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0证券简称:渤海化学编号:临2025-029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拟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大信”)成立于
1985年,2012年3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制事务所,总部位于北京,
注册地址为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22层2206。大信在全国设有32家分支机构,在香港设立了分所,并于2017年发起设立了大信国际会计网络,目前拥有美国、加拿大、澳大利亚、德国、法国、英国、新加坡等38家网络成员所。大信是我国最早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首批获得 H 股企业审计资格,拥有近 30 年的证券业务从业经验。
2、人员信息首席合伙人为谢泽敏先生。截至2024年12月31日,大信从业
人员总数3957人,其中合伙人175人,注册会计师1031人。注册会计师中,超过500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
3、业务规模
2023年度业务收入15.89亿元,为超过10000家公司提供服务。
业务收入中,审计业务收入13.80亿元、证券业务收入4.50亿元。
2023 年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客户 204 家(含 H股),平均资产额 146.53亿元,收费总额2.41亿元。主要分布于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本公司(指拟聘任本所的上市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2023年度审计客户133家。
4、投资者保护能力
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和计提的职业风险基金之和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近三年,本所因执业行为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包括昌信农贷等三项审计业务,投资者诉讼金额共计1219万元,均已履行完毕,职业保险能够覆盖民事赔偿责任。
5、独立性和诚信记录
大信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6次、行政监管措施14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11次。43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2人次、行政监管措
施30人次、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21人次。
(二)项目成员信息
(1)项目组人员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徐春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03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1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的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有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2、2023年度审计报告。在节卡机器人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新致软件股份有限公司担任独立董事。
拟签字注册会计师:曹珊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24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7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9年开始在大信执业,2024年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未签署上市公司审计报告。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2)质量控制复核人员
拟安排项目质量复核人员:郝学花
拥有注册会计师执业资质。2011年成为注册会计师,2014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质量复核,2009年开始在本所执业,近三年复核过钱江摩托、绿地控股、龙腾光电、安硕信息、洪通燃气、海峡创
新、交大昂立、延华智能、昂立教育、南纺股份、曼恩斯特、力合科技等多家公司。未在其他单位兼职。
(3)独立性和诚信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
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拟签字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及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违反
《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未持有和买卖公司股票,也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其他经济利益,定期轮换符合规
定。(三)审计业务收费情况
公司年度审计费用是根据公司业务规模、所处行业和会计处理复
杂程度等多方面因素,并综合考虑审计需配备的审计人员情况和投入的工作量以及事务所的收费标准,公允合理地确定的。
2024年度公司支付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增值税),支付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增值税)。
2025年度审计费用拟定为人民币100万元(含增值税),其中年
度财务报表审计费用人民币80.00万元(含增值税),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00万元(含增值税)。与上期相比,2025年审计费用无变化。
二、续聘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审议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
定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大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在公司
2024年度财务及内控审计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大信进行了充分的
讨论和沟通,督促大信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025年5月26日,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方式召开,以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认为大信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资质、经验、专业胜任能力和投资者保护能力;在公司2024年度财
务和内控审计工作中,大信能够严格遵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客观、公允地独立进行审计,实事求是地对公司整体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内控体系建设及执行情况进行评价。同意本议案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二)董事会的审议和表决情况公司于2025年6月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生效日期
本次续聘会计师事务所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6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