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797证券简称:浙大网新公告编号:2026-026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损益、总资产、净资产等不产生重大影响。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原因及变更日期2026年6月,财政部发布了《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财会〔2026〕7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第20号》),对“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关于货币缺乏可兑换性时的会计处理及相关披露”等内容进行了规范及明确,该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2026年1月1日至《准则解释第20号》施行日新增的该解释规定的业务,企业应当根据该解释进行调整。
由于上述会计准则解释的发布,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并按上述文件规定的生效日期开始执行上述会计准则。
(二)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
(三)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执行《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颁布的《准则解释第20号》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当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也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审议程序公司于2026年8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对公司的原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并按文件规定的起始日开始执行相应会计准则。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公司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无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四、董事会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意见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20号》的要
求进行的合理变更,变更后的会计政策能够更加客观、公允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符合公司和所有股东的利益,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广大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审计委员会审议情况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实施本次会计政策变更。
特此公告。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