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作为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2025年度,我忠实勤勉地履行了《公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赋予的职责,发挥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作用,及时对公司各项决策尤其是财务决策进行反馈沟通,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独立董事的基本情况
(一)工作履历、专业背景以及兼职情况罗丹,男,1981年生,研究生学历,博士。曾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助理教授、副教授、特任研究员、院长助理。现任上海财经大学金融学院教授(常任教职),博士生导师,上海飞乐音响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万丰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主要从事财务管理和资产定价研究。自2022年6月30日起担任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情况说明经自查,本人不属于下述情形:
1.在公司或者其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主要社会关系;
2.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一以上或者是公司前十名股东
中的自然人股东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在直接或者间接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或者在公司前
五名股东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4.在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附属企业任职的人员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5.与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人员,或者在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任职的人员;6.为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各自附属企业提供财务、法律、咨询、保荐等服务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服务的中介机构的项目组全体人员、各级复核人员、在报告上签字的人员、合伙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主要负责人;
7.最近十二个月内曾经具有第一项至第六项所列举情形的人员;
8.法律、行政法规、中国证监会规定、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和公司章程规定
的不具备独立性的其他人员。
综上,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关于独立董事独立
性的要求,不存在影响独立性的情况。
二、独立董事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股东大会的情况参加董事会情况参加股东大会情况董事本年应是否连续亲自以通讯委托本年度出席股东参加董缺席两次未亲姓名出席方式参出席应参加大会的次事会次自参加会次数加次数次数次数次数数数议罗丹90900否22年内召开董事会会议次数9
其中:现场会议次数0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8现场结合通讯方式召开会议次数1
(二)参与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的工作情况
1)董事会下设专门委员会成员情况
专门委员会类别成员姓名
审计委员会王怀芳、罗丹、李劲彪
提名委员会罗丹、宁斌、金小野
薪酬与考核委员会金小野、王怀芳、任波战略委员会宁斌、罗丹、许伟、李劲彪
2)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5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
一、审议关于2024年度会计差错更正的议案;二、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的议案;三、审议关于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
2025年4月9日报告的议案;四、审议关于公司续聘会计师事一致通过议案无
务所的议案;五、听取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
履职报告;六、听取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和2025年度内部审计工作计划。
2025年4月29日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议案无
2025年6月27日审议关于公司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一致通过议案无
2025年8月19日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的议案。一致通过议案无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财务报告的
2025年10月23日一致通过议案无议案。
3)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3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提名委员会对公司第十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2025年1月10日一致通过议案无
进行审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对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人选进行审
2025年5月30日一致通过议案无
核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提名委员会对拟任董事会秘书人选进行审核
2025年10月27日一致通过议案无
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4)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在公司领取薪酬的程序审议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
2025年4月9日和数额符合公司无
度薪酬的议案相关的考核办法和薪酬管理办法。5)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其他履行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职责情况
审议关于拟定公司2024年度ESG报告实质性
2025年4月9日一致通过议案无
议题及报告初稿的议案。
我对提交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和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的议题,在会前通过听取汇报、翻阅资料进行了认真研究,会议上进行了充分审阅、讨论,结合自身专业背景以及从业经验提出专业建议,独立、审慎地行使表决权,对公司董事会各项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况,并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上市公司积极配合了独立董事的工作。
(三)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沟通情况
为切实履行监督职责,在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和年报编制过程中,本人积极与内部审计机构及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财务、相关业务状
况进行沟通,对年审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重大问题进行了询问,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审核审计工作开展的独立性及公司的配合情况,监督及核查公司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及计划,维护了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四)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履行职责,对于董事会审议的议案,认真审阅相关资料,了解相关信息,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做出独立、公正的判断,加强与中小股东沟通交流。在发表专业意见时,不受公司和主要股东的影响,切实维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五)现场工作及公司配合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利用参加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董事会等时间到公司进行现场工作,了解公司经营情况、财务管理和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积极出席相关会议,认真阅读、仔细分析和研究会前材料,对董事会将要讨论的重大事项要求公司相关部门提供详实的决策依据,认真听取管理层的汇报,同时还关注外部环境及市场变化对公司的影响,结合自身专业知识,对公司的良性、规范运作提出了自己的合理建议。
公司积极配合本人工作,将相关经营情况和重大事项的进展及时进行汇报,在每次召开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前,均能及时提供相关会议材料,并对疑问及时解答,为本人的履职提供了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在日常工作中,本人通过电话、邮件、微信等多种方式与公司相关人员保持联系,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总监等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办公室均积极配合。
本人参加了下述现场调研:
履职内容日期独立董事与立信关于2024年
12025年4月9日
年报审计沟通会纪要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暨危化市
22025年10月28、29日
场调研会独立董事现场履职暨有色金
32025年11月13、14日
属交易中心调研会
通过现场调研,更加深入了解了公司的运行状况,并积极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讨论,为进一步做好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了良好的基础。
(六)独立董事特别职权行使情况
报告期内,未出现需要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发生。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报告期内,本人任职期间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规章制度关于独立董事的职责要求,对公司多方面事项予以重点关注和审核,并积极向董事会及专门委员会建言献策,对增强董事会运作的规范性和决策的有效性发挥了积极作用。具体情况如下: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情况
本人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公司本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进行了尽职调查和审核,秉承客观、公正的原则,本着对公司及其股东负责的态度,发表如下意见:公司在关联交易发生时,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内部制度,履行了相关的决策审批程序。公司关联交易双方按照自愿、等价、有偿的原则签订并执行相关交易协议,且该等交易协议涉及的交易事项定价公允、合理,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况。审议的相关议案包括:《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控股子公司所承租地块的土地收储补偿进展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和《关于公司与百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续签<金融服务协议>暨关联交易的议案》等。
(二)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豁免承诺的方案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及相关方未变更或豁免承诺,仍诚信守信严格按照承诺内容履行承诺。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相关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本人认为公司所披露的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准确反映了公司内控的情况及未来规划,公司内控有效。对涉及的会计更正事项迅速反应,充分展开沟通交流,并敦促公司及时进行处理和公告。
(五)聘请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公司2025年4月14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六次会议、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
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公司聘请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外部审计机构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3月,公司财务总监兼董事会秘书赵洪先生的书面辞职。赵洪先生因
身体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务。赵洪先生的辞职报告于送达董事会之日起生效。在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空缺期间,由公司总经理许伟先生代行公司财务总监及董事会秘书职责。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情况
基于谨慎性原则,公司对下属企业汽车2024年度销售相关的试点业务收入进行了自查。为了更严谨地执行收入准则,公司对相关交易的实质进行了更加严格的判断,基于谨慎性考虑并结合审计机构相关意见,将2024年前三季度汽车销售相关试点业务的收入确认方法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本次会计差错更正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及《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19号——财务信息的更正及相关披露》的有关规定。更正后的财务数据及财务报表能够客观、准确地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本次会计差错更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
2025年1月20日下午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会议
审议并通过了《关于增补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2025年10月30日召开第十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经公司董事长宁斌先生推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聘任公司财务总监沈宝华先生担任董事会秘书,任期自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
第十届董事会届满之日止。
上述人员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任职资格审查,任职资格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制定情况
本人认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
管理规定,并严格按照考核结果发放,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规定。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报告期内,本人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任职期间,按照各项法律法规的要求,忠实勤勉的履行职责,利用自身的专业知识,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切实履行了维护公司和股东利益的义务。本人密切关注公司治理运作和经营决策,与董事会、管理层之间进行了良好有效的沟通,促进了公司科学决策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认真、勤勉、谨慎的精神,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和要求,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充分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保证公司董事会的客观、公正与独立运作,利用自己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为公司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有效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广大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特此报告。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罗丹
2026年4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