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中心 沪深A股 上证指数 板块行情 股市异动 股圈 专题 涨跌情报站 盯盘 港股 研究所 直播 股票开户 智能选股
全球指数
数据中心 资金流向 龙虎榜 融资融券 沪深港通 比价数据 研报数据 公告掘金 新股申购 大宗交易 业绩速递 科技龙头指数

神马股份:神马股份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上海证券交易所 11-29 00:00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810证券简称:神马股份公告编号:2025-117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河南证监局警示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

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河南监管局下发的《关于对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行政监管措施的决定》(〔2025〕49号),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警示函》主要内容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李本斌、王兵、安鲁嘉:

经查,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与中国平煤神马集团及其下属企业等关联方开展融资租赁业务,2025年1-9月实际发生日常关联交易

19.4亿元,超出年度预计金额4.4亿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

产的6.14%达到股东会重新审议及披露标准。你公司未按规定及时履行关联交易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226号)第三条第一款、第四十二条的规定。

公司董事长李本斌、总经理王兵、董事会秘书安鲁嘉对上述违规行为负有主要责任。

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三条规定,我局决定

1对公司及李本斌、王兵、安鲁嘉采取出具警示函的行政监管措施,并

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你们应充分吸取教训,加强证券法律法规学习,切实提高公司规范运作水平和信息披露质量,并于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向我局报送书面整改报告。

如果对本监管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二、相关情况说明

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高度重视《警示函》指出的问题,将认真吸取教训,深刻反思、严肃整改,切实加强对《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等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学习,不断提升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及信息披露质量,杜绝类似情况再次发生,切实维护公司及广大投资者的利益,促进公司健康、稳定、持续发展。

本次收到《警示函》事项不会影响公司的正常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神马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1月28日

2

免责声明:本页所载内容来旨在分享更多信息,不代表九方智投观点,不构成投资建议。据此操作风险自担。投资有风险、入市需谨慎。

相关股票

相关板块

  • 板块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相关资讯

扫码下载

九方智投app

扫码关注

九方智投公众号

头条热搜

涨幅排行榜

  • 上证A股
  • 深证A股
  • 科创板
  • 排名
  • 股票名称
  • 最新价
  • 涨跌幅
  • 股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