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6 证券简称:钱江生化 公告编号:2026-032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实际为其提供的
是否在前期预计 本次担保是否有被担保人名称 本次担保金额 担保余额(不含本额度内 反担保次担保金额)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光 1571.428 万元 14708.00 万元 是 否耀热电”)
* 累计担保情况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0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
159059
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
42.93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
经审计净资产 50%
□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100%
□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
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30%
?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 70%的单位提供担保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2026 年 9 月 23 日,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以下简称“嘉兴银行”)签署了《最高额保证合同》,为光耀热电向嘉兴银行申请的期限为一年的人民币 4000 万元融资额度,按持股 39.2857%的比例提供不超过 1571.428 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光耀热电的其他股东均按持股比例为本次光耀热电申请的融资额度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被担保方光耀热电的担保余额为 16279.428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尚余可用担保额度为 5428.572 万元。
上述担保额度在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批准的额度范围之内。
(二)内部决策程序
公司分别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和 2026 年 5 月 12 日,召开的十一届二次董事会和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同意 2026 年度公司为参股公司和合并报表范围内的子公司提供担保的总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145401 万元(包括新增担保及已提供尚在担保期限内的存量担保金额),其中公司为光耀热电提供不超过 7000 万元的新增担保预计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限为经公司 2025 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召开 2026 年年度股东会作出新的决议之日止(详见临 2026-010、临 2026-017 号公告)。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类型 法人
被担保人名称 海宁光耀热电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参股公司市公司持股情况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39.2857%,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17.8571%,例 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14.2857%,海宁市海昌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持有光耀热电 28.5715%。
法定代表人 方海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330481MA28AY4Q36成立时间 2016 年 12 月 12 日
注册地 浙江省海宁经济开发区丹梅路 3-1 号
注册资本 贰亿陆仟万元整
公司类型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许可项目:发电业务、输电业务、供(配)电业务;建设工程施工;供暖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一经营范围 般项目:热力生产和供应;智能输配电及控制设备销售;技
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非居住房地产租赁;公共事业管理服务(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2025 年 12 月 31 日 2026 年 6 月 30 日
项目(经审计) (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 46954.79 41651.93主要财务指标(万 负债总额 51417.48 46056.55元)
资产净额 -4462.70 -4404.62
营业收入 15203.76 3796.00
净利润 -11390.80 -1341.92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保证人 1: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保证人 2:海宁市新欣天然气有限公司
保证人 3:浙江钱塘江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保证人 4:海宁市海昌新市镇建设有限公司
债权人:嘉兴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宁支行
主债权本金:人民币 4000 万元,公司按持股 39.2857%的比例担保
1571.428 万元。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保证范围:本合同约定的被担保主债权本金及利息、罚息、逾期利息、复利、
违约金、损害赔偿金、按《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确定借款人和担保人承担的迟
延履行债务利息和迟延履行金、保管担保财产的费用、保险费、实现债权和担保权利的费用和所有其他应付费用。
保证期间:主债务人履行债务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所担保的债务逐笔单独计算保证期间。若单笔债务约定债务分期偿还的,保证期间为最后一期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次日起三年。依主合同约定贷款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为宣布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本次被担保的对象为公司的参股公司,其资信良好,公司充分了解其经营情况,决策其投资、融资等重大事项,财务风险处于公司可控的范围之内,本次担保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目前光耀热电的资产负债率超过70%,短期资金压力较大,公司提供的担保有利于确保其业务的持续稳定发展,
符合公司自身利益。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于 2026 年 4 月 16 日召开十一届二次董事会,以 9票同意、0票反对、0 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 2026 年度公司及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 160630.428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43.36%;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133916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36.14%。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参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 26713.428 万元(包含本次担保事项),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7.21%。
除上述担保外,公司没有发生其他为控股股东及其他关联方、任何其它法人或非法人单位或个人提供担保情况。无逾期担保。
七、特别风险提示
本次发生担保事项被担保人光耀热电的资产负债率超过 70%,敬请投资者充分关注担保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钱江生物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 9 月 24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