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6证券简称:上海易连编号:临2022-038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届第六次监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届第六次监事会
会议通知于2022年7月29日以书面通知、微信及电子邮件等方式发出,通知公司全体监事。因为疫情原因,会议于2022年8月10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监事应到3人,实到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过充分讨论,会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监事会认为:《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核程序符合相关法律
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
所的要求,所包含的信息能全面反映公司2022年半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管理情况;未发现参与本次2022年半年度报告编制的人员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
我们保证《公司2022年半年度报告》所披露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承诺其中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的法律责任。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审议通过《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公司监事会对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确定的预留授予激励对象名单以及激励对象获授权益条件的成就情况进行核查后,认为:
1、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均不存在《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1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第八条规定的不得成为激励对象的情形:
(1)最近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情形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2、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不包括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
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与公司2021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中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相符。
5、董事会确定的预留授予日为2022年8月11日,符合《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激励计划》中关于授予日的相关规定。
综上,公司监事会认为本次激励计划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以2022年8月11日为预留授予日,向1名激励对象赵宏光授予170万股预留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3.23元/股。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上海易连实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二二年八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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