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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方集团:东方集团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19 查看全文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

2024年3月29日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资料目录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2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3

1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及网络投票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24年3月29日14点30分

召开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花园街235号东方大厦17层视频会议室

2、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24年3月29日至2024年3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二、现场会议会议议程

1、介绍股东大会出席情况并宣布会议开始;

2、宣读会议议程;

3、宣读表决办法;

4、宣读监票小组名单;

5、审议会议议案;

6、股东投票表决;

7、宣读表决结果;

8、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9、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2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2024年3月13日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各位股东:

我代表董事会作《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的报告,请予以审议。

为完善公司治理,提升规范运作水平,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4年3月13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四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公司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进行修订,具体如下:

修订前修订后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

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超过最近一期

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第四十一条公司下列对外担保行为,须经股

(三)公司在一年内担保金额超过公司最近东大会审议通过。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30%的担保;

(一)本公司及本公司控股子公司的对外担保

(四)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

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以供的担保;

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五)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

(二)公司的对外担保总额,达到或超过最近

产10%的担保;

一期经审计总资产的30%以后提供的任何担保;

(六)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

(三)为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担保对象提供的担保。

的担保;

对于董事会权限范围内的担保事项,除应当

(四)单笔担保额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

经全体董事的过半数通过外,还应当经出席董事

10%的担保;

会会议的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同意;前款第(三)

(五)对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供的项担保,应当经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担保。

分之二以上通过。

股东大会在审议为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

联人提供的担保议案时,该股东或者受该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不得参与该项表决。

公司为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提

供担保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方应当提供反担保。

第九十六条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任第九十六条非职工代表董事由股东大会选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在任期举或更换,任期三年。董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除其职务。任。董事在任期届满以前,股东大会不能无故解董事的更换或增加每年不超过公司原董事总除其职务。

3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数的1/4,并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包括股东代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通过。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职务。

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会成员中可以有1名职工代表董事。董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接进入董事会。

总数的1/2。董事可以由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总裁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1/2。

第一百〇七条公司董事会设立审计委员会,并根据需要设立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依照本章程和董事会授权履行职责,提案应当提交董事会审议决定。专门委员会成员新增

全部由董事组成,其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中独立董事占多数并担任召集人,审计委员会的召集人为会计专业人士。董事会负责制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程,规范专门委员会。

第一百六十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利润分配政策为:……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

(五)利润分配方案的决策程序和机制1、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

1、公司董事会、管理层结合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经

公司盈利情况和资金需求提出利润分配方案,经董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

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股东大会批准。2、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认

2、公司在制定利润分配方案时,董事会应认真研究和论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股东

真研究和论证,充分听取独立董事的意见,独立董大会对利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事应对利润分配方案发表独立意见。股东大会对利渠道主动与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润分配方案进行审议时,应当通过多种渠道主动与流,充分听取中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进行沟通和交流,充分听取中复中小股东关心的问题。

小股东的意见和诉求,并及时答复中小股东关心的3、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问题。配方案的,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3、年度公司盈利但董事会未做出现金利润分所的有关规定披露原因。

配方案的,应当依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是否的有关规定披露原因,独立董事应当对此发表独立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

意见。5、独立董事认为现金分红具体方案可能损害

4、监事会应对董事会执行利润分配政策是否公司或者中小股东权益的,有权发表独立意见。

履行相应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等情况进行监督。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的意见未采纳或者未完全采纳……的,应当在董事会决议中记载独立董事的意见及未采纳的具体理由,并披露。

4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第一百六十二条公司聘用取得“从事证券相第一百六十三条公司聘用符合《证券法》关业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规定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会计报表审计、净资产

净资产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验证及其他相关的咨询服务等业务,聘期1年,年,可以续聘。可以续聘。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

第一百八十三条公司有本章程第一百八十

三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

条第(一)项情形的,可以通过修改本章程而存续。

存续。

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依照前款规定修改本章程,须经出席股东大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会会议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

第一百八十四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第一百八十五条公司因本章程第一百八十

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三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起15(五)项规定而解散的,应当在解散事由出现之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事或股东日起15日内成立清算组,开始清算。清算组由董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事或股东大会确定的人员组成。逾期不成立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关人员组成清组进行清算的,债权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有算组进行清算。关人员组成清算组进行清算。

第一百九十三条修改本章程第九十六条第三款规定的,需经出席股东大会股东(包括股东代删除理人)所持表决权的3/4以上通过。

第二百〇三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批准并第二百〇三条本章程自股东大会批准之公告之日起施行。日起施行。

本次修订《公司章程》事项尚须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管理层办理修订《公司章程》相关工商登记备案手续。

以上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

东方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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