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和《公司章程》等规定和要求,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职。现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5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截至2025年12月31日,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上会所”)基本情况如下:
事务所名称上会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27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上海市静安区威海路755号25层首席合伙人张晓荣年末合伙人数量113注册会计师551年末执业人员数量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191师
业务收入总额69164.46万元
2025年业务收入审计业务收入48416.30万元(经审计)
证券业务收入23821.20万元客户家数87家
审计收费总额7384.93万元采矿业;制造业;批发和零售业;交
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房地产业;
2025年上市公司审
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计服务情况涉及主要行业
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建筑业;农林牧渔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3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5年8月18日、2025年9月4日分别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1次会议和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
二、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职责情况
根据公司《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2025年8月15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5年第
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财务报告审计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查阅了上会有关资格证照、相关信息,认为其具备足够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具备证券相关业务审计资格,能够满足公司
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工作的质量要求。为保证审计工作的质量和连续性,公
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聘任上会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二)2026年1月16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
一次会议,对公司2025年度审计工作计划进行了沟通,主要包括审计范围、人员构成、时间安排、风险评估、审计重点等相关事项。
(三)2026年3月17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
三次会议,对2025年度审计工作进展情况进行现场沟通。审计委员会委员听取了上会所关于公司审计报告初稿中的关于主要财务指标变动分析、关键审计事
项、报表调整事项、关注事项和审计初步结论等情况的汇报,形成了书面意见。
(四)2026年3月31日,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召开2026年第
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公司2025年年度会计财务报表、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总体评价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及《公司章程》《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
2审计委员会认为上会所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
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审计行为规范有序,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完整、清晰、及时。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年4月9日
3【本页无正文】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2025年度年审会计师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签署页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签名:
唐松莲汪丰陈少雄李劲彪
上海第一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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