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
关于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
调整及授予事项的核查意见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薪
酬与考核委员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等规定,对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调整及授予事项发表核查意见如下:
一、关于调整2026年限制性股票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本次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
调整符合《管理办法》及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的有关规定,调整后的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符合《管理办法》等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调整事项在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范围内,调整程序合法合规,不存
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一致同意公司对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进行调整。
二、关于向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核查意见
(一)本次授予的授予日符合《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中有关授予日的规定。
(二)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管理办法》等
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不存在《管理办法》和《激励计划》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三)激励对象中无独立董事、单独或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
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本次被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主体资格
1合法、有效,符合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四)公司和激励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授予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所述,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认为公司2026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成就,同意以2026年4月29日为授予日,向符合授予条件的19名激励对象授予限制性股票116万股,授予价格为5.81元/股。
宇通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二零二六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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