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2026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
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于2026年3月23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独立董事3人,实到3人,全体独立董事共同推举王志远先生主持本次会议。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独立董事基于客观、独立的立场,对拟提交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相关议案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审核意见:
一、审议通过《关于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我们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我们认为本次转让全资子公司49%股权,是基于公司自身战略规划及业务发展需要,有利于整合资源优势,推动公司长期稳健发展。相关定价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自愿的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形。本次议案的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我们同意公司关于协议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批准,关联股东在股东会上应当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页为《天津渤海化学股份有限公司 2026 年第二次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决议》签字页,此页无正文)
独立董事:
2026年3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