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
独立意见
作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
《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我们对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的重大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一、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和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1、本次董事会换届选举的程序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
的有关规定;
2、经认真审查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提名的公司第十
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教育背景、职称、工作经历、社会兼职等,未发现被提名人有《公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担
任公司董事的情形,不存在被中国证监会确定为市场禁入者并且禁入尚未解除的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认为被提名人符合董事及独立董事的任职资格。
3、同意控股股东深圳茂业商厦有限公司提名高宏彪先生、Tony
Huang先生、钟鹏翼先生、卢小娟女士、唐海峰先生、韩玉女士为公
司第十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曾志刚先生、田跃先生、郭文捷
先生为公司第十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同意将《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和《关于董事会换届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提交公司2022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二、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信永中和”)
具有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以及证券、期货等相关业务资格,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工作能力,能够满足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报告等审计要求。信永中和为公司2021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2021年度的审计工作中,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恪尽职守,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圆满完成了公司2021年度财务审计工作。
2022年度信永中和拟收取的审计费用为人民币500万元(其中财务报告相关审计费用为400万元,内部控制审计费用为100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按照会计师事务所提供审计服务所需的专业技能、工作
性质、承担的工作量,以所需工作人、日数和每个工作人日收费标准确定,并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较
2021年审计费用减少28万元。
我们同意续聘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
2022年度财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该议案尚需须经股东大会审议
通过后方可实施。
(以下无正文)(本页无正文,为《茂业商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五十九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签字页)
独立董事签署:
曾志刚_________廖南钢_________田跃_________
二〇二二年十一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