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5证券简称:厦工股份公告编号:2026-031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事项无需提交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东会审议。
*本次增加额度涉及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遵循公允定价原则,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一、日常关联交易基本情况
(一)日常关联交易履行的审议程序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5年12月9日审议通过《关于2026年度与厦门厦工众力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5 年 12 月 10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披露的《关于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预计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50)。
2.公司于2026年8月27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关联董事黄志欣回避表决,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同意增加公司与厦门厦工众力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厦工众力兴”)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万元。
1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2026年第三次会议于2026年8月27日
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独立董事专门会议意见:公司与厦工众力兴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经营需要,关联交易定价合理、公平,符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没有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上述关联交易对公司独立性没有影响,公司的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人形成依赖。我们一致同意增加与厦工众力兴2026年度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并同意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3.公司与厦工众力兴最近12个月内日常关联交易额度涉及的金额占公司最
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绝对值的比例低于5%,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的规定,无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增加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具体情况
因业务实际发展需要,公司本次增加向厦工众力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3500万元,增加后公司2026年度向厦工众力兴采购商品、接受劳务的日常关联交易额度调整为5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表:
单位:万元
原2026本次增加增加后20262026年1-6月关联交易类别年度额度额度年度额度累计发生金额
向关联人采购商品、接受劳务1500.003500.005000.001346.38
向关联人销售商品、提供劳务30.000.0030.000.00
合计1530.003500.005030.001346.38
二、关联人介绍和关联关系
1.关联人基本情况
关联人名称:厦门厦工众力兴智能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50200MA338TQ62J
2成立日期:2019年9月27日
注册地址: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北大街62号109单元0566号
法定代表人:郭涛
注册资本:2000万元
主营业务:设备制造。
股权结构:公司持有其35%股权,厦门众力兴商务服务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持股34%,厦门永新昌机械设备有限公司、山东云宇机械集团有限公司、厦门怡仕德工程车架有限公司分别持股11%、10%和10%。
最近一年又一期主要财务数据:
单位:万元
2025年12月31日2026年6月30日
财务指标(经审计)(未经审计)
资产总额2241.952749.88
负债总额3166.283438.54
净资产-924.34-688.66
资产负债率141.23%125.04%
2025年2026年1-6月(经审计)(未经审计)
营业收入6176.925295.75
净利润43.23235.68
备注:上表若合计数与所列数值总和尾数不符,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2.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公司职工董事黄志欣女士兼任厦工众力兴的董事,厦工众力兴符合《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6.3.3条第二款第(三)项规定的情形,属于公司关联人。
3.前期同类交易的执行情况和履约能力分析
公司与厦工众力兴的交易主要为公司向厦工众力兴采购商品,公司与厦工众
3力兴前期交易正常履行,厦工众力兴资信良好,具有履约能力。
三、关联交易主要内容和定价政策
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定价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以市场公允价格为基础协商确定,原则上不偏离与非关联方的交易价格,并依据届时的市场情况在每次交易前签署具体的单项协议,以确定具体关联交易的内容、交易价格等事项。
四、关联交易目的和对上市公司的影响
公司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为公司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需要,有利于公司的生产经营和长远发展。公司与关联人进行的交易符合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维护交易双方的利益,没有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利益。关联交易金额占公司同类业务比例较低,公司不会因此对关联人形成依赖,不会影响公司独立性。
特此公告。
厦门厦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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