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07证券简称:济高发展公告编号:临2026-011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
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阶段:一审判决;二审判决;执行
*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被执行人
*陈守昌、俞中喜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预计对公司利润等
产生不利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会对公司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山东恒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
近日,公司及子公司收到法院送达的相关材料,情况如下:
一、相关诉讼进展情况
(一)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进展情况
1.陈守昌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向济南市章丘区人民法院(简称“章丘法院”)提起诉讼,
章丘法院一审判决公司支付陈守昌工程款572万元及利息、费用。公司提起上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分别于2025年5月31日、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收到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维持原判。陈守昌已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公司正积极与相关方协商和解,争取妥善解决该事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2.俞中喜、山东恒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简称“恒悦公司”)因债权人代位权纠纷分别向
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公司分别向其偿还5133254.4元、1748435.46元及上述两款项的利息,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9月30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济南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因安融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安融公司”)对公司剩余债权数额不足以清偿安融公司对俞中喜、恒悦公司
负担的债务,法院判决公司分别按照安融公司对公司享有剩余债权的75%、25%向俞中喜、恒悦公司支付合同款、利息等。公司将采取积极上诉、和解等措施,最大限度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二)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进展情况因中交一公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与公司、齐河济高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济高汉谷
产业发展有限公司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交一公局集团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齐河济高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济高汉谷产业发展有限公司、公司等支付工程款
767.25万元及利息。法院一审判决分别由齐河济高产业投资有限公司、齐河济高汉谷产业发展
有限公司支付上述工程款624.2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鉴定费、承担连带给付责任等,公司不承担支付责任。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5月31日、2026年1月20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日,公司收到山东省德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进展
因与公司全资子公司东营蓝开置业有限公司(简称“蓝开公司”)等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贾忠社等人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判决蓝开公司与其中3起案件相关当事人解除购房合同,返还购房款等。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5年8月29日披露的相关公告。
近期,公司收到法院出具的《民事判决书》,针对其中剩余8起案件,法院判决蓝开公司与相关当事人解除购房合同,并返还购房款合计389.79万元等;针对其中剩余1起案件,法院二审判决蓝开置业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案件判决均已生效。
二、对公司的影响
陈守昌、俞中喜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预计对公司利润等产生
不利影响,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不会对公司利润等产生不利影响,山东恒悦消防工程有限公司债权人代位权纠纷案件最终判决结果等存在不确定性,对公司利润的最终影响需以法院最终生效判决结果为准。公司将根据案件进展情况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依据有关会计准则的要求和案件实际进展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影响以年度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努力采取有效措施妥善解决相关事项,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有关公司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
特此公告。
济南高新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