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
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
《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或“保荐人”)作为正在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马股份”“上市公司”“公司”)进行持续督导工作的保荐人,对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性补充流动资金进行了审慎核查,核查情况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3]338号)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公司于2023年3月16日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3000.00万张,每张面值100元,募集资金总额为
30.00亿元,扣除各类发行费用之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296364.72万元。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3年3月22日对神马股份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23]第ZB10182 号”验资报告。
公司已按照《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
(二)前次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的归还情况公司于2024年6月26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九次会议及第十一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
1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不超过100000万元(含100000万元)
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业务,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截至2025年6月19日,公司已将上述暂时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的闲置募集资金全部归还至募集资金专户。
二、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公司向不特定对象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原拟投入以下项目,并不超过以下项目的募集资金投资额:
单位:万元序拟以募集资金投入金额项目名称投资总额号(扣除发行费用)
1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230066.56110000.00
2 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 120000.00 100000.00
3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0000.0086364.72
合计440066.56296364.72
公司于2024年6月12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终止的议案》,同
意终止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募投项目“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上述事项已经公司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神马转债”2024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
公司于2025年4月28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五次会议、第十一届监
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2025年5月20日召开了“神马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投入新增募投项目的议案》,同意使用已终止的“年产 24 万吨双酚 A 项目(二期)”剩余募集资金中的32800.00万元实施控股子公司河南神马普利材料有限公司20
万吨尼龙6切片项目、使用剩余募集资金中的27300.00万元实施全资子公司河
南神马艾迪安化工有限公司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其余募集资金仍继续存放于原募投项目相应的募集资金专用账户并按照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做好募集资金管理。
截至2025年6月30日,公司已累计使用募集资金额181892.08万元,具体
2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拟以募集资金截至2025年6序项目名称项目投资总额投入金额(扣月30日累计投号除发行费用)入募集资金
1尼龙化工产业配套氢氨项目230066.56110000.0093842.09
220万吨/年尼龙6项目89912.0032800.00859.00
35万吨/年己二腈项目148689.1127300.001190.99
4补充流动资金及偿还银行贷款90000.0086364.7286000.00
5其他39900.0039900.000.00
合计598567.67296364.72181892.08
三、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计划
根据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使用计划及项目的建设进度,公司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进度的前提下,为了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拟使用不超过人民币800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并且公司将随时根据募投项目的进展及需求情况及时分批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
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仅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
的生产经营使用,不会通过直接或间接的安排用于新股配售、申购,或用于股票及其衍生品种、可转换公司债券等交易;不会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
四、履行的程序公司于2025年7月3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五十七次会议和第十一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审议程序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制度的规定。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五、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助
3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成本,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三)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已经公司董事会和监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
上述事项审议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上述事项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的正常进行,也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保荐人对公司本次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事项无异议。
(以下无正文)4(本页无正文,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核查意见》之签章页)
保荐代表人:
王滋楠程宣启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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