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39证券简称:四川长虹公告编号:临2026-052号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
第十二届董事会第五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
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四川长虹)第十二届董事会第
五十三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26年9月1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9月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9名,实际出席董事9名,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柳江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充分讨论,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审议通过《关于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参与投资设立长虹科创基金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会议同意公司及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新网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有限合伙人分别以自有资金出资53500万元、3000万元,公司下属控股子公司四川长虹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作为普通合伙人(GP1)以自
有资金出资 350万元,与普通合伙人(GP2)绵阳久盛科技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及公司关联方四川华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丰科技)及其他有限合
伙人共同设立长虹科技创业股权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暂定名,最终以工商登记为准)。基金总规模100000万元,公司及下属子公司合计认缴出资占比为56.85%;基金主要投资于智能硬件(含智能家电及核心器件)、数字经
济、医疗健康等领域的项目。会议同意公司与其他合伙人签订合伙协议,同意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办理协议签署等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华丰科技为公司控股股东四川长虹电子控股集团有限公司的下属控股子公司,为公司关联方,关联董事
1柳江先生、衡国钰先生、杨金先生、张晓龙先生、邵敏先生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表决结果:同意4票,回避5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在提交董事会审议前,已经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审议通过。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亦未达到股东会审议标准。
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同日披露的《四川长虹关于与专业投资机构共同投资设立创业投资基金暨关联交易的公告》(临2026-053号)。
特此公告。
四川长虹电器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9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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