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
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国泰海通”或“保荐人”)作为上
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耀皮玻璃”或者“公司”)2025年度
向特定对象发行 A 股股票的保荐人,根据《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对耀皮玻璃2025年度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事项进行了专项核查,具体核查情况和核查意见如下:
一、本次限售股上市类型
2025年10月13日,公司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
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交易所审核意见。2025年11月13日,公司获得中国证监会出具的《关于同意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注册的批复》(证监许可﹝2025﹞2520号),同意本次发行的注册申请。公司于 2025年 12月向 8家特定对象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41841004股,发行价格为7.17元/股。
公司于2026年1月12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手续。本次8家特定对象认购的股票限售期为6个月。详见公司于
2026年 1月 14日披露的《关于向特定对象发行 A股股票结果暨股本变动公告》(公告编号:2026-005)。
本次可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数量为41841004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
二、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股本数量变化情况
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完成后,公司股份总数由934916069股增加至976757073股。本次限售股形成后至今,公司不存在因利润分配、公积金转增等导致股本数量变化的情况。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有关承诺
本次申请上市的限售股持有人陈建平、吴云、UBSAG、诺德基金管理有限
公司、华安证券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兴证全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广发证券股份
有限公司、财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承诺,其所认购的股票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上述认购对象已严格履行了上述承诺,不存在相关承诺未履行影响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情况。
四、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
(一)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总数为41841004股。
(二)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日期为2026年7月13日。
(三)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明细清单序持有限售股数持有限售股占公本次上市流通剩余限售股股东名称号量(股)司总股本比例数量(股)数量(股)
1陈建平13947000.14%13947000
2吴云27894000.29%27894000
3 UBS AG 1952580 0.20% 1952580 0
4诺德基金管理有103444901.06%103444900
限公司
5华安证券资产管22092050.23%22092050
理有限公司
6兴证全球基金管130753131.34%130753130
理有限公司
7广发证券股份有17991630.18%17991630
限公司
8财通基金管理有82761530.85%82761530
限公司
合计418410044.28%418410040(四)限售股上市流通情况表:
序号限售股类型本次上市流通数量(股)
1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41841004
合计41841004
五、股本变动结构表类型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41841004-41841004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93491606941841004976757073股份合计9767570730976757073
六、保荐人核查意见经核查,保荐人认为:截至本核查意见出具日,公司本次上市流通的限售股股东均已严格履行了其在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中做出的各项承诺;公司本次限售股上市流通数量及上市流通时间等相关事项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
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公司关于本次限售股份相关的信息
披露真实、准确、完整。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事项无异议。(本页无正文,为《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耀皮玻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限售股上市流通的核查意见》之签字盖章页)
保荐代表人:
游慧蔡锐国泰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7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