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19/900918 股票简称:耀皮玻璃/耀皮 B 股 编号:2026-020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每股分配比例: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15元(含税)人民币。
* A 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元(含税)0.015 人民币,B股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相当于0.015元(含税)人民币的等额美元。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如果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比例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在相关公告中披露。
*本次利润分配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经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5年12月
31日,公司2025年度实现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为
-1-135619005.00元人民币,加上上年结转的未分配利润
821697297.15元人民币,扣除2024年实施的现金分红32722062.41元人民币(其中,2024年度的现金分红为6544412.48元,2025年中期的现金分红为26177649.93元),
扣除计提的盈余公积1974099.89元人民币,年末实际可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22620139.85元。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124749521.13元。
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15元(含税)。截至2026年3月27日,公司总股本976757073股,本次参与权益分派的总股本为976757073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14651356.10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包括2025年半年度已分配的现金红利26177649.93元)总额40829006.03元,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30.11%。
本年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因可转债转股/回购股份/股权激励授予股份回购注销/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回购注销等致使公司
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2-(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项目本年度上年度上上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元)40829006.0335526810.624674580.35
回购注销总额(元)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135619005.00116169554.06-125232772.44
的净利润(元)
本年度末母公司报表124749521.13
未分配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81030397.00
计现金分红总额(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否计现金分红总额是否低于5000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0
计回购注销总额(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42185262.21
均净利润(元)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81030397.00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
销总额(元)
现金分红比例(%)192.08现金分红比例是否低否
于30%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否
则》第9.8.1条第一款
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注:如上表所示,公司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金额高于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年均净利润的30%,不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
第一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示的情形。
二、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3-公司于2026年3月27日召开的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度股东会审议。
三、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结合了公司发展阶段、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尚需公司202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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