;弃权35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本议案审议通过。
4、审议《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6569388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38%;反对4655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708%;弃权349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54%。
本议案审议通过。
5、审议《关于董事薪酬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5619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665%;反对831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1263%;弃权463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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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议案审议通过。
6、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9583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268%;反对4598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699%;弃权21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议案审议通过。
7、审议《关于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6679457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6958%;反对4809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2874%;弃权280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168%。
本议案审议通过。
8、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7921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015%;反对6260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52%;弃权211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3%。
本议案审议通过。
9、审议《关于2026年度公司向金融机构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56777619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8993%;反对640201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
0.0973%;弃权2141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34%。
本议案审议通过。
上述议案中不涉及特别决议的议案;上述议案中涉及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
大事项议案3、7,公司已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并披露;上述议案中涉及关联
股东回避表决议案7,公司关联股东已回避表决;上述议案中不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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