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1证券简称:金开新能公告编号:2025-039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披露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金开新能”)控股股
东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开企管”)计划自2024年11月
12日起12个月内以自有资金和自筹资金(包括股票增持专项贷款)通过上海证券
交易所系统采用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拟增持总金额不低于人民币
2亿元(含本数),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含本数),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11月12日及2025年1月7日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股份计划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101)及《关于控股股东增持计划进展暨增持计划调整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01)。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金开企管累计直接增持公司股份6277351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14%,成交金额35623.44万元。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本次权益变动前,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36679073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6.86%;本次权益变动后,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合计持有公司股份39945259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00%。
*本次权益变动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一、本次权益变动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名称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信息披露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保税港区)澳洲路6262号义务人基住所查验库办公区202室(天津东疆商务秘书服务有本信息限公司自贸区分公司托管第4890号)法定代表人战友注册资本1000万元一般项目:企业管理;企业管理咨询。(除依法经营范围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
91120118MA07GD6123
代码增持变动股票增持比
变动日期增持数量(股)
权益变动方方式种类例(%)
明细 金开 集中 2024.11.22- A 股流
627735193.14
企管竞价2025.5.27通股
资金来源自有资金及自筹资金(包括:银行专项贷款)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之一致行动人基本情况
1、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
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名称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金昌道637号宝正住所
大厦 12 层 1202B-04执行事务合伙人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基本出资额总额21010万元信息
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经营范围行股票的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6LJ9KXT
2、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名称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
天津自贸试验区(中心商务区)新华路3678号宝
住所 风大厦(新金融大厦)滨海基金小镇-20 层-R8 房间(天津融信商务秘书有限公司托管第0026号)法定代表人魏广明注册资本200000万元基本
一般项目:自有资金投资的资产管理服务;财务信息咨询。(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投资管理。
经营范围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相关部门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为准)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120118MA05LEMK8E
3、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津融卓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津融卓创2号
名称私募证券投资基金
天津自贸试验区(东疆综合保税区)亚洲路6975基本住所号金融贸易中心南区1-1-1313(天津互贸通商务信息秘书服务有限公司托管第132号)私募基金管理人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编号 SJM168
二、权益变动前后金开企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股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股东名称数量(股)比例(%)数量(股)比例(%)
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1890786389.4725185215712.61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
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
667021863.34667021863.34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549181562.75549181562.75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有限
公司-津融卓创2号私募证券259800931.30259800931.30投资基金
合计33667907316.8639945259220.00
注1:上述数据如有尾差,系四舍五入所致。
三、其他情况说明
1、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为股东增持股份,增持资金来源于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自有
资金及自筹资金,不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导致金开新能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3、本次权益变动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披露的《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4、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增持计划尚未完成,公司将持续关注本次增持
计划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特此公告。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