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1证券简称:广电网络编号:临2025-033号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累计诉讼、仲裁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累计涉案金额: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近十二个月内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金
额为35050.54万元(未考虑延迟支付的利息及违约金、诉讼费用等,下同),其中,公司主动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11880.29万元,被动诉讼、仲裁案件涉案金额合计23170.25万元。
*因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和执行完毕等情况,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产生的影响需以法院生效判决及执行情况并经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为保障公司及股东利益,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公司通过诉讼、仲裁等法律途径加大应收款项催收力度,维护合法权益;同时,在日常经营过程中亦有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被告或被申请人的诉讼及仲裁案件。近日,公司对累计诉讼及仲裁案件进行了梳理统计,现将截至本公告日诉讼及仲裁情况公告如下:
一、累计诉讼、仲裁的情况
1.近12个月内新增诉讼、仲裁情况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有关规定,公司对近12个月内新增诉讼、仲裁事项进行了统计,截至本公告日,累计新增诉讼、仲裁案件323笔,金额合计35050.54万元,占公司2024年经审计净资产的16.91%。具体情况如下:
(1)按所处当事人地位分类: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原告/申请人案件58笔,涉案金额合计11880.29万元;公司及下属公司作为被告/被申请人案件265笔,
1涉案金额合计23170.25万元。
(2)按案件审理情况分类:未结诉讼、仲裁案件141笔,涉案金额合计
24180.60万元;已结诉讼、仲裁案件182笔,涉案金额合计10869.95万元。
(3)按涉案金额情况分类: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上的5笔,涉案金额
合计13959.89万元;单笔涉案金额1000万元以下的318笔,涉案金额合计
21090.65万元。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主动诉讼、仲裁案件情况涉案金额案件所
序号案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万元)处阶段本公司及本公司诉前调
1暂无下属蒲城县支公蒲城县公安局3883.81合同纠纷
解司本公司下属子公
(2025)陕司陕西省社区信陕西建工第六建建设工程施一审审
20113民初3493.00
息管理服务有限设集团有限公司工合同纠纷理中
30403号
公司
其他单笔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主动诉讼/仲裁案件
4503.48
56笔(合计)
合计11880.29
本公司及下属公司被动诉讼、仲裁案件情况涉案金额案件所
序号案号原告/申请人被告/被申请人案由(万元)处阶段本公司及本公司
(2025)陕特斯联智能工程
1下属潼关县支公2859.17合同纠纷执行中
0522执282号有限公司
司本公司下属子公
(2025)陕01深圳市致尚信息司陕西广电丝路买卖合同纠
22257.95已结案
民终13266号技术有限公司影视文化传播有纷限公司及本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
(2025)陕01西安小斑点科技司陕西广电丝路买卖合同纠
31465.96已结案
民终13285号有限公司影视文化传播有纷限公司及本公司
其他单笔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被动诉讼/仲裁案件
16587.17
262笔(合计)
合计23170.25
2.近12个月之外未结诉讼、仲裁情况
2除上述近12个月内新增诉讼、仲裁外,截至本公告日,公司尚有19笔前期
发生的诉讼、仲裁案件仍处未结案阶段,该等案件涉案金额合计6040.97万元。
原告/申请涉案金额案件所
序号案号被告/被申请人案由人(万元)处阶段陕西派诚科技有
本公司下属子公限公司、西安金软件著作一审已判
(2024)陕01司陕西广电华通沃通信科技有限
12457.97权转让合决,处上
知民初452号投资控股有限公公司、陕西璟宇同纠纷诉期司数据科技有限公
司、谢世鹏
其他单笔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主动诉讼/仲裁案件
3309.14
12笔(合计)
其他单笔涉案金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被动诉讼/仲裁案件6
273.86笔(合计)
合计6040.97
二、主要诉讼案件(单笔涉案金额超过1000万元)的基本情况及进展
1.本公司及下属支公司诉蒲城县公安局案原告蒲城县支公司(本公司下属支公司)与被告蒲城县公安局签订《蒲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建设与维护合同》,约定由原告负责蒲城县公共安全视频监控联网应用项目建设与维护。该项目已竣工验收通过,因被告尚欠付合同款3883.81万元及迟延付款滞纳金,2025年4月3日原告向蒲城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目前该案正在进行诉前调解,法院暂未分配案号。
2.本公司下属子公司诉陕西建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案
原告陕西省社区信息管理服务有限公司(本公司下属子公司)与被告陕西建
工第六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建设工程专业分包合同》,约定被告将其总包的
西安市雁塔区第一中学建设 EPC 项目的弱电、教学教具及教学设备专业工程分包给原告。该工程已按期竣工验收,并已交付使用,因被告尚欠付工程款3493万元及逾期付款利息,2025年3月12日原告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近期,本公司与控股股东陕西广电融媒体集团有限公司及陕西建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被告的母公司)等相关方协商一致,通过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本公司以本案中被告所欠工程款中2423万元债权用于债权债务抵销。详见公司2025年12月3日发布《关于与控股股东及相关方签署〈债权债务抵销协议〉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5-032号)。该案件公司已在《2025
3年半年报》“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予以披露。
3.特斯联智能工程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及下属支公司案
原告特斯联智能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潼关县支公司(本公司下属支公司)签
订《“雪亮工程”项目建设与维护合同》,约定共同完成潼关县“雪亮工程”建设项目建设运营和维护,被告负责传输线路投资、建设和运维,原告负责除运输线路外所有软硬件设备投资、建设和运维。该项目已竣工验收,因被告尚欠合同款,原告向潼关县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4年8月22日一审判决:被告支付原告工程价款28591711元及利息(利息以30091711元为基数自2021年9月
29日起至2023年12月29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以28591711
元为基数自2023年12月30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按照同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计息,若按照此种方法计算得出的利息金额超过原告第三项诉讼请求计算得出的利息,则按照原告请求的利息支持)。被告上诉,2025年3月20日渭南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2025年8月8日,原告向潼关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截至本公告日双方正在法院主持下协商执行和解方案。该案件公司已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债654.45万元,并在《2025年半年报》“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予以披露。
4.深圳市致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及子公司案
原告深圳市致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广电丝路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签订《家电供应商供货框架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采购洗衣机、冰箱等家电商品。根据双方确认对账单结算付款,原告依约完成交货,按月对账并开具发票,因被告尚欠货款2257.95万元及违约金,原告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8月26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分15期一共支付24539536.9元(包含:货款22579536.9元、利息
1663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92000元、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100000元)。目前该案已结案。该案件公司已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债1423.16万元,并在《2025年半年报》“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予以披露。
5.西安小斑点科技有限公司诉本公司及子公司案
原告西安小斑点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陕西广电丝路影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签订《家电供应商供货框架合同》,约定由被告向原告采购洗
4衣机、冰箱等家电商品。根据双方确认对账单结算付款,原告依约完成交货,按
月对账并开具发票,因被告尚欠货款1465.96万元及违约金,2025年1月7日原告向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2025年8月27日,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协议:被告向原告分10期一共支付15872717元(包含:货款14632717元、利息1004000元、一审案件受理费131000元、保全费5000元、律师费
100000元)。目前该案已结案。该案件本公司已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预计负
债482.73万元,并在《2025年半年报》中“重大诉讼、仲裁事项”中予以披露。
6.本公司子公司诉陕西派诚科技有限公司、西安金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陕
西璟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谢世鹏案
原告陕西广电华通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子公司)与被告陕西派诚科技
有限公司(简称“陕西派诚”)、被告西安金沃通信科技有限公司(简称“西安金沃”)、被告陕西璟宇数据科技有限公司、被告谢世鹏于2022年12月22日
签订《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基于此,2022年12月23日原告与陕西派诚、西安金沃签订《抵债协议》。因被告陕西派诚未能履行《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的核心义务包括未交付软件源代码及相关资料、未配合完成著作权变更登记、未
支付许可使用费、未提供约定的技术支持等,2024年11月12日原告向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解除《软件著作权转让合同》《抵债协议》,被告向原告支付软件著作权回购款和许可使用费2457.97违约金万元以及逾期违约金。2025年12月16日,法院一审判决如下:一、被告陕西派诚支付原告
4726359.44元及合理维权费用50000元,共计5226359.44元。二、驳回
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截至本公告日,本公司及子公司正在对一审判决结果进行审慎研判,并与法律顾问论证上诉的可行性及相关方案。
三、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
鉴于本次公告的诉讼、仲裁事项存在尚未审理和执行完毕等情况,暂无法判断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具体影响。公司将依据会计准则的要求和届时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会计处理。最终会计处理及对公司本期利润或期后利润的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公司将按照相关规定,密切关注累计诉讼、仲裁案件的进展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5特此公告。
陕西广电网络传媒(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12月25日
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