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关于2025年度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
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要求,并结合独立董事出具的《独立董事关于独立性情况的自查报告》,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就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刘澜飚先生、曹强先生的独立性情况进行评估并
出具如下专项意见:
经核查独立董事秦海岩先生、刘澜飚先生、曹强先生的任职经历以及签署的
相关自查文件,上述人员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公司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可能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中关于独立
董事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不存在任何妨碍其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1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