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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长虹: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上海证券交易所 06-23 00:00 查看全文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

会议资料

2026年6月29日

-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目录

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三、《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四、《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

五、《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情况》

六、《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八、《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十、《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十一、《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十二、《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十三、《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十四、《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一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议程

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13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会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9:15-9:25,9:30-

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2026年6月29日(星期一)

当日的9:15-15:00。

现场会议地点: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公司会议室

会议议程:

一、宣布会议开始

二、介绍法律见证机构和见证律师,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股东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推选本次会议计票人、监票人

四、听取并审议议案

五、股东逐项审议并填写表决票,股东及代理人若需质询需举手示意,经会议主持人同意后进行发言

六、由律师、两名股东代表共同负责计票、监票

七、宣布现场会议休会,合并统计现场及网络投票表决结果

八、宣读股东会表决结果等

九、宣布会议结束

-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二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须知

为维护公司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2025年年度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制定股东会如下须知:

一、会议设会务组,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处理有关会务事宜。

二、会议期间,全体参会人员应以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会议的正常秩序和

议事效率为原则,认真履行法定职责。

三、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以现场会议并结合网络投票方式召开,公司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平台或互联网投票平台为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

为更好地服务广大中小投资者,确保有投票意愿的中小投资者能够及时参会、及时投票,公司拟使用上证所信息网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证信息)提供的股东会提醒服务,委托上证信息通过智能短信等形式,根据股权登记日的股东名册主动提醒股东参会投票,向每一位投资者主动推送股东会参会邀请、议案情况等信息。投资者在收到智能短信后,可根据《上市公司股东会网络投票一键通服务用户使用手册》(下载链接:https://vote.sseinfo.com/i/yjt_help.pdf)的提示步骤直接投票,如遇拥堵等情况,仍可通过原有的交易系统投票平台和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

四、公司聘请律师出席见证本次股东会,并出具法律意见书。

五、为保证本次会议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董

事、高级管理人员、聘任律师、董事会邀请列席的人员及工作人员以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入场,对于违反本会议须知、干扰会议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公司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的合法权益。

六、为保证每位参会股东的权益,开会期间参会人员应注意维护会场秩序,不要

-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随意走动,手机调整为静音状态。未经公司董事会同意,除公司工作人员外的任何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摄像、录音及拍照,亦不得将本次会议相关录像、录音及图片发布于公开媒体。

-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三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度,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严格遵

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和要求,本着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恪尽职守,认真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合法权益,规范运作,科学决策,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发展。现将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汇报如下(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以下统称为本集团):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5年,地缘政治驱动下全球经济处于“弱复苏、高风险”的关键阶段,外部制

造业收缩与供应链重构形成双重挤压,内部通缩压力与消费乏力构成核心挑战,经济恢复韧性不足。国家以旧换新政策对本集团核心产业有短期拉升作用,相应业务板块规模有所回升。但国内市场“供强需弱”矛盾突出,消费内生动力仍然不足,政策效应的可持续有待观察。面对复杂严峻的国际环境和国内经济下行压力,本集团以“风险应对抓机遇、强基固本提质效、整合创新谋发展”为年度经营方针,坚持以用户为中心,持续强化科技创新,深化 AI对产品赋能,不断提升经营质效,企业总体保持稳健发展态势。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营业收入约1088.16亿元,同比增长约4.9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约9.89亿元,同比增长约40.56%。

二、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公司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规定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设董事9名,其中独立董事3名,独立董事占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 ESG管理委员会,各委员会根据其工作实施细则履行职责,为公司治理的规范性做出应有的贡献。董事会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工作,-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公司全体董事诚实守信、勤勉尽责,认真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会议,积极参加有关培训,熟悉有关法律法规。独立董事对公司重大事项享有足够的知情权,能够独立、客观、认真地履行职责。

(一)报告期内董事会的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

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共召开了23次会议,所有会议召开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进行,所有会议决议合法有效。董事会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召开日期会议决议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4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1月估报告的议案》;

第二十次会议23日2《.关于公司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投资新设香港子公司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2月2.《关于长虹置业投资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第二十一次会议20日3.《关于对长虹置业、成都置业及锦成置业实施逐级增资的议案》;

4.《关于加西贝拉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3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生产线项目的议案》;

第二十二次会议17日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新设子公司并参与竞拍土地使用权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3月《关于公司向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

第二十三次会议24日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4月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新设墨西哥子公司的议案》;

第二十四次会议17日2.《关于制定公司市值管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申报注册普通中票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4月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二十五次会议25日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3.《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4.《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5.《公司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ESG)报告》;

6.《关于公司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议案》;

8.《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

9《.公司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

10.《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11.《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

12.《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和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的议案》;

14.《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债的议案》;

15.《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16.《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7.《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

18.《关于公司2025年第一季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19.《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授信额度等相关事项的议案》;

20.《关于向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绵阳分行等金融机构申请办理基于保值的金融产品业务的议案》;

21.《关于公司2025年度使用闲置资金购买理财产品额度事项的议案》;

2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洗衣机项目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4月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二十六次会议30日《关于公司向下属部分子公司提供财务资助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5月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美菱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第二十七次会议8日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长虹华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4.《关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转让所持长虹器件股权事项的议案》。

-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5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实施库区厂房改建项目的议案》;

第二十八次会议23日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空调项目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转让资产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议案》;

2.《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6月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第二十九次会议5日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5.《关于公司报废部分资产的议案》;

6.《关于召开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6月《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建设智慧家电产业园项目的议

第三十次会议18日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7月

1.《关于公司向色达县捐赠的议案》;

第三十一次会议10日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7月

1.《关于修订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议案》;

第三十二次会议31日

2.《关于核销公司坏账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8月1.《关于修订公司<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三十三次会议20日2.《关于公司向定点帮扶地区进行捐赠的议案》;

3.《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8月债的议案》;

第三十四次会议27日2.《关于公司<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3.《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股权转让事项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9月

2.《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实施逐级增资的议案》;

第三十五次会议11日

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4.《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投资设立新加坡子公司的议案》;

-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5.《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提供担保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9月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三十六次会议22日《关于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私有化事项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10

1.《关于公司2025年1-9月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第三十七次会议月24日

2.《关于公司<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10

1.《关于公司下属子公司购买资产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第三十八次会议月31日

2.《关于增加202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111.《关于公司控股子公司实施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的议

第三十九次会议月28日案》;

2.《关于聘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12

1.《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第四十次会议月8日

2.《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修订公司<内部审计整改管理制度>的议案》;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122.《关于四川虹云新一代信息技术创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

第四十一次会议月19日限合伙)延长经营期限的议案》;

3.《关于核销公司坏账的议案》;

4.《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半年度评

第十二届董事会2025年12估报告的议案》;

第四十二次会议月29日2.《关于制定并修订公司部分制度的议案》;

3《.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

(二)董事会对股东会决议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共提议召开三次股东会,分别为一次年度股东会、两次临时股东会,均采用了现场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为广大投资者参加股东会表决提供便利,切实保障中小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监督权。股东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和表决程序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1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程》的规定。

董事会严格按照股东会和《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平等对待全体股东,召集、召开股东会合规有序;严格执行和落实了报告期内历次股东会的全部决议,维护了全体股东的利益,保证股东能够依法行使职权,推动了公司长期、稳健、可持续发展。

具体情况如下:

1、本报告期年度股东会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1.《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2.《公司独立董事2024年度述职报告》;

3.《2024年度公司董事报酬情况》;

4.《公司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5.《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6.《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7.《关于公司2024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8.《关于公司2024年度计提信用及资产减值准备、预计负

2024年年2025年6月债的议案》;

度股东会26日9.《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10.《关于公司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1.《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12.《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5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13.《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4.《关于修订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及<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5.《关于公司申请注册普通中票和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2、本报告期临时股东会情况

序号会议届次召开日期议案名称

2025年第

2025年9月1.《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1一次临时股

29日2.《关于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新增担保的议案》。

东会

2025年第2025年121.《关于公司预计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

二次临时股月24日2.《关于公司开展供应链融资业务暨对外担保的议案》。

-1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东会

(三)董事参加董事会和股东会的情况参加股东参加董事会情况会情况董事是否独以通讯方是否连续两姓名立董事本年应参加亲自出委托出缺席出席股东式参加次次未亲自参董事会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会的次数数加会议柳江否23232100否2衡国钰否23232100否3杨金否23232100否2

侯宗太(离任)否23232100否3

段恩传(离任)否23232100否3何龙(离任)否23232100否3曲庆是23232100否3王新是23232100否3颜锦江是23232100否3

注: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新任非独立董事张晓龙先生、非独立董事邵敏先生、职

工董事王平松先生在报告期后上任,报告期内不存在履职记录。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成员变动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

(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均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

等的规定,按时出席董事会和股东会,认真审阅相关资料,积极参与重大事项审议,确保了公司董事会决策的审慎和高效。

(四)报告期内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

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和 ESG管理委员会。2025年各专门委员会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各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开展相关工作及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各专门委员会履职情况如下:

1、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召开6次会议

-1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其他履行职责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情况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进驻公

司审计后,为做好公司2024年度财务会计报

表审计工作、督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在商定的时间内出具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相关审计报告,所关于四川长虹2024年同意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4年

2025年3公司董事会审

度财务报告审计进度及度财务会计报表审计的进度及关键、重月25日计委员会分别

关键、重要事项处理方要事项的处理方法。

于2025年2月20法的议案》。

日和2025年4月

2日向天健会计

师事务所发出了2次审计督促函,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注册会计师对沟通内容均进行了回复。

1.审议《公司2024年度1.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财务决算报告》;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2.审议《公司2024年度2.公司2024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汇总报内部审计工作汇总报告反映了公司审计部在保持客观、独立告》;的前提下认真履行了工作职责,加强了2025年43.审议《公司2024年度公司内控建设,防范了经营风险,促进无月24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了公司合规经营、完善治理和实现经营4.审议《关于公司2024目标。年会计政策变更的议3.同意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案》;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审议《公司2024年年4.会议同意将《关于公司2024年会计政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策变更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6.审议《关于续聘公司5.同意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的议案》;6.同意将《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

7.审议《公司2025年第师事务所的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一季度报告》。议。

7.同意将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

2025年8同意将2025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无月27日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要)>的议案》。

2025年10审议《关于公司<2025年同意将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提交公司无月24日第三季度报告>的议案》。董事会审议。

审议《天健会计师事务同意公司财务管理部会同天健会计师2025年10所关于四川长虹2025年事务所共同制定的《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无月31日度财务报告审计计划及关于四川长虹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关键审计事项安排》。计划及关键审计事项安排》。

审计部出具的重大事项检查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2024年度和2025年上半年

重大事项的发生情况,公司提供担保、1.审议《关于〈2024年公关联交易、衍生品交易、提供财务资助、

司重大事项检查报告〉

购买或者出售资产、对外投资等重大事

2025年11的议案》;

项,公司大额资金往来及公司与董监无月27日2.审议《关于〈2025年上高、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半年公司重大事项检查

资金往来均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本报告〉的议案》。

公司章程及内部制度等相关规定开展,未发现其他异常情况;公司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或重大风险。

2、报告期内提名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其他履行职责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情况审议《关于公司第十二经审查,本次拟提名的非独立董事候选

2025年12届董事会补选非独立董人任职资格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

月19日事候选人资格审查的议及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同意将该议案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1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3、报告期内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召开2次会议

其他履行职责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情况审议《2024年度公司董认同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2025年4

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员的报酬情况,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无月25日情况》。司董事会审议。

审议《关于公司高级管同意公司对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

2025年12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年薪及激励的方案,并同意将该议案提

月29日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交公司董事会审议,相关董事需对该议案》。案回避表决。

4、报告期内战略委员会召开1次会议

其他履行职责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情况会议同意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及《关于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2025年5审议《关于开展远期外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同意开展基于套无月23日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5、报告期内 ESG管理委员会召开 2次会议

其他履行职责召开日期会议内容重要意见和建议情况认可公司编制的2024年度可持续发展2025年4审议《公司2024年度可

(ESG)报告,并同意将该报告提交公 无月25日 持续发展(ESG)报告》。

司董事会审议。

1.审议《关于公司2024年度ESG工作总结及优

1.认可公司2024年度ESG工作总结及优化建议的议案》;

2025年9化建议。

2.审议《关于公司及下无月22日 2.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2024年度ESG

属子公司2024年度ESG表现评价内容及表扬方案。

表现评价及表扬的议案》。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

-1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公司独立董事严格按照《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及公司相关制度,

独立、审慎地履行职责。报告期内,公司共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对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等重大事项进行审议。独立董事通过现场调研、与管理层沟通、出席相关会议、查阅资料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经营情况,在董事会决策中发挥了参与决策、监督制衡、专业咨询的重要作用,有效维护了公司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公司全体独立董事均已向董事会提交了2025年度述职报告,其具体履职情况详见述职报告。

(六)信息披露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依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规范性文件及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等规定,认真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披露定期报告4份(不含年度报告及半年度报告摘要),临时公告105份,其他报告及文件46份,有效执行和维护了公司信息披露责任机制,维护了投资者的合法权益。2025年10月,公司荣获上海证券交易所信息披露工作 A级评价。

(七)投资者关系管理情况

2025年,公司董事会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保持与投资者的交流渠道畅通,接听投资者热线 256 次,回复上证 e互动 253 条,问题回复率 100%;接受机构投资者调研5次、参加投资者路演活动19场次、举办业绩说明会3场,切实维护了投资者的参与权和知情权,及时、准确向资本市场传递公司经营业绩与战略进展,积极回应市场关切,有效提升了资本市场对公司价值逻辑与发展前景的认知度。

(八)董事薪酬情况

2025年,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职务和工作内容,按

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未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根据公司股东会批

准的津贴标准予以支付,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1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确定为每人每年1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各董事在公司领取薪酬的具体情况,详见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第四节“三、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况、(一)现任及报告期内离任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持股变动及薪酬情况”。

(九)总体评价

2025年,公司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能够积极主动关注公司经营管理信

息、财务状况、重大事项等,对提交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均深入讨论,各抒己见,为公司的经营发展建言献策,作出决策时充分考虑中小股东的利益和诉求,切实增强董事会决策的科学性,推动公司生产经营各项工作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三、2026年董事会主要工作计划

2026年,公司董事会将继续秉持对全体股东负责的原则,立足治理优化与价值创造,围绕合规运作、科学决策、信息披露及投资者关系等,推进以下重点工作:

(一)完善公司治理体系,提升规范运作水平

对标最新监管要求,持续完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优化决策流程、提升治理的规范性与有效性。强化信息传导机制,及时向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传递监管部门的监管动态与精神,保障公司规范高效运作。结合公司实际生产经营情况,健全内部控制体系,严控合规风险,提高管理效率与经营质量,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与风险防控能力,保障公司健康、稳定、可持续发展。

(二)强化董事会履职效能,提升科学决策水平

严格按照《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高效组织召开董事会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强化会前沟通,对会议议案的战略性、有效性进行会前论证,提升会议决策效率,确保股东会及董事会各项决议有效落地。同时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在重大事项中的监督作用和专业优势,促进科学决策,增强公司的规范运作水平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发挥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职能作用,聚焦财务监督与内部控制、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提名、薪酬考核体系建设、公司战略规划及 ESG管理等关键领域,提升专-1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业决策与监督效能,为董事会提供有力支撑。持续组织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参与监管培训,提升对新规的理解与应用能力。

(三)坚持合规信息披露,提升信息披露质量

公司将继续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

律法规、规范性文件要求,履行信息披露义务,确保信息披露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积极向市场传递公司经营动向与发展价值,维护公司良好的资本市场形象。

(四)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维护良好市场形象

持续深化投资者关系管理,通过上证 e互动、业绩说明会、投资者热线及现场调研交流等多种渠道,加强与投资者的常态化沟通,增进市场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坚定投资者信心,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落实“提质增效重回报”专项行动,积极推动市值管理措施落地见效,密切关注市场动态和舆情变化,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1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文件之四(一)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曲庆)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曲庆,男,1969年10月生,中共党员。清华大学管理信息系统专业本科毕业,清华大学企业管理专业硕士,清华大学人力资源管理与组织行为专业博士。曾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党委副书记、院长助理,清华大学党委组织部副部长,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副教授、博士生导师,公

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1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以现场/通讯方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事会次数式参加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曲庆23232300否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ESG管理委员会会议 2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2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人力资源管理、企业文化、领导力与组织管理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

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出席股东

会、实地走访子公司、现场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5年4月,本人现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报,深

入了解了公司房地产业务整体情况,重点关注了经营状况、主要项目推进情况及未来规划等方面。

2025年6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汇报,包

括其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及投资策略等情况,重点关注了投资策略和公司主营业务的联动情况、基金具体投向及各领域的投资占比、基金投资的内控机制与决策机制等。

2025年7月,本人会同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赴长虹美菱、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

-2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现场调研,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走访产线及展厅、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经营业绩、生产制造流程、数字化发展进程、产品前沿技术、市场拓展策略等方面多视角掌握了子公司运营细节。

2025年8月,本人听取了公司模拟核算单元长虹智慧显示(中国)公司对国内电

视业务构成及品牌营销等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整体业务现状,并围绕电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细致探讨,提出了相关优化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

-2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2025年度,公司无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

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2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推荐补选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依据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2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本年度内修订及公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持

续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独立董事:曲庆

2026年6月29日

-2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文件之四(二)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王新)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王新,男,1983年2月生,中共党员。西南财经大学财务管理博士、注册会计师。入选财政部全国高端会计人才(学术类)、四川省学术技术带头人后备人选、四川省高端会计人才,担任中国会计学会对外学术交流专业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高级会员、欧洲会计学会会员、亚洲金融学会会员。曾任中铁二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四川大西洋焊接材料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西南财经大学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处长、公司第十一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等职务。现任西南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财经大学国际商学院执行院长,四川九洲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外部董事,成都市兴蓉环境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2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对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以现场/通讯方亲自出席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事会次数式参加次数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王新23232300否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主席,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ESG管理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2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11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薪酬与考核委员会会议 2次,ESG管理委员会会议 2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会计及财务管理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

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出席股东

会、实地走访子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5年4月,本人现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报,深

入了解了公司房地产业务整体情况,重点关注了经营状况、主要项目推进情况及未来规划等方面。

2025年6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汇报,包

括其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及投资策略等情况,重点关注了投资基金与公司主营业务契-2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合情况、基金退出机制及项目退出情况、基金投资的内控机制与决策机制、投资团队的专业背景等。

2025年7月,本人会同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赴长虹美菱、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现场调研,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走访产线及展厅、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治理架构及管理层构成、经营业绩及未来经营形式、生产制造流程、产品前沿技术、市场拓展策略等方面多视角掌握了子公司运营细节。

2025年8月,本人听取了公司模拟核算单元长虹智慧显示(中国)公司对国内电

视业务构成及品牌营销等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整体业务现状,并围绕电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细致探讨,提出了相关优化建议。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充分发挥本人作为会计及财务专业人士的优势,对公司提出针对性意见及建议。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同时,本人代表审计委员会向会计师事务所发出了2次审计督促函,督促其高质高效地完成年度报告审计工作。

-2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2025年度,公司无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3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

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推荐补选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委员,本人对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3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依据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本年度内修订及公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持

续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独立董事:王新

2026年6月29日

-3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文件之四(三)公司独立董事2025年度述职报告(颜锦江)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2025年,作为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本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的有关规定,忠实履行了独立董事的职责,谨慎、认真、勤勉地行使了独立董事的权利,本着独立、客观和公正的原则,积极出席公司相关会议,认真审议各项议案,有效地保证了公司运作的合理性和公平性,促进公司规范健康发展,切实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现将本人2025年度履行职责情况述职如下:

一、本人基本情况

(一)本人简介

本人颜锦江,男,1973年11月生,中共党员。四川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博士,四川省海外高层次留学人才。曾任甘肃省陇南市文县县委副书记(挂职)、英属哥伦比亚大学访问副教授、南洋理工大学彩虹访问学者、四川大学科技产业集团总经理

兼国家大学科技园总经理、四川川大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兼总经理等职务。现任四川大学商学院教授、资产管理处处长,四川省新材料工业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四川义结川联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四川大川合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成都市技术经理人协会理事长,四川省科技成果转化研究会副理事长,四川省数量经济学会副理事长,四川大学锦江学院董事,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二)独立性说明

在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期间,本人未在公司担任除独立董事以外的任何职务,也未在公司主要股东担任任何职务,与公司以及公司主要股东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利害-3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妨碍本人进行独立客观判断的关系,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独立性的情况。

经自查,本人符合《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独立董事独立性的相关要求。同时,本人具有专业资质及能力,可以在履职过程中保持客观独立的专业判断,维护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

二、本人年度履职概况

(一)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23次董事会会议,本人均通过现场或通讯的方式亲自出席,不存在无故缺席、委托他人出席或连续两次未亲自出席会议的情况,认真履行了独立董事勤勉尽责义务。2025年度本人出席公司董事会会议的具体情况如下:

董事本年应参加董以现场/通讯方亲自出委托出缺席是否连续两次未姓名事会次数式参加次数席次数席次数次数亲自参加会议颜锦江23232300否

作为独立董事,对需经公司董事会讨论和决策的重大事项,本人均做到了预先审阅、认真审核,并在董事会审议过程中,从个人专业角度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审议相关事项尤其是重大事项时,本人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及相关方保持密切、充分沟通,细致研读相关资料,认真审议每项议案,充分利用自身专业知识,结合公司运营实际,客观、独立、审慎地行使独立董事权力,以此保障公司董事会的科学决策。

2025年,公司董事会的召集、召开均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重大经营决策事

项和其它重大事项均履行了相关审批程序,会议决议合法有效。对于2025年度公司董事会审议的各项议案,本人均投出赞成票,无提出异议的事项,也无反对、弃权的情况。

(二)出席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的情况

本人现任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主席,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委员。2025年度,本人严格按照《公司章程》及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认真履行职

-3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责,亲自出席了应出席的全部会议,共计参加公司董事会专门委员会会议8次,其中审计委员会会议6次,提名委员会会议1次,战略委员会会议1次,不存在无故缺席的情况。

本人在审议及决策董事会相关重大事项时,本着勤勉尽责的原则,充分发挥自身企业管理、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专业领域的特长,认真履行职责,为董事会决策提供了专业意见和依据,有效提高了公司董事会的决策效率。

(三)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情况

2025年度,公司召开独立董事专门会议5次,本人均亲自出席,严格按照相关规

定行使职权,认真审议各项关联交易议案,对各议案未提出异议,均投了赞成票,没有反对、弃权的情形,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

报告期内,不存在行使独立董事特别职权的情况。

(四)出席股东会的情况

2025年度,公司共召开3次股东会,本人均亲自出席,并认真听取了现场股东提

出的意见和建议,以更好地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的职责,促进公司规范运作。

(五)现场考察及公司配合工作的情况

2025年,在公司的积极配合下,本人通过现场出席董事会及相关会议、出席股东

会、实地走访子公司、出席业绩说明会等方式,深入了解公司的战略规划、经营情况和财务状况,就公司发展规划、生产经营管理、内控建设等多方面与公司经营管理层充分交换意见。同时,本人通过视频会议或电话、邮件等方式与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保持密切联系,积极开展交流与沟通。

2025年4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置业有限公司的汇报,深入了

解了公司房地产业务整体情况,重点关注了经营状况、主要项目推进情况及未来规划等方面。

2025年6月,本人听取了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创新投资有限公司的汇报,包

括其经营管理、基金运作及投资策略等情况,重点关注了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基金运作-3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情况、基金投资的内控机制与决策机制等,并结合自身实践经验提出建设性意见。

2025年7月,本人会同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虹美菱)、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赴长虹美菱、中科美菱低温科技股份

有限公司、四川长虹模塑科技有限公司合肥分公司现场调研,通过听取管理层汇报、走访产线及展厅、沟通交流等方式,深入了解了子公司生产经营情况,从经营业绩、产品创新及使用体验、生产制造流程、商业模式创新、市场拓展策略等方面多视角掌握了子公司运营细节。

2025年8月,本人听取了公司模拟核算单元长虹智慧显示(中国)公司对国内电

视业务构成及品牌营销等情况的汇报,深入了解了整体业务现状,重点关注了营销策略、营销和研发之间的协同机制等,并围绕电视行业未来发展趋势开展细致探讨。

本人任职期间,公司经营管理层高度重视与本人的沟通交流,在本人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的过程中,给予了积极有效的配合和支持,及时勤勉地向本人汇报公司经营管理情况及重大事项进展情况,保障了本人享有与其他董事同等的知情权。公司各重大事项均准备了充分的材料并及时向本人提供,对于本人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公司均及时作出反馈,使本人能够依据相关材料和信息,作出独立、客观、公正的判断,为本人的履职工作提供了必备的条件和充分的支持。

(六)与内部审计机构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2025年度,本人与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会计师事务所进行积极沟通,与会计师事

务所就定期报告及财务问题进行深度探讨和交流。在年度报告审计过程中,本人积极履行作为公司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委员的责任和义务,对审计计划安排、审计进程、审计重点事项、审计结果等进行审议,确保审计结果的客观、公正。

(七)与中小股东的沟通交流情况

2025年度,本人通过参加公司股东会、业绩说明会等方式,积极与投资者沟通交流,广泛听取中小股东对公司经营管理的意见和建议。在审议董事会相关议案时,审慎地站在公司及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立场对议案进行表决,维护公司和全体股-3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监督公司提高治理水平。

三、独立董事年度履职重点关注事项的情况

(一)应当披露的关联交易2025年度,本人对公司《关于公司向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转让土地使用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关于四川长虹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持续风险评估报告的议案》《关于预计与广州欢网2026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等关联交易事项无异议。

公司2025年度开展的关联交易,符合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实际情况,是正常的、合理的,关联交易涉及的交易价格以市场价格作为定价基础,定价公允,不存在损害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公司董事会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关联交易的审议和披露程序,关联董事在董事会会议依法回避表决,表决程序合法。2025年度,公司无应提交股东会审议的关联交易事项。

(二)上市公司及相关方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方案

2025年度,公司及相关方不存在变更或者豁免承诺的情形。

(三)被收购上市公司董事会针对收购所作出的决策及采取的措施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上述情形。

(四)披露财务会计报告及定期报告中的财务信息、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025年度,公司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按时编制并披露了

《2024年年度报告》《2025年第一季度报告》《2025年半年度报告》《2025年第三季度报告》,准确披露了相应报告期内的财务数据和重要事项,向投资者充分揭示了公司经营情况。上述定期报告均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均对公司定期报告签署了书面确认意见。

2025年度,公司按时编制并披露了《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本人认为前

述报告比较全面、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体系建设和运行的实际情况,内部控制制度执行有效,对前述报告发表了同意的意见。

-3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五)聘用、解聘承办上市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

2025年度,本人对《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进行了前置审议,同意公司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审计及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董事会和股东会均审议通过前述议案。

(六)聘任或者解聘上市公司财务负责人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聘任或者解聘公司财务负责人的情形。

(七)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

2025年度,公司不存在因会计准则变更以外的原因作出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

或者重大会计差错更正的情形。

(八)提名或者任免董事,聘任或者解聘高级管理人员2025年12月1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推荐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补选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向股东会推荐补选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为第十二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该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提名委员会审议通过。作为公司提名委员会主席,本人对前述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进行了审查,认为其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人对本次补选董事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提名及选举程序合法有效。

(九)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2025年4月25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2024年度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报酬情况》,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2025年12月29日,公司召开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4年绩效年薪及业绩激励事宜的议案》,相关董事依法回避了表决。

上述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均已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审议通过。

-3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2025年度,公司独立董事的津贴按照股东会决议发放,非独立董事及高级管理人

员的薪酬符合公司绩效考核和薪酬制度的管理规定,严格依据业绩目标实际完成情况发放,薪酬方案科学、合理,符合行业薪酬水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的情形。

四、总体评价和建议

2025年,作为公司独立董事,本人认真学习了本年度内修订及公布的相关规范性文件,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忠实、勤勉、积极有效地履行了独立董事职责,对公司董事会决议的重大事项均坚持认真审核,利用自身的专业优势和经验,独立、公正地发表意见并行使表决权,促进公司稳健规范运作,维护了公司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2026年,本人将继续本着诚信与勤勉的精神,秉持独立、客观、审慎的原则,持

续加强自身学习,忠实履行独立董事的义务,促进公司规范运作;加强与公司股东、董事会及经营管理层之间的沟通交流,发挥独立董事的作用,为公司发展提供更多有建设性的意见,增强公司董事会决策能力和领导水平,切实维护公司整体利益和全体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以上报告,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独立董事:颜锦江

2026年6月29日

-3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五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情况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2025年度报酬情况已在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中披露。现将具体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津贴根据公司股东会批准的津贴标准予以支付,第十二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标准已经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确定为每人每年12.65万元人民币(含税)。

除独立董事外,其他或同时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在公司领取的报酬按照市场化定薪,实施市场化薪酬。具体情况如下表:

报告期内从公是否在公任期起始日任期终止日司获得的税前姓名职务性别年龄司关联方期期薪酬总额获取薪酬(万元)

柳江董事长男562023.12.292026.12.280是

衡国钰董事男582023.12.292026.12.280是

副董事长2023.12.292026.12.28

杨金男48197.06否

总经理2023.12.292026.12.28

张晓龙董事男512026.1.52026.12.280是

邵敏董事男432026.1.52026.12.280是

王平松董事男572026.1.222026.12.280是侯宗太

董事男582023.12.292026.1.50是(离任)段恩传

董事男502023.12.292026.1.50是(离任)

何龙(离董事男412023.12.292026.1.582.1否

任)

合计/////279.16/

注:2025年度,董事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同比2024年度下降约30%。杨金先生、何龙先生从公司获得的税前报酬总额包含2025年已发放薪酬以及递延支付

-4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的2024年部分绩效年薪。王平松先生自2026年1月22日担任公司职工董事后,不再在公司关联方领薪。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4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六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组织制定了公司董事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适用对象在公司领取薪酬的董事。

二、方案生效和执行期限

公司董事薪酬方案经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一)非独立董事

在公司任职的非独立董事根据其在公司担任的具体经营管理职务和工作内容,按照公司相关薪酬规定与绩效考核管理规定领取薪酬,不单独领取董事津贴。

未在公司担任经营管理职务的非独立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二)独立董事

公司独立董事薪酬实行固定津贴制,津贴标准由公司股东会审议决定,除此之外不再享受公司其他报酬、社保待遇等。公司独立董事领取固定津贴每人每年12.65万元人民币(税前)。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

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的其他税费。

-4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二)董事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三)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4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七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综合考虑实际经营发展情况及所在行业、地区的薪酬水平,组织制定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2026年度薪酬方案。现将具体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适用对象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

二、方案生效和执行期限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执行期限为2026年

1月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三、薪酬标准

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由基本薪酬、绩效薪酬和中长期激励收入等组成,其中绩效薪酬占比原则上不低于基本薪酬与绩效薪酬总额的50%。

(一)基本薪酬按照担任的具体工作职务,根据岗位职责、工作能力、从业经验、公司职工工资水平并结合行业薪酬水平等因素确定,按月发放。

(二)绩效薪酬以公司经营目标为考核基础,根据经营效益实现情况和个人岗位

绩效考核情况等综合考核结果确定,按各考核周期进行考核发放,其中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在年度报告披露和绩效评价后发放。

(三)中长期激励包括任期激励、股权激励、员工持股计划等,视公司经营情况和相关政策组织实施。

四、其他说明

(一)上述薪酬为税前金额,公司将按照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代扣代缴,从税

前薪酬中扣除个人所得税、按规定需由个人承担的社会保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应缴纳

-4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的其他税费。

(二)高级管理人员因换届、改选、辞职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和发放薪酬。

(三)上述方案中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等的相关规定执行。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请股东会听取。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4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八

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证券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要求,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董事会办公室会同各有关部门,编制了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主要包括公司基本情况、管理层讨论与分析、财务会计报表等内容。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报告》及《四川长虹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以上报告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4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九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对上市公司分红的相关规定,以及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章程》《公司股东回报规划》的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经营规划,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现将具体情况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利润分配方案内容

(一)利润分配方案的具体内容

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结果,公司2025年度合并报表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988886250.40元;2025年度母公司报表实现净利

润为135164766.99元;截至2025年12月31日,母公司报表累计未分配利润为

828434798.1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后的股本(即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06元(含税),不送股,不实施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截至2026年3月31日,公司总股本为4616244222股,扣除回购专用证券账户上已回购股份数18846700股后,实际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为

4597397522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75843851.32元(含税)。2025年度,公司现金分红总额275843851.32元;本年度以现金为对价,采用集中竞价方式已实施的股份回购金额38973747元,现金分红和回购金额合计314817598.32元,占2025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为31.84%。2025年度公司不进行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不送红股,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一年度。

如在本议案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或因公司回购股份致使公司享有利润分配权的总股本发生变动的,公司拟维持每-4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如后续总股本发生变化,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最终实际分配总额以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为准。

(二)是否可能触及其他风险警示情形

单位:元币种:人民币项目2025年度2024年度2023年度

现金分红总额275843851.32461624422.200回购注销总额000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988886250.40703522639.00687701603.71

2025年度末母公司报表未分配利润828434798.14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总额(A) 737468273.52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回购注销总额(B) 0

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平均净利润(C) 793370164.37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

737468273.52

总额(D=A+B)最近三个会计年度累计现金分红及回购注销否

总额(D)是否低于 5000 万元

现金分红比例(%)(E=D/C) 92.95

现金分红比例(E)是否低于 30% 否

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第9.8.1条第一

款第(八)项规定的可能被实施其他风险警否示的情形

二、相关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结合了公司财务状况、经营规划等因素,不会对公司每股收益、现金流状况及正常经营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长期发展。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4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十关于续聘公司2026年度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经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批准,公司聘请了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在为公司提供的审计服务工作中,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严格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独立审计准则实施审计,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顺利完成了公司2025年年度审计相关工作。根据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开展财务审计及内控审计的实际工作情况,同时考虑到该所的资信状况,为保持审计工作的连续性,不断提高审计工作的效率与质量,公司拟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财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聘期一年,相关费用提请公司股东会授权公司董事会,并同意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依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与会计师事务所协商确定。现将相关事宜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机构信息

(一)基本信息

1.名称: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2.成立日期:2011年7月18日;

3.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企业;

4.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灵隐街道西溪路128号。

(二)人员信息

1.首席合伙人:钟建国;

2.截至2025年12月31日,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股东)数量:250人;

3.注册会计师2363人、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954人。

(三)业务规模

-4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2025年度业务总收入为29.88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为26.01亿元,证券业务收入15.47亿元。2024年度,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上市公司年报审计项目756家,收费总额7.35亿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租赁和商务服务业,金融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采矿业,农、林、牧、渔业,文化、体育和娱乐业,建筑业,综合,住宿和餐饮业,卫生和社会工作等。公司同行业(制造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为578家。

(四)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5年末,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累计已计提职业风险基金和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合计超过2亿元,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及职业保险购买符合财政部关于《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管理办法》等文件的相关规定。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存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在执业行为相关民事诉讼中存在承担民事责任情况。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在相关民事诉讼中被判定需承担民事责任的情况如下:

原案件时被告主要案情诉讼进展告间天健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华仪电气2017已完结(天健会计师事务华仪电气、

投2024年度、2019年度年报审计机构,因华所需在5%的范围内与华东海证券、

资年3月仪电气涉嫌财务造假,在后续证券虚仪电气承担连带责任,天天健会计师

者6日假陈述诉讼案件中被列为共同被告,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事务所要求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行判决)。

上述案件已完结,且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已按期履行终审判决,不会对该所履行能力产生任何不利影响。

(五)诚信记录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因执业行为

受到行政处罚4次、监督管理措施17次、自律监管措施13次,纪律处分5次,未受-5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到刑事处罚。11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行政处罚15人次、监督管理措施

63人次、自律监管措施42人次、纪律处分23人次,未受到刑事处罚。

二、项目成员信息

(一)基本信息

项目合伙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1:黄巧梅,2000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199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2:李元良,2007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5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7家。

签字注册会计师3:曾丽娟,2012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8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12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5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赵丽,2003年起成为注册会计师,2001年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2003年开始在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执业,2024年起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

近三年签署和复核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上市公司超过5家。

(二)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近三年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

(三)独立性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项目质量复核人员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三、审计收费

-5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审计收费主要根据专业服务所承担的责任和需投入专业技术的程度及资信状况,综合考虑参与工作人员的经验、级别对应的收费率以及投入的工作时间等因素定价,本公司(含境内非上市/公众子孙公司)2025年支付给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的财务报表

审计费和内部控制审计费合计为267.53万元(含税),其中内部控制审计费为35万元,相关业务及差旅费用由天健会计师事务所承担。2026年度审计费用将以2025年度审计费用为基础,按照市场公允合理的定价原则以及审计服务的性质、繁简程度等情况,双方协商确定。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52-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十一关于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有效规避外汇风险,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不包括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下同)拟开展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额度有效期自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6.905亿美元,且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现将相关事宜向股东会汇报如下:

一、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基本情况

(一)交易目的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存在境外销售及采购业务,为有效规避进出口业务和短期、中长期外币借款形成的外汇风险(包括汇率和利率),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充分利用远期外汇交易产品的套期保值功能,公司拟根据市场汇率变动情况与经有关政府部门批准、具有外汇套期保值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公司拟紧密结合日常经营业务外币结算需求,选择品种、规模、方向、期限相匹配的外汇套期保值产品(主要为远期结售汇)进行风险对冲。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做投机性、套利性的交易操作,资金使用安排合理,不会对公司主营业务的发展产生重大影响,有利于满足公司日常经营需求。

(二)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方式和品种

为实现套期保值的目的,公司按照现行外汇风险管理策略要求拟开展如下远期外汇交易产品:

1.普通远期:对应未来的收付汇金额与时间,与金融机构签订远期结售汇合约,

锁定未来收汇的结汇汇率或者未来付汇的购汇汇率。

2.普通掉期(包括利率和汇率):通过利率或者汇率互换,将利率固定或者汇率锁

-53-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定。

3.简单期权:公司与金融机构签订外汇期权合约(不含单卖期权),在规定的期间

按照合约约定的执行汇率和其他约定条件,买入外汇的选择权进行交易。公司同时操作买入和卖出期权,买入买/卖外汇的权利,卖出买/卖外汇的权利,将价格锁定在一定区间,该区间不超过 100BP。

(三)交易额度和期限

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本次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总额度不超过26.905亿美元,且额度有效期内任一时点的交易金额不得超过已审议额度。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公司下属上市子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开展外汇交易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按香港联交所相关规定履行审议及披露程序。

(四)交易资金来源

公司拟开展远期外汇交易的资金均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公司不允许使用募集资金从事远期外汇交易业务。

(五)远期外汇交易的主要条款

1.合约期限:公司所有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的期限均在3年以内(含3年)。

2.交易对手:金融机构。

3.流动性安排:基于公司的进出口收付汇及债务的合理估计,所有远期外汇交易

基于真实的业务背景。

二、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一)风险分析

公司拟开展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遵循合法、谨慎、安全和有效的原则,不进行投机性交易,但远期外汇资金交易操作仍存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风险:

1.市场风险:国内外经济形势变化可能会造成汇率的大幅波动,远期外汇资金交

易业务面临一定的市场风险。对于单边的远期结汇或者购汇业务,如果到期日外币/人-54-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民币汇率大于或者小于合约汇率,则该笔合约将形成损益。

2.客户违约风险:客户应收款项发生逾期,相关款项无法在预测的回款期内收回,

会造成远期结汇无法按期交割导致公司损失。

3.回款预测风险:公司根据客户不可撤销订单进行回款预测,实际执行过程中,

客户可能调整自身订单,造成公司回款预测不准确,导致远期结汇延期交割风险。

4.金融机构违约风险:对于远期外汇交易,如果在合约期内金融机构不能正常运营,则公司可能不能以约定价格执行外汇合约,存在风险敞口不能有效对冲的风险。

5.操作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经办人员操作不当产生相关风险。

6.法律风险:公司进行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业务可能因与金融机构签订的相关交易

合约约定不清等情况产生法律纠纷。

(二)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所有远期外汇交易均有真实的业务背景,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取

得了董事会或股东会的授权。

2.公司制定《资金管理制度》规范外汇资金管理要求,同时设立外汇管理专员,

制定了公司自有业务的外汇风险管理策略:

(1)被套期项目:基于业务产生的外汇敞口及时锁定,外汇敞口包括账面资产、账面负债和不可撤销订单,其中,不可撤销订单指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尚未确认,是指尚未在资产负债表中确认;确定承诺,是指在未来某特定日期或期间,以约定价格交换特定数量资源、签订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

(2)外汇敞口锁定时间及比例:外汇敞口产生后7个可交易日内完成100%锁定。

(3)套期工具:只允许操作普通远期、普通掉期和简单期权(期权不包括单卖期权)。

(4)公司部分海外子公司由于经营亏损,预期内无现金流可匹配的外汇往来风险

敞口不锁定,通过后续增量利润及债转股或增资等方式从根本上消除外汇敞口。

3.公司每笔外汇交易,根据公司《管理与授权手册》,采用逐级审批的流程,可有

-55-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效控制和防范风险。

4.为控制交易违约风险,公司仅与具有相关业务经营资质的银行等金融机构开展

远期外汇资金交易,保证公司基于套期保值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安全性。

5.公司将严格按照客户回款计划,控制外汇资金总量及结售汇时间。外汇套期保

值业务锁定金额和时间原则上应与外币货款回笼金额和时间相匹配,同时公司将高度重视外币应收账款管理,尽量避免出现应收账款逾期的现象。

三、远期外汇交易业务的相关会计处理

根据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远期外汇交易进行公允价值评估和核算处理。

四、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拟进行的远期外汇交易业务是基于正常生产经营需要开展的,以防范和规避汇率和利率风险为目的。公司对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进行了可行性分析,建立了外汇风险管理机制,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制定外汇策略,并对实际交易合约签署及执行情况进行核查。

公司开展远期外汇交易业务充分利用远期结售汇的套期保值功能,降低汇率和利率波动对公司的影响,有利于提升公司外汇风险的管控能力,符合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56-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十二关于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下属子公司四川长虹

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长虹佳华(香港)

资讯产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华资讯)业务发展计划,结合其资源状态,为进一步支持其良性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公司拟为佳华信产及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人民币20000万元。现将相关事宜向股东会汇报如下(本议案中涉及的相关数据如无特殊说明,所指币种均为人民币):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新增担保预计的基本情况

根据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2026年业务开展情况及经营发展需要,结合子公司资源状态,为进一步支持子公司良性发展,公司拟为下属控股子公司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200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币种:人民币新增担保担保方被担保截至2026本次新额度占上持股比方最近是否是否担保年6月5增担保市公司最被担保方例(含一期资关联有反方日的担保额度需近一期经直接和产负债担保担保

余额*求审计净资

间接)率产比例

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控股子公司新增2026年度担保额度四川长虹佳四川华信息产品

长虹有限责任公77.44%77.64%电器司及下属子

191407.85200001.30%否是

股份公司有限长虹佳华公司(香港)资77.44%96.14%讯产品有限

-57-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公司

*外币担保余额按2026年6月5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汇率中间价进行折算。

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止。在担保额度有效期内,担保额度可循环使用。担保额度范围内实际担保金额、担保期限以最终签署的担保协议为准。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佳华信产被担保人类型法人被担保人名称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有限责任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控股子公司市公司持股情况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主要股东及持股比虹佳华)之下属全资子公司港虹实业有限公司、WIDE例

MIRACLE LIMITED分别持有佳华信产 90%、10%股权法定代表人何建华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7007672602545成立时间2004年10月13日注册地四川省绵阳市高新区绵兴东路35号

注册资本11.50亿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外商投资、非独资)

计算机软件、硬件及配件、电子及非专控通信设备的研发、生

经营范围产、销售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计算

机软硬件的系统集成、安装、维护及相关的技术等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1945409511.2910902078561.89

(元)*负债总额9274589817.738247251258.13

资产净额2670819693.562654827303.76

营业收入7269478737.7125539208055.76

净利润15992389.80165484676.93

*此财务数据为佳华信产单体财务报表口径

(二)佳华资讯被担保人类型法人

-58-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

被担保人名称长虹佳华(香港)资讯产品有限公司被担保人类型及上控股子公司市公司持股情况主要股东及持股比

本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长虹佳华持有佳华资讯100%股权例法定代表人祝剑秋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成立时间2013年1月14日注册地中国香港注册资本1000万港元公司类型私人股份有限公司

经营范围批发、零售及贸易、广告及市场营销

2026年3月31日2025年12月31日

项目/2026年1-3月/2025年度(未经审计)(经审计)

主要财务指标资产总额1125877166.691078966232.15

(元)*负债总额1082395382.891020604023.06

资产净额43481783.8058362209.09

营业收入276526798.74710454312.88

净利润-13575158.87-5969633.16

*此财务数据为佳华资讯单体财务报表口径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本次担保事项为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新增担保额度预计,尚未与相关方签订担保协议。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将在经股东会审定的担保额度内,按实际发生的担保金额签署具体担保协议。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提供担保,是为了支持其良性经营发展,推进相关业务开展。对佳华信产及其下属子公司、佳华资讯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和风险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给予的担保额度在其偿债能力范围内,担保风险可控。

本次被担保方为公司非全资控股子公司,公司为其提供担保,被担保方的其他少数股东因自身原因未按其持股比例提供相应担保。为规范公司运作,降低担保风险,-59-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本次被担保方以其归属于全体股东的有效资产向公司提供的担保提供足额的反担保。

公司作为控股股东,本次被担保方多数董事及主要经营管理人员均由公司或公司控股子公司推荐,公司能及时了解其经营和财务状况,对其经营管理具有控制权,加之被担保方的反担保安排,公司提供担保的风险较小,不存在损害公司利益的情形。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经公司董事会、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公司及下属非上市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512593.77万元(不含本次新增担保额度,下同),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8.24%,其中,对下属子公司担保总额为1284748.97万元,占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83.45%。

公司未对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及其关联人提供担保,无逾期担保。

公司下属上市公司长虹美菱股份有限公司及长虹华意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的担

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长虹佳华控股有限公司的担保情况按照其适用于香港联合交易所的相关规则予以披露。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60-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十三

关于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根据《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有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建立薪酬管理制度,包括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结构、绩效考核、薪酬发放、止付追索等内容。为提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规范运作水平,公司根据前述规定以及《公司章程》《公司薪酬管理办法》等,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了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4月 25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四川长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审议,全体董事对该议案回避表决,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61-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资料文件之十四

关于修订公司《对外捐赠管理办法》的议案

各位股东、股东代表:

为提高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规范运作水平,根据《公司章程》及公司《管理与授权手册》等相关规定,结合实际运营状况,公司修订了《对外捐赠管理办法》。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 2026年 6月 6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上披露的《四川长虹对外捐赠管理办法(2026年6月修订)》。

以上议案已经公司第十二届董事会第四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现提交股东会,请予以审议。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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