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关于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
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的鉴证报告
信会师报字[2026]第 ZA12213 号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我们接受委托,对后附的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物贸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
更正专项说明(以下简称“专项说明”)执行了合理保证的鉴证业务。
一、管理层的责任上海物贸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是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专项说明,并确保专项说明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在执行鉴证工作的基础上对专项说明发表鉴证结论。
鉴证报告第1页三、工作概述我们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第310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或审阅以外的鉴证业务》的规定执行了鉴证业务。
该准则要求我们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鉴证工作,以对专项说明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上海物贸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
情况获取合理保证。在执行鉴证工作过程中,我们实施了包括询问、检查会计记录等我们认为必要的程序。我们相信,我们的鉴证工作为发表鉴证结论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四、鉴证结论
我们认为,上海物贸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更正专项说明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2号——业务办理》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南第1号——公告格式》的相关规定编制,如实反映了上海物贸公司2022年度、2023年度、2024年度前期会计差错的更正情况。
鉴证报告第2页五、使用限制
本报告仅供上海物贸公司用于披露前期会计差错更正相关信息,不得用作任何其他目的。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中国注册会计师:
(特殊普通合伙)
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上海二〇二六年四月二十三日鉴证报告第3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