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0816证券简称:建元信托公告编号:临2025-027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诉讼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案件所处的诉讼阶段:已一审判决。
*上市公司所处的当事人地位:被告。
*涉案的金额:49783.65万元。
*是否会对上市公司损益产生负面影响: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一、前期诉讼案件的进展情况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建元信托”)前
期于《诉讼公告暨前期诉讼进展公告》(公告编号:临2020-011)中披露了涉及三
峡资本控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三峡资本”)的一宗案件(原案号为(2020)京01民初23号),该案件原告为三峡资本,被告为本公司,涉诉金额49783.65万元。后该案件移送上海金融法院处理(案号为(2020)沪74民初3232号)。
公司于2025年8月27日收到上海金融法院送达的(2020)沪74民初3232号
《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
1.被告建元信托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赔偿原告三峡资本
155160481.17元;
2.驳回原告三峡资本其余诉讼请求。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加倍支付延迟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本案案件受理费2530982元,由原告三峡资本负担1742151.95元(已预交),由被告建元信托负担788830.05元(应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上海金融法院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交纳);财产保全费5000元,由被告建元信托负担。
如不服本判决,可以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海金融法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二、相关诉讼事项对公司本期利润或者期后利润等的影响
公司将根据法院判决结果计提相应负债,具体金额最终以会计师事务所年度审计确认的数据为准。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和上
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公司所有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披露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建元信托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二五年八月二十九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