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代码:600821公司简称:金开新能
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第一节重要提示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 www.sse.com.cn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
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3、公司全体董事出席董事会会议。
4、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本公司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5、董事会决议通过的本报告期利润分配预案或公积金转增股本预案
根据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实现合并口径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258611.31元。2025年半年度,公司已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1元(含税),合计派发现金红利196732495.30元(含税)。
鉴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派发现金红利已超过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公司2025年度拟不派发现金红利,亦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和其他形式的利润分配。本次利润分配预案需提交股东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截至报告期末,母公司存在未弥补亏损的相关情况及其对公司分红等事项的影响□适用√不适用
第二节公司基本情况
1、公司简介
公司股票简况股票种类股票上市交易所股票简称股票代码变更前股票简称
A股 上海证券交易所 金开新能 600821 *ST劝业、津劝业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董事会秘书证券事务代表姓名范晓波张宇光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北京市西城区新兴东巷10号
电话010-50950528010-50950528
传真010-50950529010-50950529
电子信箱 ir@nyocor.com ir@nyocor.com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2、报告期公司主要业务简介
2025年中国新能源行业在装机规模上实现历史性跨越,行业发展迈入构建新型电力系统、深
化体制机制变革的关键阶段,整体由规模化高速扩张向高质量提质增效转型。与此同时,行业发展面临多重现实考验,限电率攀升、市场化电价下行、部分税收优惠政策逐步退出等因素,行业整体盈利空间受压,电力市场化改革持续深化推动行业运营模式迭代升级。当前行业竞争逻辑不再局限于传统资源获取能力,更聚焦于绿色价值交易变现能力、新能源与特定负荷需求的深度融合能力、产业链成本管控能力及市场化运营能力。
截至2025年末,公司核准装机规模7961.09兆瓦;并网装机规模5847.81兆瓦,其中光伏项目并网容量4206.59兆瓦,风电项目并网容量1514.52兆瓦,储能及生物质126.80兆瓦。全年累计发电量84.3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66%。营业收入34.52亿元,利润总额3.00亿元。
2.1供应侧:装机增量再创新高,调节能力建设提速
供应端层面,风电、光伏装机容量持续高速增长。2025年,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4.52亿千瓦,同比增长21%,占全国电力新增装机的83%。其中,水电新增1215万千瓦,风电新增
1.20亿千瓦,太阳能发电新增3.18亿千瓦,生物质发电新增151万千瓦。截至2025年底,全国
可再生能源装机总量达23.40亿千瓦,同比增长24%,约占全国电力总装机的60%。其中,水电装机4.50亿千瓦,风电装机6.40亿千瓦,太阳能发电装机12.00亿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0.47亿千瓦。风电、太阳能发电装机合计18.40亿千瓦,占比47%。装机量的新增带来绿电占比的提升,2025年,全国风电、太阳能发电量同比增长25%,占全社会发电量的比重达到22%。
为适配高比例新能源并网需求,电力系统灵活性调节资源建设同步提速,新型储能结构迎来根本性变革。截至2025年末,全国已建成投运新型储能装机规模达到1.36亿千瓦/3.51亿千瓦时,较“十三五”末相比增长超40倍,实现跨越式发展。与此同时,电网投资建设力度进一步加大,但增速滞后于电源投资,截至2025年底,全国电源、电网重点项目投资分别同比增长10.3%、7.1%,短期新能源消纳问题仍然存在,系统适配性有待优化。
2.2需求侧:用电需求稳健增长,绿电消费刚性要求释放
在需求侧,全社会用电量保持稳定增长,为新能源消纳筑牢了坚实基础。2025年,全国全社会用电量累计10.37万亿千瓦时,同比增长5.0%,历史性突破10万亿千瓦时里程碑。用电结构持续优化,第一产业用电量1494亿千瓦时,同比增长9.9%;第二产业用电量6636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7%;第三产业用电量1994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8.2%;城乡居民生活用电量1588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6.3%。其中,第三产业和城乡居民生活用电对用电量增长的贡献达到约47.8%。
第三产业中,充换电服务业以及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用电量增速分别达到48.8%、
17.0%,带动绿电消费需求持续攀升。
政策引导与市场需求双向发力,绿电消费意愿显著增强,刚性市场需求持续释放。根据《关于2025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电解铝行业被纳入强制考核范畴,各省要求的绿色电力消费比例在25.2%至70%之间;钢铁、水泥、多晶硅行业及国家枢纽节点新
建数据中心纳入监测范围,其中国家枢纽节点新建数据中心的绿电使用比例要求高达80%。系列政策精准发力,扩大刚性绿电市场需求,为新能源电力环境价值、行业长效发展拓宽发展路径。
2.3政策与监管环境:健全长效机制,引领行业转型
报告期内,行业政策围绕电力市场化改革核心持续纵深推进,出台多项重磅文件规范行业发展、破解发展痛点,全方位引导新能源行业高质量转型,政策红利与监管约束双向发力,重塑行业发展格局。
一是深化电价市场化改革,构建新能源定价新机制。2025年1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关于深化新能源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促进新能源高质量发展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36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号),推动新能源上网电量全面进入电力市场。标志着新能源正式从固定标杆电价迈入市场化定价时代,推动企业强化成本管控、提升市场化运营与竞争力。
二是完善消纳与价格协同机制,破解就近消纳难题。针对高比例新能源接入带来的消纳挑战,
2025年9月,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出台《关于完善价格机制促进新能源发电就近消纳的通知》(发改价格〔2025〕1192号),明确公共电网提供稳定供应保障服务,规范了绿电直连、零碳园区等就近消纳项目的价格机制与计量要求,鼓励新能源就地转化利用。
三是推动集成融合发展,转变行业开发模式。2025年10月,《关于促进新能源消纳和调控的指导意见》(发改能源〔2025〕1360号)进一步部署,提出2030年建成协同高效的多层次新能源消纳调控体系,明确省级能源主管部门为消纳责任主体,优化新能源利用率目标,推动新增用户转变新能源开发、建设和运行模式,推动新能源与储能、负荷、电网的集成融合发展。文件鼓励通过“源网荷储一体化”、多能互补等模式,实现从“单一项目开发”向“系统集成运营”的范式转型。2026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首次明确提出“实施超大规模智算集群、算电协同等新基建工程”,标志着该概念从行业倡议和地方试点升级为顶层设计,为新能源集成融合发展注入新的政策动力。
四是夯实电力市场制度基础,强化绿色价值传导。在“1+6”电力市场基础规则体系全面落地的基础上,新版《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量监管办法》深入实施,将消纳责任主体扩展至供电企业、售电企业和电力用户。此外,《2024—2025年节能降碳行动方案》及重点行业专项行动计划将节能降碳目标直接传导至下游,配合绿证全覆盖体系,进一步强化了绿色电力的环境属性价值,推动形成“能耗双控”向“碳排放双控”转变。
2.4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
报告期内,公司所属行业及主营业务未发生变化。公司的主要产品为电力,按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所属行业为电力生产行业中的风力发电以及太阳能发电。公司的主营业务为新能源电站的开发、投资、建设及运营,目前主要包括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两个板块,并通过全资子公司金开有限开展核心生产经营活动。公司重点在消纳情况良好且具备电价优势的津冀、长江经济带及珠三角等地区开展业务布局。目前,公司业务已覆盖全国23个省、自治区和直辖市,资产规模与盈利能力在地方国有新能源上市公司中位居前列。
在电力市场化改革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公司积极布局创新业务领域,在持续做大做强清洁电力主业的同时,将“清洁能源转化及应用”确定为培育主业,不断探索绿电与高载能、高附加值产业的融合发展,稳步培育绿电转化相关产业。公司正由单纯的绿色电力生产商,向提供绿色能源、绿色产品、绿色解决方案的绿色能源生态服务商转型。一方面,公司持续巩固提升新能源发电业务规模与运营效益,筑牢主业发展根基;另一方面积极抢抓“低碳产品”和“算电协同”等领域的战略机遇,着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全面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市场抗风险能力与可持续发展能力。
2.5公司主要经营模式
2.5.1开发投资模式
公司的项目开发与投资遵循严谨、规范的全流程管理体系,主要包括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收并购等。项目开发投资包含以下关键环节:
资源获取与初步评估:业务开发部门负责潜在项目资源的搜寻与筛选,并进行初步的技术与经济可行性论证。立项审核:对符合公司战略与投资标准的项目,提报公司履行内部立项审批程序。尽职调查与投资决策:立项通过后,开展全面的尽职调查、详细设计与收益测算,并依据结果提请内部决策机构审议。投资执行与运营:项目获批后,公司将严格依据要求组织实施项目的投资建设,并在并网后转入长期、稳定的运营期,确保资产安全与效益达成。
2.5.2采购模式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公司建立健全高效的采购管理体系,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实施《采购管理制度》《采购流程管理办法》等内部制度,对采购计划、采购实施及合同履约等关键环节进行规范管理。公司根据工程、货物、服务等不同标的特性及规模,依法依规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询比采购、谈判采购等方式开展设备及服务采购,通过全过程精细化管控,有效保障项目建设进度、控制投资成本、提升投资效益。
2.5.3生产运营模式
公司的生产运营以电站资产安全、稳定、高效运行为核心,覆盖电能生产的全生命周期。生产过程本质上是将太阳能、风能等自然资源,通过光伏组件、风力发电机组等设备转化为电能,经站内集电、变电系统输送至电网或用电客户。日常运营中,公司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行业规范,依托智能监控系统实现对发电设备进行全天候监测,执行预防性维护、定期检修、故障快速响应与消缺等标准化运维作业,最大化提升设备可用率,保障电力可靠供应。同时,建立涵盖安全生产、运行检修、技改大修、资产管理、运营评价等完整的制度体系。由负责生产管理相关部门负责统筹制度制定、监督考核,各区域分公司作为责任主体落实现场管理与执行,坚持全流程精细化运营管理,不断提升电站运营效能,实现经济效益稳步增长。
2.5.4销售模式
公司电力销售模式主要包括两种模式:一是集中式光伏电站、风电场及“全额上网”的分布式电站,与电网公司签订购售电合同,将所发电量并入指定电网,与电网公司进行结算;“自发自用,余电上网”分布式光伏项目,电量优先供应项目业主并直接结算电费,余电上网部分与电网公司结算。二是积极参与电力市场交易,部分电量通过参与省级电力现货、中长期交易等市场化方式形成销售价格。
2.5.5盈利模式
公司的盈利模式是电力销售收入与生产经营成本费用之间的差额,其中收入按实际上网电量与对应电价核算确定。
3、公司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3.1近3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2025年2024本年比上年年
增减(%)2023年总资产39330374336.3240070451242.79-1.8531932660212.51
归属于上市公司9034067487.309294601373.62-2.808943128953.80股东的净资产
营业收入3451679106.983612171823.08-4.443327748339.44
利润总额300099400.911068361148.98-71.91974235782.21扣除与主营业务无关的业务收入
和不具备商业实3375924404.583453578294.38-2.253250858844.98质的收入后的营业收入
归属于上市公司101258611.31802719429.73-87.39802346013.59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
股东的扣除非经-336010877.85735696251.31-145.67732598598.11常性损益的净利润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经营活动产生的2169968463.971881229894.7115.352155268219.32现金流量净额加权平均净资产
%1.118.87减少7.76个百分点9.20收益率()基本每股收益(元0.050.41-87.800.40/股)稀释每股收益(元0.050.41-87.800.40/股)
3.2报告期分季度的主要会计数据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第三季度第四季度
(1-3月份)(4-6月份)(7-9月份)(10-12月份)营业收入853330421.151068994932.17918587745.80610766007.86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120371754.23319072866.69121868297.69-460054307.30
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
东的扣除非经常性113112709.90287340693.18119899848.58-856364129.51损益后的净利润经营活动产生的现
-213058362.20588840922.741599042315.68195143587.75金流量净额季度数据与已披露定期报告数据差异说明
□适用√不适用
4、股东情况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
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单位:股
截至报告期末普通股股东总数(户)60619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户)267055
截至报告期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年度报告披露日前上一月末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户)0
前十名股东持股情况(不含通过转融通出借股份)
持有有质押、标记或冻结股东名称报告期内期末持股数比例限售条情况股东(全称)增减量(%)件的股股份性质数量份数量状态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国有法
2850343125190215712.610无0
限公司人国开金融有限责任公国有法
01341180156.720无0
司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通用技术集团国际控国有法
01000000005.010无0
股有限公司人
安联保险资管-招商
银行-安联远见16号2915000678890003.400无0未知资产管理产品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国有法
-天津津诚二号股权0667021863.340无0人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资舟资产管理(深圳)
有限公司-资舟睿舟30665834803.330无0未知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国有法
0549181562.750无0
限公司人海南共裕私募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1411600513871792.570无0未知
伙)-共裕盛世私募证券投资基金北京景星资产管理有
限公司-景星富胜私-1051632513847002.570无0未知募证券投资基金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
理有限公司-津融卓国有法
0259800931.300无0
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人金
上述股东关联关系或一致行动的说天津金开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融国盛股权投资基金管明理有限公司-天津津诚二号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天津津融资本运营有限公司、天津津融卓创投资管理
有限公司-津融卓创2号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为一致行动人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及持股数不涉及量的说明
4.2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4.3公司与实际控制人之间的产权及控制关系的方框图
√适用□不适用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4.4报告期末公司优先股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适用√不适用
5、公司债券情况
√适用□不适用
5.1公司所有在年度报告批准报出日存续的债券情况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
债券名称简称代码到期日债券余额利率(%)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金开能源
2024年度第一 GN001( 碳 中 132480042.IB 2026-05-24 300000000 2.40
期绿色中期票和债)据(碳中和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金开能源
2024年度第二 GN002( 碳 中 132480066.IB 2027-07-25 500000000 2.20
期绿色中期票和债)据(碳中和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金开能源
2024年度第三 GN003( 碳 中 132480099.IB 2027-10-28 200000000 2.55
期绿色中期票和债)据(碳中和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4金开能源
2024年度第四 GN004( 碳 中 132480165.IB 2027-12-10 550000000 2.15
期绿色中期票和债)据(碳中和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5金开新能
2025年度第一 GN001( 碳 中 132580008.IB 2030-01-21 500000000 2.22
期绿色中期票和债)据(碳中和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5金开新能
2025年度第二 GN002( 碳 中 132580033.IB 2028-04-21 450000000 2.45
期绿色中期票和债)据(碳中和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5金开新能
2025年度第三 GN003( 碳 中 132580126.IB 2028-11-20 500000000 2.10
期绿色中期票和债)据(碳中和债)金开新能源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5.2报告期内债券的付息兑付情况
□适用√不适用
5.3报告期内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或债券作出的信用评级结果调整情况
□适用√不适用
5.4公司近2年的主要会计数据和财务指标
√适用□不适用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主要指标2025年2024年(%)
资产负债率(%)72.4275.07-2.65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净利润-336010877.85735696251.31-145.67
EBITDA全部债务比 0.10 0.11 -9.09
利息保障倍数1.322.28-42.11
第三节重要事项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
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025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4.52亿元,同比减少4.44%;实现利润总额3.00亿元,同比减
少71.91%;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1亿元,同比减少87.39%;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3.36亿元,同比减少145.67%。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
止上市情形的原因。
□适用√不适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