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5证券简称:悦达投资公告编号:临2025-030号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
共同设立风电项目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
1.华润悦海(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悦海”,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2.华润悦电(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悦电”,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投资金额1.参与设立华润悦海:公司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润电力”)、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黄海金控”)、江苏欣昊
智能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欣昊装备”)及远景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海,其中悦达投资持股20%,认缴出资2.0亿元。
2.参与设立华润悦电:公司与华润电力、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风装备”)及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电,其中,悦达投资持股
30%,认缴出资3.9亿元。
*交易实施尚需履行的审批及其他相关程序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国资部门审核批准。
*其它需要提醒投资者重点关注的风险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在实际经营过程中可能会面临政策变动、项目建设、项目审批等方面的风险。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一)本次交易概况
1、本次交易概况
为抢抓“双碳”战略机遇,加快推进转型发展,公司参与设立风电项目公司:
(1)公司与华润电力、黄海金控、欣昊装备及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海,共同投资响水 308MW 海上风电项目。注册资本为 100000 万元,其中,悦达投资持股20%,认缴出资2.0亿元,方式为现金出资。
(2)公司与华润电力、长风装备及远景能源合资成立华润悦电,共同投资
射阳 407MW 海上风电项目。注册资本为 130000 万元,其中,悦达投资持股 30%,认缴出资3.9亿元,方式为现金出资。
2、本次交易的交易要素
√新设公司
□增资现有公司(□同比例□非同比例)
--增资前标的公司类型:□全资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投资类型
□参股公司□未持股公司
□投资新项目
□其他:_________
华润悦海(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投资标的名称
华润悦电(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已确定,具体金额(万元):20000(华润悦海)投资金额39000(华润悦电)
□尚未确定√现金
√自有资金
□募集资金
□银行贷款出资方式
□其他:_____
□实物资产或无形资产
□股权
□其他:______
是否跨境√是□否
(二)董事会审议情况,是否需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有关部门批准。
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与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等公司共同设立风电项目公司的议案》。本次对外投资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尚需国资部门审核批准。
(三)明确说明是否属于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项。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一)投资标的概况
为进一步抢抓海上风力发电发展机遇,公司与华润电力等公司成立海上风力发电项目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华润悦海:该项目总装机规模 308MW,总投资约 27.12 亿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2%,投资回收期13年;
华润悦电:该项目总装机规模 407MW,总投资约 43.78 亿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9.79%,投资回收期13年。
(二)投资标的具体信息
1、投资标的1(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华润悦海(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注册资本:10亿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响水县
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华润悦海(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出资/持股
序号投资人/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
比例(%)
1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6000060
2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2000020
3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000010
4江苏欣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现金出资90009
5远景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0001
合计-100000100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华润电力推荐2名,悦达投资推荐
1名,由股东会选举产生或更换。董事长从华润电力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项
目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悦达投资提名董事任主任委员。项目公司设兼职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华润电力提名;设副总经理2名,由悦达投资和黄海金控分别提名1名;设财务经理1名,由悦达投资提名。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2、投资标的2
(1)新设公司基本情况
名称:华润悦电(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此为暂定名,最终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注册资本:13亿元
注册地址:江苏省盐城市射阳县
经营范围:最终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准的项目为准
(2)投资人/股东投资情况
单位:万元
华润悦电(江苏)新能源有限公司
出资/持股
序号投资人/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金额
比例(%)
1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现金出资7800060
2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现金出资3900030
3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17009
4远景能源有限公司现金出资13001
合计-130000100
(3)标的公司董事会及管理层的人员安排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其中,华润电力推荐2名,悦达投资推荐1名。董事长从华润电力推荐的董事中选举产生。项目公司不设监事会、监事,
由董事会审计与风险委员会行使监事会相关职权,悦达投资提名董事任主任委员。
项目公司设兼职经营管理机构,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由华润电力提名;设副总经理1名由悦达投资提名;设财务经理1名,由悦达投资提名。法定代表人由总经理担任。
(三)出资方式及相关情况
华润悦海:注册资本100000万元,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均以现金出资。
华润悦电:注册资本130000万元,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均以现金出资。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一)华润悦海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黄海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丁方:江苏欣昊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戊方: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10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2.0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20%。华润电力持股60%,黄海金控持股10%,欣昊装备持股9%,远景能源持股
1%。
3.支付方式现金出资。
4.出资期限
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
(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后续资本金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分批到位。
5.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项目总投资约 27.12 亿元,单位投资 8.8 元/W。平均含税上网电价按 0.391元/kWh,年均营业收入约 2.88 亿元,年均净利润约 6508 万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10.2%(税后,下同),投资回收期13年。
项目公司每年净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10%)及任意公积金(如需)后的剩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项目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项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全部进行分配。项目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6.公司治理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2人、乙方提名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丙、丁、戊五方应在相关股东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经理负责制,设经理1人、副经理2人,财务负责人1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经理由甲方推荐,副经理由乙方、丙方分别推荐1人,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甲、乙、丙、丁、戊五方应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相关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财务经理由乙方推荐,上述人员均不与项目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由各方委派并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二)华润悦电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主体
甲方:华润电力新能源投资有限公司
乙方: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丙方:江苏长风海洋装备制造有限公司
丁方:远景能源有限公司
2.投资金额
注册资本130000万元,其中本公司认缴出资额为3.9亿元,占注册资本的
30%。华润电力持股60%,长风装备持股9%,远景能源持股1%。
3.支付方式现金出资。
4.出资期限由股东方在收到项目公司向其发出有关缴付注册资本金的书面请求后十五
(15)个工作日内,按照各自出资比例同时向项目公司缴付注册资本。后续资本金根据项目开发进度分批到位。
5.预期收益及收取约定
项目总投资约43.78亿元,单位投资10.75元/W。平均含税上网电价按 0.391元/kWh年均营业收入约 4.92 亿元,年均净利润 1.03 亿元。项目资本金内部收益率9.79%(税后),投资回收期13年。
项目公司每年净利润在弥补亏损、提取法定公积金(10%)及任意公积金(如需)后的剩余部分,为可分配利润,项目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执行。
项目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实缴的出资比例全部进行分配。项目公司每年进行一次利润分配。
6.公司治理
项目公司董事会由3名董事组成,甲方提名2人、乙方提名1人,经股东会选举产生;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由甲方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生;甲、乙、丙、丁四方应在相关股东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
项目公司实行董事会授权下的经理负责制,设经理1人、副经理1人,财务负责人1人,属于高级管理人员,均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法定代表人由经理担任,并依法登记。经理由甲方推荐,副经理由乙方推荐,财务负责人由甲方推荐,甲、乙双方应促使其提名的董事在相关董事会会议上对上述提名投赞成票。财务经理由乙方推荐,上述人员均不与项目公司订立劳动合同,由各方委派并自行支付劳动报酬。
四、对外投资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本次对外投资符合国家“双碳”战略,契合盐城打造绿色低碳示范区要求,有利于公司聚焦“新能源、新材料、智能制造”产业定位,加快公司战略转型步伐,提升公司新能源装机规模、市场地位和经营业绩,进一步打造新能源产业集群,促进公司新能源业务的做强做优做大。
五、对外投资的风险提示
(一)政策变动风险:新能源及电力行业受政策驱动特征显著,近年来国家
围绕电价市场化改革、电力交易机制、可再生能源消纳等领域出台一系列政策,政策迭代周期缩短至3-6个月。如果未来国家相关政策发生变化或未达预期,将对经营业绩带来不利影响;
(二)项目建设风险:海上风机等核心设备的价格受多重因素影响,存在显
著的周期性波动特征。价格异动会导致风电项目设备采购成本上升,叠加运输、安装等配套费用的潜在波动,增加项目的整体投资成本,带来成本控制压力和收益不确定性风险;
(三)项目审批风险:项目的设计、建设、并网发电等各个环节都需不同政
府部门的审批和许可。如果项目的审批标准更加严格,或审批及核准所需时间延长,或对项目达产达效等产生不利影响。
特此公告。
江苏悦达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