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1证券简称:华新建材公告编号:2026-004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
议于2026年3月26日以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亲自出席董事
8名,独立董事张继平先生由于其他公务安排,书面委托独立董事江泓先生出席会议
并代为行使表决权。本次会议由董事长徐永模先生主持。公司于2026年3月16日以通讯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了会议通知。会议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本次董事会会议经审议并投票表决,通过如下重要决议:
1、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业绩公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报告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本公司网站
www.huaxincem.com。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2、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3、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及2026年度财务预算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4、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005公告《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5
1年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5、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006公告《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财务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6、公司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公司 2025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7、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8、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2025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董事会关于独立董事 2025 年度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9、公司 2025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表决结果:同意 9票,反对 0票,弃权0票)详情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2025 年环境、社会及管治(ESG)报告》。
10.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临2026-007公告《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1.关于建议采纳公司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草案)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拟为《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项下的关
联选定参与者,上述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公司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草案)全文请参阅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 和本公司网站 www.huaxincem.com。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2.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公司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有关事宜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由于董事李叶青先生、刘凤山先生拟为《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项下的关
联选定参与者,上述董事回避表决。
本议案已经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为高效、有序地完成公司 2026 年 H 股股份奖励计划(以下简称 “本计划”)的
相关事项,公司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本计划的相关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授权董事会确认选定参与者参与本计划的资格和条件,确定奖励股份的授予日;
(2)授权董事会在公司出现资本化发行、红股发行、供股、公开招股、股份拆
细、合并股份或减资等事宜时,按照本计划规则规定的方法对奖励股份数量及归属价(如有)进行相应的调整;
(3)授权董事会就本计划设立信托及/或委任计划受托人,并办理信托架构相关的前置法律事宜;
(4)授权董事会在本计划规定的奖励授予相关条件达成时,向选定参与者授予
奖励股份并办理授予相关的全部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选定参与者发出《奖励函》、指示计划受托人办理信托持有 H 股股份的划转与管理事宜、向联交所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等;
(5)授权董事会在奖励股份授予前,在本计划可授出奖励股份数量上限内根据
本计划实施情况对选定参与者的获授份额进行合理调整,或对选定参与者放弃获授的奖励份额进行调减;
(6)授权董事会对选定参与者的奖励股份归属资格、归属条件进行审查确认,并同意董事会将该项权利授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行使;
(7)授权董事会决定选定参与者是否符合奖励股份归属条件,并授权董事会办
理奖励股份归属的全部必需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向选定参与者发出《归属通知》、指示计划受托人按本计划规则将未归属奖励股份认定为退还股票、向选定参与者划转已
归属奖励股份,或根据本计划约定指示计划受托人通过联交所市场内交易方式出售已归属股份并向选定参与者支付对应实际售价现金等;
(8)授权董事会办理计划受托人信托持有未归属奖励股份、退还股票的日常管理事宜,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计划规则对上述股份的相关权益进行处置、配合联交所
3及相关监管机构的信息披露核查等;
(9)授权董事会实施本计划的变更与终止,包括但不限于取消选定参与者的奖
励股份归属资格、对选定参与者未归属奖励股份按本计划规则作退还股票处理,办理已身故选定参与者未归属奖励股份相关权益的继承事宜,根据本计划规则终止本计划、办理本计划终止后的信托资产处置及相关信息披露事宜等;
(10)授权董事会对本计划进行管理和调整,在与本计划规则条款一致且符合《上市规则》等适用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不定期制定或修改本计划的管理和实施规定。
但如果法律、法规、相关监管机构要求或《公司章程》规定该等修改需得到股东会或
/和相关监管机构的批准,则董事会的该等修改必须得到相应的批准;
(11)授权董事会为本计划的实施聘任受托人、财务顾问、证券公司、律师、收
款银行、会计师等中介机构,并确定相关中介机构的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12)授权董事会签署、执行、修改、终止任何与本计划有关的协议和其他文件;
(13)授权董事会就本计划向联交所、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等相关监
管机构办理审批、登记、备案、核准、同意等手续;签署、执行、修改、完成向有关
机构、组织、个人提交的文件;以及做出其认为与本计划有关的必须、恰当或合适的所有行为;
(14)授权董事会诠释及解释本计划规则,并处理与本计划相关的任何问题或争议;
(15)授权董事会实施本计划所需的其他必要事宜,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上市规则》、本计划规则或公司章程明确规定需由股东会行使的权利除外;
(16)提请公司股东会同意,上述授权自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至本计划奖励期限届满之日止一直有效。
上述授权事项,除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章、规范性文件、本计划规则、《公司章程》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上市规则》明确规定需由董事会决议通过
的事项外,其他事项可由董事长或其授权的适当人士代表董事会直接行使。
本议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13.关于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鉴于2025年12月30日公司202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取消监事会、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取消了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并结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监管制度的适时修订情况,公司对《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内部控制制度》等
14项由董事会审议通过并生效的制度进行了修订。
14.关于提请召开公司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表决结果:同意9票,
4反对0票,弃权0票)详情请参见同日披露的公司2026-009公告《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召开202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特此公告。
华新建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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