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黄和亮)
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任职独立董事期间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2025年9月15日董事会换届,本人新任为公司独立董事。
(一)个人简历
本人黄和亮,1965年出生,中共党员,福建农林大学林业经济博士研究生毕业,博士学位。现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福建省重点智库主任,福建水泥独立董事;兼任福建省中青年经济研究会副会长,福建省林业经济研究会副会长,入选福建省高等学校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2008年8月-2021年10月担任福建农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副
院长和经济类核心期刊《林业经济问题》副主编。主要从事宏观经济、农林经济的教学和研究工作。已主持完成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和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3项,省部级科研项目15项,出版专著3部;在《经济社会体制比较》《南方金融》《东南学术》《Climate Policy》和《Land》等国内外重要学术
刊物发表学术论文60多篇,获省部级科研奖励3项。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
1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公司共召开1次股东会,4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
审阅公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决同意。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姓名是否连续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实际出席两次未亲自次数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参加会议黄和亮44300否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1)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姓名黄和亮委员委员主任委员
(2)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审计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1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1次。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对相关议案均表决同意。会议情况如下:
审计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各专门委员会选举
2了新一届主任委员。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相关事项。
(四)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通过现场会谈、电话、视频、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五)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遵循商业原则,按照各项交易的具体情况,分别约定较为符合实际的定价政策,具有可操作性,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3(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公司不涉及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任职期间,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同意
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五)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形。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2025年任职期间,未发生相关事项。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
2025年任职期间,未审核相关事项。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9月,本人新任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
在工作中坚持诚信勤勉,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影
4响,未发现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各项职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合规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黄和亮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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