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上市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指引》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职的原则,认真履行职责。现就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晓岚(主任委员)、肖阳、林传坤组成。2025年9月15日董事会换届,肖阳因连续任职满6年不再担任独立董事,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独立董事钱晓岚(主任委员)、黄和亮、林传坤组成。
二、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共召开8次会议,审计委员会委员均亲自参加会议,会议情况如下:
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
与年审会计师沟通确定年度审计工作安排;审议通同意年报工作安排,要求公司按2025/1/13过《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年报工作的安计划推进年报编制工作,密切配排》合年审会计师做好年报审计工作
1.听取管理层汇报公司2024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及
重大事项进展情况审核通过《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
2.与年审注册会计师就年报初步审计意见进行沟通制评价报告》《关于续聘会计师
2025/4/153.审议《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事务所的议案》,同意提交董事4.审阅《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及2025会审议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5.审议《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2025/4/17审议《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审核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4/24审议《公司2025年一季度报告》审核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2025/8/19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含财务报告)审核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同意续聘陈宣祥为财务总监,同
2025/9/10关于聘任财务总监的议案
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选举独立董事钱晓岚为审计委员
2025/9/15选举主任委员
会主任委员
2025/10/21审议《公司2025年三季度报告》审核通过,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1三、主要工作内容情况
1.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报告期,我们对致同所的基本情况、人员信息、业务规模、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和诚信状况等进行了充分了解和审查,并对2024年审计工作进行了评估,认为致同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我们同意续聘致同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审计费用137.8万元(含税),较上年度未发生变化,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在年审过程中,我们与年审会计师保持紧密联系,就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中关注的重大事项、内部控制等进行了充
分沟通和讨论,并敦促其按照审计工作计划保质保量完成审计工作。
2.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我们审阅了公司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督促公司按审计工作计划执行。经审阅公司内部审计工作报告,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报告期,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年报及2025年一季度、半年度、三季度报告中的财务信息,认为公司财务报告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情况。
4.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
通过审阅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并与内外部审计机构沟通后,我们认为,公司遵循内部控制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较为完备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并能得到有效的执行。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内部控制制度执行的实际情况。
5.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报告期,审计委员会通过会议或其他方式,充分听取各方意见,积极协调,使管理层、内审部门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保证
2相关审计工作的顺利开展。
6.监督公司财务负责人的聘任报告期,我们对拟任人员陈宣祥同志的个人简历等资料进行审核,同意续聘陈宣祥同志为公司财务总监,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认真遵守相关规定,切实有效
地监督和评估公司内外部审计工作,指导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促进公司建立有效的内部控制并提供真实、准确、完整的财务报告。
2026年,我们将继续忠实勤勉地履行各项职责,推动公司治理水平
持续提升,切实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钱晓岚、黄和亮、林传坤
2026年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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