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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水泥:福建水泥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钱晓岚

上海证券交易所 04-23 00:00 查看全文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钱晓岚)

作为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公司章程》等规定,忠实勤勉地履行独立董事职责,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个人简历

本人钱晓岚,1971年出生,会计学专业本科学历,管理学硕士学位。现任闽江学院会计学教授、硕士生导师、“会计学”国家一流专业建设点负责

人与国家一流课程“高级财务会计”负责人,福建水泥、福建富兰光学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担任福建省发展战略研究会等学术性社会团体理事和多

家企业财务顾问,为福建省工信厅和科技厅项目评审财务专家,曾获得福州市教育系统先进工作者与闽江学院“我心目中的好老师”称号。

(二)独立性说明

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以外的其他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不存在直接或者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规定的影响独立性的情形。本人独立履行职责,不受公司及其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等单位或者个人的影响。

1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参加会议情况

1.出席股东会、董事会会议情况

2025年,公司共召开2次股东会,10次董事会会议。本人认真审阅公

司提供的会议资料,对董事会各项议案进行了审慎客观的研究,必要时向公司相关部门和人员询问,并提出合理化建议,为董事会科学决策发挥了积极作用。报告期内,本人对董事会的各项议案均表决同意。

具体出席会议情况如下:

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姓名是否连续应参加亲自出席以通讯方式委托出缺席实际出席两次未亲自次数次数参加次数席次数次数次数参加会议钱晓岚1010700否1

2.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情况

(1)在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

在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任职情况如下:

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预算委员会姓名钱晓岚主任委员委员委员委员

(2)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审计委员会召开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年报工作安排、聘任财

务总监、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计划、定期报告(含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

价报告、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等事项,同意相关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审计委员会还与外部审计机构就年报审计计划及审计过程中的重大事项进行沟通。

提名委员会召开4次会议,审核通过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聘任高管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审核通过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薪酬分配、独立董事报酬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预算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审核通过年度财务预决算、年度融资计划、年度担保计划等议案,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召开4次独立董事会专门会议,审议通过关联交易、存放在财务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评估报告等事项,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亲自出席了上述会议,对相关议案均表决同意。

(二)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独立董事未行使下列特别职权:独立聘请中介机构对公司

具体事项进行审计、咨询或核查;向董事会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依法公开向股东征集股东权利;对可能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权益的事项发表独立意见。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计划和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指导内部审计部门有效运作。同时与公司聘请的外部审计机构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等进行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并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工作;结合初步审计意见,就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进行了沟通和讨论。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本人在日常履职过程中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判断,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报告期内,本人参加了“2025年福建辖区上市公司投资者网上集体接待日活动”暨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第一季度业绩说明会,听取投资者的声音,耐心解答投资者的问题,促进投资者客观、全面地了解公司状况。

(五)现场工作情况报告期,本人亲自出席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及其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并通过现场会谈、电话、视频、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管及公司其他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及时获悉公司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掌握公司经营动态,关注外部环境对公司的影响,督促公司规范运作。

3(六)公司配合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公司管理层高度重视与独立董事的沟通交流,积极主动汇报公司生产经营相关重大事项的进展情况,征求独立董事的专业意见。公司相关部门对独立董事的工作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保证独立董事能够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对独立董事提出的建议能及时落实,无任何干预独立董事行使职权的行为。

三、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报告期,本人对公司日常关联交易、与财务公司重新签订金融服务协议、与关联方签订煤炭联合采购协议、租赁办公场所(关联交易)、存放在财务

公司的资金风险状况评估报告等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上述关联交易符合公司生产经营需要,公司遵循商业原则,按照各项交易的具体情况,分别约定较为符合实际的定价政策,具有可操作性,不会损害公司或中小股东利益。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三)被收购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报告期,公司不涉及被收购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期内,本人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以及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本人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报告期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4(五)聘任承办公司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情况报告期,本人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

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审计委员会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七)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情况报告期,本人对《关于聘任董事会秘书的议案》《关于聘任副总经理的议案》《关于第十一届董事会成员候选人的议案》《关于聘任高管的议案》进行审核,经审阅拟任人员个人简历等相关资料,本人认为拟任人员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不存在下列不得被提名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管的情形:根据《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不得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采取不得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

级管理人员的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被证券交易场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此外,被提名的独立董事候选人具备独立董事任职资格,与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其独立性的关系。

本人同意相关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八)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报告期,本人对《关于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考核结果及绩效薪酬分配的议案》《关于独立董事报酬的议案》进行审核,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本人认为,公司高管人员2024年度薪酬考核及分配以公司高管人员薪酬及

5考核管理办法为执行依据,薪酬水平与公司2024年度组织业绩合同完成情

况及高管个人业绩合同考核结果挂钩,考核结果与实际经营情况相符;独立董事报酬调整方案与福建省传统行业国有控股上市公司独立董事报酬情况

基本相符,与公司的实际情况较为吻合。

(九)制定或者变更股权激励计划、员工持股计划,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条件成就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十)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拟分拆所属子公司安排持股计划报告期,公司不存在该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着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严格

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切实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在工作中坚持诚信勤勉,未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他利害关系人的影响,未发现公司侵害中小股东合法权益的情况。

2026年,本人将继续秉承忠实、勤勉、独立、审慎的原则,认真履行《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赋予的各项职权,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利用专业知识为公司合规运作和高质量发展提供建议,为董事会的科学决策提供参考意见,充分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钱晓岚

2026年4月21日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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