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公司章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勉尽责,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对2025年度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中喜会计师事务所成立于2013年11月28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崇文门外大街11号11层1101室,执行事务合伙人:张增刚,2025年度末合伙人数量:102 名,2025 年度末注册会计师人数:431名;2025年度末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324名。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中喜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 2025 年度财务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2025年5月16日,公司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二、审计工作监督情况
(一)在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中,审计委员会对中喜会计师事务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充分的了解和审查,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工作的要求。2025年3月27日,公司召开2025年度审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开展过程中,审计委员会与中喜会计师事务所项目组展开了充分的沟通与讨论,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 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重点、总体应对措施及其他相关内容进行了详细汇报,审计委员会督促其按照工作计划开展审计工作,并对审计具体工作分段、及时汇报沟通报告关键事项等提出了要求和建议。
三、总体评价
2025年,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履行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充分发挥审查、监督作用。今后,我们将继续恪尽职守,加强对公司内外部审计的沟通、监督、核查,依托自身专业水平,为公司重大决策提供专业支撑,推动公司整体治理水平不断规范与提升。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3月26日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关于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的签字页)
蔡柏良:
卢新国:
李小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