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二〇二三年度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中会会专[2024]第0197号
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
审计了香溢融通控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香溢融通”)2023年12月31
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
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香溢融通
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
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
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
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香溢融通于2023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
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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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中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
中国杭州中国注册会计师:
3300001304
2024年03月0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