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3年度履职报告
2023年,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及《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勤勉尽责,认真履职,维护全体股东及公司的整体利益。现将2023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第十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成员为王振宙先生、芮滨先
生、胡仁昱先生,2023年4月,公司董事会完成换届,并确定了新一届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组成人员,分别为王振宙先生(独立董事、召集人)、徐培富先生、胡仁昱先生(独立董事),均为不在公司担任高级管理人员的董事。其中王振宙先生和胡仁昱先生为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人士,委员会成员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中关于审计委员会人数比例和专业配置的要求。
二、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会议7次,其中1次为沟通会,全体委员均以现场或通讯方式出席,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时间会议名称会议议题2023年12023年第《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计月10日一次会议划》
《公司2022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2022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公司2022年度核销部分不良资产及其他长账龄应收应付款项的议案》《关于支付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22年度审2023年32022年度计费用的议案》《关于公司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月22日会议计划的议案》《关于向关联方购买商品暨签订无金额日常交易合同的议案》《公司2022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公司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2022年度履职报告》《公司2023年度预算草案》
2023年72023年第
《香溢融通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
月28日三次会议2023年8就审计机构选聘招标结果,以及中标会计师事务所情沟通会月21日况进行了沟通。
《公司2023年半年度财务报告》《关于公司2023年2023年82023年第半年度计提减值准备的议案》《关于聘任公司2023月28日四次会议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公司2023年半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2023年
2023年第
11月16《公司2023年度年报审计计划》
五次会议日
2023年
2023年第
12月25《关于公司2023年度核销部分不良资产的议案》
六次会议日
三、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能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
1.2023年7月28日,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
过了《香溢融通年报审计会计师事务所选聘工作方案》,委员会认为公司选聘工作严格按照《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相关规定执行,会议就选聘方式、相关评分指标设置以及合同内容、条款设置、供应商履约评价标准、备选机构等问题进行了充分沟通,进一步完善了选聘方案,并同意公司按完善后的方案推进选聘工作。
2.2023年8月21日,委员会召开沟通会,听取了公司就审计机
构选聘招标结果的汇报,并初步了解了中标会计师事务所情况。
3.经对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的资质进行了严格审核,对其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等进行了核查和评估,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要求。2023年8月28日,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同意聘任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4.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公司分别于2023年8月29日、9月20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3年第一次股东大会,
审议通过了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聘任事项,同意聘任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
(二)监督及评估会计师事务所工作
1.2023年11月16日,委员会召开2023年第五次会议,与公司
审计项目负责人和注册会计师进行审前沟通,对审计范围、审计重点关注的风险领域和事项、项目组织和人员分工、审计时间安排等内容进行沟通。
2.2024年1月19日,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一次会议,了解会
计师事务所审计进展情况,听取了会计师事务所就公司主要业务板块经营情况及审计应对情况的汇报。
3.2024年3月6日,委员会召开2024年第二次会议,会议听取
了年审会计师关于财务审计和内控审计总体情况汇报。
委员会在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能时严格遵守证监会、上交
所及《公司章程》《董事会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保持必要的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的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委员会应尽的监督职能。
四、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其他履职情况
(一)审阅公司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的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报告编制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相关规定,会计政策选择和运用恰当,会计估计合理,所载内容真实、完整、准确,公允反映了公司经营情况,不存在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形。
(二)监督及评估内部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委员会对公司上年度审计工作总结和新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审阅并予以认可,督促内审部门严格执行审计计划,同时充分发挥委员会的专业作用,对内部审计工作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并强调要重点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的整改,保证整改成效。经审阅内部审计工作报告,委员会未发现内部审计工作存在重大问题。
(三)监督及评估公司的内部控制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和内部
控制审计报告,认为公司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持续完善内部控制体系,内部控制实际运作情况符合上市公司治理规范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切实维护了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
(四)协调管理层、内部审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外部审计机构的沟通
报告期内,委员会认真履行职责,积极促进管理层、内审部门及相关部门与审计机构的有效沟通,认真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协调解决审计中出现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审计监督职能。
(五)对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核
报告期内,委员会审议并通过了公司提交的相关关联交易事项,认为关联交易是公司进行日常经营活动的需要,定价公允、合理,未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五、总体评价
2023年,预算与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本着对公司及
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恪尽职守、尽职尽责,充分发挥监督指导、决策参谋职能,积极参与公司治理,认真履行了委员会的各项职责。
2024年,预算与审计委员会将继续按照监管要求,持续秉持审
慎、勤勉、忠实的原则,以及对公司和全体股东负责的态度,继续发挥监督职能和专业作用,促进公司稳健经营、高效运行,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