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25证券简称:新华传媒编号:临2025-022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5年10月24日向全
体董事书面发出关于召开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的通知,并于2025年
10月30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9名,实际参会董事9名。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如下议案并形成决议:
一、审议通过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审议通过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同意公司购买上报传悦坊24套办公用房,总建筑面积5453.92㎡,购置总价人民币100970000元。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3人,其中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关联董事胡明华、李翔、王晓东、戴寅、戴丽和刘航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
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购买办公用房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临2025-023)。
三、审议通过关于修订《投资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投资管理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四、审议通过关于修订《内部审计工作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内部审计工作制度》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1五、审议通过关于废止《委托贷款管理制度》的议案
参加本项议案表决的董事9人,其中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新华传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二五年十月三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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