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8 证券简称:ST 中路 公告编号:2026-024
900915 ST 中路 B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第五十四次)股东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会召开的时间:2026年6月18日
(二) 股东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宝山区真大路 560 号永久 1940·iHUB 创意产
业园 A3 栋 1 号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183
其中:A股股东人数 179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 4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27806676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27741876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64800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8.6504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8.6302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0201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陈闪先生主持。本次股东会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股东会议事规则》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列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6人,列席6人;
2、董事长陈闪先生(代行董事会秘书职责)列席会议;代行财务负责人杨文斐先生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2025年度董事会报告》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23797101 85.7804 3574975 12.8865 369800 1.3331
B 股 61700 95.2160 3100 4.7840 0 0
普通股合2385880185.8024357807512.86763698001.3300
计:
2、议案名称:《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23672601 85.3316 3699475 13.3353 369800 1.3331
B 股 61700 95.2160 3100 4.7840 0 0
普通股合2373430185.3546370257513.31543698001.3300
计:
3、议案名称:《关于公司董事年度薪酬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23661301 85.2909 3709675 13.3721 370900 1.3370
B 股 61700 95.2160 3100 4.7840 0 0
普通股合2372300185.3140371277513.35203709001.3340
计:
4、议案名称:《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
A股 23750501 85.6124 3612475 13.0217 378900 1.3659
B 股 61700 95.2160 3100 4.7840 0 0
普通股合2381220185.6348361557513.00253789001.3627
计:
5、议案名称:《关于续聘审计机构及审计费用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
(%)A 股 24045700 86.6765 3318376 11.9616 377800 1.3619
B 股 57400 88.5802 7400 11.4198 0 0
普通股合2410310086.6809332577611.96033778001.3588
计:
(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1、非累积投票议案
议案同意反对弃权议案名称
序号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2025年度利107637023698
220.899871.91737.1829润分配方案》00157500《关于公司董事
106437123709
3年度薪酬的议20.680372.11547.2043
70177500案》《关于续聘审计
144433253778
5机构及审计费28.063264.59857.3383
80077600用的议案》
(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本次会议的议案2、议案3、议案5对中小投资者进行了单独计票;
2、本次会议听取了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年度薪酬的说明。
三、律师见证情况
(一)本次股东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黄江东、陈辰(二)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均合法有效;本次会议的
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