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4证券简称:杭州解百公告编号:2026-026
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订部分管理制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为了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州解百”)拟修订《股东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两项制度,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上述两项拟修订制度的具体修订内容如下:
一、股东会议事规则修订前修订后备注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工作效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率,保证公司股东会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优化表权,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以下简称《公司法》)《上市公司股述规则》、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东会规则》《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规定,制定本规则。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五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
第五条股东会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当股东会。年度股东会每年召开一次,应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当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6个月内举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行。临时股东会不定期召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情形之一时,临时股东会应当在2个月内召开:
内召开:(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一)董事人数不足《公司法》规定人数根据公法》规定人数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或者公司章程所定人数的三分之二时(即司章程三分之二时;
六人);修订
……
……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事
第三十一条股东会由董事长主持。董
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副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时,由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的一名董事主
者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持。
推举的一名董事主持。
第五十四条股东会决议和律师见证意见
第五十四条股东会决议和律师见证意
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
见在公司指定的《上海证券报》进行公定,在符合中国证监会规定条件的媒体告。优化表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
述第五十七条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第五十七条本议事规则作为《公司章程》的附件,经公司股东会批准之日起程》的附件,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执行。日起生效实施。
1第五十八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相关部
门的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则从其规定。
第五十八条本议事规则的解释权属于第五十九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负董事会。责解释。
二、董事会议事规则修订前修订后备注
-第一章总则新增章
-第二章董事会的召集节目录
第七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
第七条会议的召集和主持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根据公
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司章程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修订
不履行职务时,由过半数的董事共同推举主持。
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三章董事会的召开新增章
-第四章董事会的表决和决议节目录
第二十二条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董事会会议需要就公司利润分配事宜做
出决议的,可以先将拟提交董事会审议第二十二条关于利润分配的特别规定的分配预案通知注册会计师,并要求其法律法规、监管规则或公司章程要求利根据实据此出具审计报告草案(除涉及分配之润分配以经审计财务数据为基础的,董际情况外的其他财务数据均已确定)。董事会作事会应当根据审计报告审议利润分配方修改
出分配的决议后,应当要求注册会计师案;依法可以依据未经审计中期财务数出具正式的审计报告,董事会再根据注据实施分红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册会计师出具的正式审计报告对定期报告的其他相关事项作出决议。
新增章
-第五章附则节目录
第三十一条在本议事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过”不包括本数。
第三十一条附则第三十二条本议事规则未尽事宜,按国在本规则中,“以上”包括本数,“过”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不包括本数。程》的规定执行;如与国家、相关部门的优化表本规则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会批准后生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则从其规定述效,修改时亦同。第三十三条本议事规则由公司董事会本规则由董事会解释。负责解释。
第三十四条本议事规则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实施。
特此公告。
2杭州解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六年八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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