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京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ST鹏博士:鹏博士资金管理办法

公告原文类别 2022-06-24 查看全文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货币资金的内部控制,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提高货币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以上统称“子公司”)及其分公司的货币资金业务。

第三条本办法依据《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财务管理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票据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财政部发布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等制定。

第四条本办法所指资金,指公司所拥有或可支配的现金、银行

存款、金融票据、有价证券和其他货币资产。

本办法所指资金管理范围包括投资资金、融资资金、营运资金。

日常费用开支按公司的相关财务制度执行。

第五条公司资金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1(一)资金集中统一管理原则;

(二)资金收支预算管理原则;

(三)资金收支“两条线”原则;

(四)量入为出、量力而行原则。

第二章资金预算管理

第六条公司资金实施预算管理,实现对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资金统一管理。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子公司的资金收支,必须按规定编制年度资金预算,经公司财务部门初审、公司财务负责人复审,汇总呈报公司总经理、董事长或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七条为实施公司的整体发展规划,提高经营效益,公司各业

务部门和各分、子公司除应按年度编制资金预算外,还应逐月编列资金预算表上报公司,由公司统筹安排和实施资金的使用计划。公司按月度预算给公司各业务部门和各分、子公司拨付资金。

第八条预算内的支出,可以根据授权范围,由相关负责人审核

批准使用;超过预算的支出,应由业务部门或各分、子公司提出追加预算计划,按预算批准程序经批准后执行。

第九条对于投资和融资活动,按照《公司章程》的规定权限、职责和程序审议,经审核批准后纳入预算管理。

2公司与关联人发生关联交易,按照《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和《公司章程》

等规定权限、职责和程序审议后方可实施。

第三章投资资金管理

第十条运用公司资金进行对外投资(含委托理财、证券投资、发

起或参与设立合伙企业、产业基金)、收购出售资产、研发等,依照《公司章程》规定,未达董事会审批标准的,由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审议后报董事长批准执行。

第十一条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由公司董事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帐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1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万元;

3(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1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其绝对值计算。

第十二条交易金额达到以下标准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

股东大会审批:

(一)交易涉及的资产总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50%以上;

(二)交易标的(如股权)涉及的资产净额(同时存在账面值和评估值的,以高者为准)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三)交易的成交金额(包括承担的债务和费用)占公司最近一

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四)交易产生的利润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

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万元;

4(五)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营业收入占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营业收入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

(六)交易标的(如股权)在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相关的净利润占

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净利润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

500万元。

上述指标涉及的数据如为负值,取绝对值计算。

第十三条公司拟投资项目前,应由相关部门在充分调研分析的

基础上编制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文件,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并报董事长审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和工作计划,实施投资活动。

第四章融资资金管理

第十四条公司融资事项,由资金使用部门提出申请,经财务部门初审,财务负责人复审,履行公司内部审核程序并报董事长审批,根据《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及程序,提交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具体实施。

第十五条公司管理层在股东大会、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公司

担保、资产抵押、银行融资等事项作出决议。

5第十六条各分、子公司对外融资必须向公司提出融资申请,履

行公司内部审批程序并报公司董事长批准后对外筹资。申请借款的各分、子公司应配合公司财务部门的筹资工作,按规定提供借款所需相关资料。

第十七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或授权,公司不得提

供对外担保,具体担保事宜按照公司《对外担保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各分、子公司不得自行实施资产抵押,不得自行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第十九条公司融资还贷及利息支付由公司财务部门统一管理,报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

第二十条公司发行股票、债券等募集资金的管理按中国证监会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章营运资金管理

第二十一条公司银行账户由财务部门统一开立和管理。未经公司批准,各业务部门不得开设银行账户。各分、子公司开立银行账户,需报公司批准。各分、子公司应在公司指定的银行开设银行账户,未经公司批准,不得自行开立账户。

第二十二条营运资金使用按金额大小、业务性质及责任大小实行分级授权批准制度。财务部门严格执行公司规定的批准制度。

6具体规定如下:

(一)经营性采购、工程建设

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拥有单笔人民币10万元(不

含)以下的审批权限;

公司总经理:拥有单笔人民币50万元(不含)以下的审批权限;

公司董事长:拥有单笔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但不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不含)的审批权限;

公司董事会:单笔支出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

1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需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

公司股东大会:单笔支出金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的50%以上,且绝对金额超过5000万元的,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公司在12个月内连续对同一或者相关资产进行购买的,以其累计数分别计算相应数额。交易标的资产属于同一交易方所有或者控制,或者属于相同或者相近的业务范围,或者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下,可以认定为同一或者相关资产。

(二)经营管理费用类支付

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拥有单笔10万元(不含)以下的审批权限;

7公司总经理:拥有单笔人民币50万元(不含)以下的审批权限;

公司董事长:拥有单笔人民币50万元(含)以上的审批权限。

(三)提供财务资助(含有息或者无息借款、委托贷款等)

1、公司发生“财务资助”交易事项,除应当经全体董事的过半

数审议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审议通过。

2、财务资助事项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在董事会审议通

过后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1)单笔财务资助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10%;

(2)被资助对象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数据显示资产负债率超过70%;

(3)最近12个月内财务资助金额累计计算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

审计净资产的10%;

(4)上海证券交易所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情形。

资助对象为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控股子公司,且该控股子公司其他股东中不包含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的,可以免于适用前两款规定。

(四)其他支出:如公司捐赠、赞助等支出

8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的单位负责人拥有人民币10万元(不含)

以下的与自身经营活动相关的其他支出的审批支付权限;人民币10万元(含)以上的,由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支付。

公司子公司和分公司确因经营需要发生的与自身经营活动无直

接关联关系的其他支出,均须报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支付。

(五)内部资金调度

内部资金调度是指:公司与子公司之间、公司子公司相互之间的资金调度。涉及板块生产经营所需资金范围的资金调度由财务部门发起、公司财务负责人审核,公司总经理或董事长审批后办理。

第二十三条进行上述资金支付审批时,应在各权限范围内,逐

级上报进行审批,不得超越自身权限进行审批。如该事项按章程或法律法规规定需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的,则须履行相关的审议程序,经审议通过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资金收支与记账岗位分离;资金收支经办人员与审核人员分离。

第二十五条公司应当按照规定的程序办理货币资金支付业务:

(一)支付申请:公司有关部门或个人用款时,应当提前向审批

人提交资金支付申请,注明款项的用途、金额、预算、支付方式等内容,并附有效经济合同或相关证明。

9(二)支付审批:审批人根据其职责、权限和相应程序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批。对不符合规定的资金支付申请,审批人应当拒绝批准。

(三)支付复核:复核人应当对批准后的资金支付申请进行复核,复核资金支付申请的批准范围、权限、程序是否正确,手续及相关单证是否齐备,金额计算是否准确,支付方式、支付单位是否妥当等。

复核无误后,交由出纳人员办理支付手续。

(四)办理支付:出纳人员应当根据复核无误的支付申请,按规

定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及时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账。

第二十六条按照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公司各单

位核定库存现金限额,按现金收付范围使用现金。不准坐支,不准私设“小金库”,不得账外设账,一切收入纳入财务预算。

第二十七条按照内部控制的原则,财务部门设专职出纳员,负

责办理资金的收付业务。出纳员不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核算、记账工作,并根据公司具体情况进行岗位轮换。

第二十八条银行结算凭证上使用的印章由支票专用章和私章组成,支票可由出纳员保管,私章由公司董事长或其授权的其他人保管。

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按规定需要有关负责人签字或盖章的经济业务,必须严格履行签字或盖章手续。

10第二十九条资金的收支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为依据。经办人

员根据合法的原始凭证填列必要的内部凭证,在预算范围内根据授权原则由各级负责人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合理性审批后,到财务部门办理收入和支出手续。

第三十条财务负责人或主管会计对业务部门收入、支出的原始

凭证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复核。对于违规的支出,会计人员应拒绝办理;对于合法但明显不合理的支出应报告公司财务负责人处理。会计人员根据经过审核的原始凭证编制记账凭证,作为出纳员办理收付的依据。

第三十一条经常发生零星费用报销的部门,经过批准后可以借用定额备用金。定额备用金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工作变动时,应及时退回备用金。每年年终,财务部门应全部收回定额备用金,次年再借。

第三十二条公司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现金日记账,按银行账

户、币种分别核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余额。全部收支应及时、准确地入账,保证账务清晰,保证公司及各子公司之间的财产不因此出现混同。

第六章内部审计与监督

第三十三条公司审计部应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不定期地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

11第三十四条公司审计部应定期检查银行存款账单核对情况,每

月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使银行存款账面余额与银行对账单调节相符。

如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第三十五条公司财务部门每月将票据的使用情况与银行对账单

有关记录一一核对,做到账证相符,防止空白票据的遗失和被盗用。

第三十六条财务负责人应对未达账项及时处理,定期清理。

第三十七条加强货币资金收支业务的内部审计。货币资金的管理应纳入公司内部审计的重要内容。定期审计货币资金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审计货币资金的收入、支出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审计货币资金保管的安全性。

第三十八条加强票据业务的内部审计。公司审计部应定期对公

司财务部门票据的管理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各类票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合理性,监督公司资金管理部门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本办法的相关规定如与日后颁布或修改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依法定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则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董事会应及时对本办法进行修订。

12第四十条本办法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鹏博士电信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二零二二年四月二十七日

13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推荐阅读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