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就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相关事项的专项意见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的
相关规则的有关规定,我们作为上海机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十届八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上海机电关于对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的风险评估报告》发表如下独立意
见:
我们认为上海电气集团财务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电气财务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机构,其业务范围、业务内容和流程、内部的风险控制制度等措施都受到中国银保监会的严格监管。公司与电气财务公司的关联交易事项公平、合理,公司存放于电气财务公司的资金安全且独立,不存在被关联人占用的风险,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我们认同该报告。
签署本意见的公司独立董事:
桂水发李志强薛爽
2022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