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存放在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
的资金风险状况评估报告
福建水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通过查验福建省能
源石化集团财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化财务公司”)证件资料,并查阅能化财务公司的财务报告和内部管理制度,对能化财务公司的经营资质、业务和风险状况进行了咨询评估,具体情况报告如下:
一、能化财务公司基本情况
1、能化财务公司于2011年8月取得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原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福建监管局)颁发的金融许可证(许可证机构编码 L0131H235010001),于 2011 年 8 月 12 日经福建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成立。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00058110929XX
3、住所: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五四路75号海西商务大厦28层西
侧
4、注册资本:10亿元
5、法定代表人:陈名晖6、经营范围:许可项目: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7、历史沿革
(1)成立
能化财务公司成立于2011年8月,由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共同出资设立,股东出资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7000.009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3000.0010%
合计30000.00100%
1(2)增资
2012年11月,能化财务公司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本2亿元,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45000.009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5000.0010%
合计50000.00100%
(3)增资
2014年9月,能化财务公司由原股东按持股比例增加注册资本5亿元,增资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
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司90000.0090%
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10000.0010%
合计100000.00100%
(4)股权转让
2017年3月,厦门国际信托有限公司将其持有的10%股权转让予福
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
(5)股权变更
2023年1月,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受让福建省能源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70%股权,股权变更后股东出资额及比例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出资额(万元)出资比例福建省能源石化集团有限责
70000.0070%
任公司福建省能源集团有限责任公
20000.0020%
司
福建福能股份有限公司10000.0010%
合计100000.00100%
二、能化财务公司内部控制情况
(一)控制环境
1、能化财务公司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建立了董事会,并对董
事会及董事等高级管理层在风险管理中的责任进行了明确规定。
能化财务公司治理结构健全,管理运作规范,组织结构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互相制衡、报告关系清晰,为风险管理的有效性提供了必要的前提条件。能化财务公司从制度控制、机制控制等方面建立了内控保
2障体系,形成董事会、总经理、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投资审
查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及各业务部门的组织架构体系。通过部门自律、绩效考评、内审监督、责任追究等形式确保各部门、各岗位各司其职,为公司有效防范风险、稳健经营夯实了基础。
(1)能化财务公司设置了完备的组织机构,董事会下设风险控制委
员会、审计委员会等2个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制订公司风险管理的中长期战略和总体规划,评估并督促落实公司风险管理年度计划,制订风险管理策略,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设定风险偏好和确保风险限额的设立,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评估全面风险管理报告,并上报董事会审批;对公司涉及与风险管理和内部控制有关的重大异常情况提出处理方案建议;评估公司不良资产处置方案、抵债资产处
置方案、损失类资产核销申报方案等,并上报董事会决议;评估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相关的重要政策、重要模型及关键参数;季度信用风险敞
口划分认定结果等事项,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评估金融资产风险分类的初步认定意见,并上报董事会审批;评估关联交易相关制度、重大关联交易事项,评估结果上报董事会决议;评估公司基本管理制度,并上报董事会决议;评估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和合规文化建设水平,督促解决合规管理和合规文化建设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并上报董事会决议;其他合规管理职责;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国家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其他事宜。
*审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
检查公司财务;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解任的建议;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会议,在董事会不履行《公司法》规定的召集和主持股东会会议职责时召集和主
3持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依照《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九
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公司中长期审计规划和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负责审批并督促落实公司稽核审
计专项报告;负责指导、考核和评价内部审计工作;各委员可根据公司
经营管理需求,提交临时性事项;公司董事会授予的其他事项。
(2)总经理下设投资审查委员会、信贷审查委员会、信息科技管
理委员会等3个委员会,各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如下:
*投资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议成员单位授信以外且属于同业、投资范畴的各类授信事项;对投资部提交的有关投资业务进行审议和批准;负责听取投资部投资工作汇报,并给予指导意见;督促有关部门落实投审会审批通过的各类投资业务;其他需要投审会审议的重要事项。
*信贷审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议业务部门提交的成员单位年度评级方案;审议成员单位年度综合授信方案;审议贷审会已批准但需变更实质性授信条件的事项;审议
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授信,展期、重组等业务方案;审议外部合作机构的合作额度、合作模式等业务方案;审议需经贷审会审议的其他事项。
*信息科技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审议信息科技中长期规划及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确保其与公司的总体业务战略和重大策略相一致;审议信息科技管理、信息科技安
全、软件正版化等工作报告;审议信息科技项目建设计划、方案以及预算等;审议公司信息科技外包策略及重大外包事项;审议公司信息科技应急预案及重大突发事件处置方案;及时向监管及其派出机构报告本机
构发生的重大信息科技事故或突发事件,按相关预案快速响应;配合监管及其派出机构做好信息科技风险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评估公司信息科技治理状况,并向董事会提出改进建议;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信息科技管理事项。
4(3)能化财务公司设置了资金结算部、信贷业务部、投资业务
部、计划财务部、综合管理部、风险合规部、稽核审计部、党群监察
部、信息科技部等9个部门。各部门具体职责如下:资金结算部主要负责客户存款、结算业务;信贷业务部主要负责成员单位信贷服务等;投资业务部主要负责投资业务以及政策研究;计划财务部主要负责资金头
寸管理、财务管理等工作;综合管理部主要负责行政事务、后勤保障等工作;风险合规部主要负责全面风险管理、法务合规管理等工作;稽核审计部主要负责公司内部稽核审计等工作;党群监察部主要负责公司党
政纪检等工作;信息科技部主要负责信息系统建设、维护及信息发展规划。
2、能化财务公司执行国家有关金融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公司的存、贷款利率及各项手续费率严格执行中国人民银行的规定。公司在人民银行开立人民币账户,按规定缴纳存款准备金。
3、能化财务公司重视内控机制建设、规范经营、防范和化解金融风险,以培养员工具有良好职业道德与专业素质及提高员工风险防范意识为基础,通过加强和完善内部稽核、培训教育、考核和激励机制等各项制度,完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
(二)风险的识别与评估
能化财务公司制定了完善的内部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内部控制制度的实施由公司经营层组织,各业务部门根据各项业务的不同特点制定各自不同的标准化操作流程、作业标准和风险防范措施,稽核审计部对内控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评价。各部门责任分离、相互监督,对自营操作中的各种风险进行预测、评估和控制。
(三)控制活动
1、资金管理
5能化财务公司根据国家有关部门及人民银行的各项规章制度,制定
了《支付结算业务管理办法》《结算账户管理办法》《同业拆借业务管理办法》等业务管理办法、业务操作流程,有效控制了业务风险。
(1)在资金计划管理方面,能化财务公司业务经营严格遵循《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对资产负债的管理要求,通过制定和实施资金计划管理,投资决策与风险管理、同业拆借管理等制度,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性、效益性和流动性。
(2)在成员单位存款业务方面,严格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
实信用的原则,在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颁布的规范权限内严格操作,保障成员单位资金的安全,维护各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3)在资金集中管理和内部转账结算业务方面,能化财务公司主要依靠业务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系统控制。成员单位在能化财务公司开设结算账户,通过登录公司业务管理信息系统网上提交指令实现资金结算,严格保障结算的安全、快捷、通畅,同时具有较高的数据安全性。
公司制定严格的对账机制,系统能够实现网上对账功能,印章印鉴及重要空白凭证分人保管,并禁止带出单位使用。
2、信贷业务控制
(1)内控制度建设能化财务公司依据监管规定结合业务实际,制定了《授信管理办法》《客户信用等级评定操作规程》《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票据承兑管理办法》《票据贴现、再贴现及转贴现业务管理办法》等多项业务制
度及操作规程,构成一个全面、操作性强的业务制度体系,全面涵盖了公司开展的信贷业务。同时,能化财务公司根据监管机构出台的政策规范文件要求,对有关内控制度进行修订和完善,使业务更规范化。建立了统一的信贷操作规范,规定了贷前调查、贷中审查、贷后检查各个环节的工作标准和工作要求。
(2)能化财务公司建立了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审贷分离制度,信贷客户经理负责贷款调查评估,承担调查失误和评估失误的责任;风
6险审查人员负责贷款风险审查,承担审查失误的责任;信贷客户经理负
责贷后检查、贷款回收;结算部人员对放款手续审查不严而产生的操作风险负责。
(3)贷后检查情况能化财务公司按照监管部门有关规定要求信贷业务部按季度对有存
量贷款的单位进行贷后检查,主要对贷出款项的贷款用途、收息情况、逾期贷款和展期贷款进行监控管理,对贷款的安全性和可收回性进行检查,并撰写贷后检查报告。同时由风险合规部对信贷资产质量及贷后检查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3、内部审计控制
能化财务公司设置了稽核审计部,配备专职人员2人,实行内部审计监督制度并制定相关管理办法,由内部审计人员对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常规稽核或专项审计。内部审计人员执行财务公司内部审计工作计划,独立行使监督职能,针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业务和财务活动的合法性、合规性、有效性等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内部控制薄弱环节、管理不完善之处和由此导致的各种风险,向管理层及董事会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信息系统控制
能化财务公司重视信息科技风险管理建立了多层次的安全防范体
系运用电子口令、签名证书、数据加密传输、入侵监测等技术强化系
统的安全,并建立数据灾备机制,开展数据云备份,提升了数据的安全性。系统业务模块包括用户及业务管理、客户管理、账户管理、信贷管理、结算管理等模块,实现了结算管理、信贷管理、资金计划、报表管理、用户管理及权限分配、审批流程管理等相关业务处理能力,系统支持资金的归集、网上支付和实时对账,实现了银企互联、内外部账户,资金计划、信贷合同等相关业务数据之间的联动,实现了跨模块之间的业务流程控制等功能。
三、能化财务公司经营管理及风险管理情况
7(一)经营情况
根据能化财务公司提供的财务报表,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资产总额1924411.12万元其中:存放同业款项925340.61万元存放中央银
行款项81406.04万元;负债总额1671377.72万元其中:吸收存款
1665231.95万元。
能化财务公司2025年度实现营业收入23994.07万元比上年同期
25674.63万元减少6.55%,实现营业利润20542.97万元比上年同期
23546.99万元减少12.76%实现净利润15461.96万元比上年同期
17718.66万元减少12.74%2025年度经营业绩相比上年同期有所下降。
(二)经营管理情况
能化财务公司自成立以来,一直坚持稳健经营的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和国家有关金融法
规、条例以及公司章程规范经营行为,加强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
(三)监管指标截至2025年12月31日,能化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均符合《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要求,具体指标如下:
1、资本充足率
规定:不得低于10.5%。
实际:资本充足率为22.91%,符合监管规定。
2、流动性比例
规定:不得低于25%。
实际:流动性比例实际为43.05%,符合监管规定。
3、贷款余额
规定:不得高于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80%。
实际:贷款余额占存款余额与实收资本之和的34.34%,符合监管规定。
4、集团外负债总额
8规定:不得超过资本净额。
实际:集团外负债总额为0元。
5、票据承兑余额
规定:不得超过资产总额的15%,不得高于存放同业余额的3倍。
实际:票据承兑余额为0元。
6、票据承兑和转帖现总额
规定:不得高于资本净额。
实际:票据承兑和转帖现总额为0元。
7、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
规定:不得超过存款总额的10%。
实际:承兑汇票保证金余额为0元。
8、投资总额
规定: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70%。
实际:投资总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56.57%,符合监管规定。
9、固定资产净额
规定:不得高于资本净额的20%。
实际:固定资产净额与资本净额的比例为0.08%,符合监管规定。
(四)公司在财务公司的存贷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本公司合并范围内在财务公司的存款余额为
0.29亿元在其他银行存款余额为0.21亿元,在财务公司存款比例为
58.66%;在财务公司的贷款本金余额为5.81亿元在其他银行贷款本金
余额为9.71亿元在财务公司贷款比例为37.44%。
四、风险评估意见
基于以上分析,我们认为:
(一)能化财务公司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金融许可证》,经营行为合法。
(二)能化财务公司根据有关要求建立了完善的内部管理制度以保障机构的正常运行和资金的安全流动。
9(三)未发现能化财务公司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涉及严重违纪、刑事案件等重大事项;
未发现可能影响能化财务公司正常经营的重大机构变动、股权交易或者经营风险等事项;
未发现能化财务公司受到过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福建监管局等监管部门行政处罚和责令整顿等事项。
(四)我们未发现能化财务公司存在违反《企业集团财务公司管理办法》规定的情形,能化财务公司的各项监管指标符合该办法的规定,经营稳健、合规。
本公司与能化财务公司之间发生关联存、贷款等金融业务的风险可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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