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3证券简称:新奥股份公告编号:临2025-067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称“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
于2025年8月15日以邮件的形式发出,会议按照预定时间于2025年8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全体董事出席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经有表决权的与会董事表决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
员会、第十一届董事会 2025年第一次战略与 ESG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5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了《新奥股份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半年度评估报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一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相关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已经成就,同意公司为满足条件的29名激励对象办理限制性股票解除限售所需的相关事宜。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四个解除限售期解除限售条件成就的公告》。
公司董事蒋承宏、于建潮、韩继深、张宇迎、张瑾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
鉴于公司2023年、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作出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未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6.0415元/股调整为4.1015
元/股;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未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6.0225
元/股调整为4.0825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及预留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
公司董事蒋承宏、于建潮、韩继深、张宇迎、张瑾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9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
除限售期(即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65.25万股不得解除限售;2名激励对象因离
职已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30.0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上述合计95.25万股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鉴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预留授予的2名激励对象第四个解
除限售期(即2024年度)个人绩效评价结果为“不合格”,其对应第四个解除限售期可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5.0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综上,公司本次将对100.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100.25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蒋承宏、于建潮、韩继深、张宇迎、张瑾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议案》鉴于公司2024年年度权益分派已实施完成,根据《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及公司2025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决定对首次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回购
价格作出调整,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回购价格(未含同期银行存款利息)由
9.79元/股调整为8.76元/股。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份回购价格的公告》。公司董事蒋承宏、于建潮、韩继深、张宇迎、张瑾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鉴于公司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首次授予的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已
不符合激励对象条件,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万股不得解除限售,由公司以授予价格加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之和回购注销。
根据公司《2025年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董事会同意对上述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限制性股票合计20.00万股进行回购注销。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回购注销2025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公司董事蒋承宏、于建潮、韩继深、张宇迎、张瑾为激励对象,对该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6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2025年度委托理财预计额度的议案》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2025年第二次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的《新奥股份关于调整2025年度委托理财预计额度的公告》。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议案》
董事会提请召开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相关议案,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召开的时间、地点、议案等具体事宜将另行通知。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新奥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8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