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2证券简称:福建水泥公告编号:2025-029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5日
(二)股东会召开的地点: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塔头路396号福建能源石化大厦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3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50849922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32.918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股东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王振兴董事长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8人,独立董事肖阳先生因公务请假;
2、董事会秘书陈胜祥先生出席了本次会议;公司其他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9275002 98.9559 1483360 0.9833 91560 0.0608
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49416022 99.0494 1363640 0.9039 70260 0.0467
3、议案名称: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550775 64.9003 1311660 33.3731 67860 1.7266
4、议案名称: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煤炭联合采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同意反对弃权
类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499195 63.5880 1364240 34.7109 66860 1.7011(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1、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5.01王振兴14704103297.4750是
5.02华万征14703012197.4678是
5.03郑建新14702998397.4677是
5.04黄明耀14702997297.4677是
5.05郑胜祥14703136497.4686是
5.06陈宣祥14705763397.4860是
2、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序号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6.01钱晓岚14704117597.4751是
6.02林传坤14703055797.4681是
6.03黄和亮14703115497.4684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1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1737929591.690914833607.8260915600.4831
3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255077564.9003131166033.3731678601.7266
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
4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煤炭联合采购249919563.5880136424034.7109668601.7011
协议的议案
5.01选举王振兴为董事1514532579.9047
5.02选举华万征为董事1513441479.8472
5.03选举郑建新为董事1513427679.8464
5.04选举黄明耀为董事1513426579.8464
5.05选举郑胜祥为董事1513565779.8537
5.06选举陈宣祥为董事1516192679.9923
6.01选举钱晓岚为独立董事1514546879.9055
6.02选举林传坤为独立董事1513485079.8495
6.03选举黄和亮为独立董事1513544779.8526(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1.本次会议议案均为普通决议案,经出席会议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表决权过半数同意,获得通过。
2.议案3《关于与集团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关联交易)的议案》及
议案4《关于与关联方签订煤炭联合采购协议的议案》,涉及3个关联股东,为福建省建材(控股)有限责任公司(持股131895707股)、福建煤电股份有限公司(持股14521000股)、福建省石油化学工业有限公司(持股502920股),该3个股东均为本公司实际控制人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的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至理律师事务所
律师:王新颖、蒋慧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均具有合法资格,本次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均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