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动力新科:动力新科关于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3-26 查看全文

股票简称:动力新科 动力 B股 股票代码:600841 900920 编号:临 2024-014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

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024年3月22日,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动力新科”或“公司”)召开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和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的议案》。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重大资产重组基本情况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的批复》(证监许可[2021]2321号)(公司名称已于2022年1月由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更名为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司向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集团”或“业绩承诺方”)以发行股份

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汽依维柯商用车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依投”)50.00%股权、上汽依维柯红岩商用车有限公司(该公司已于2021年9月更名为上汽红岩汽车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汽红岩”)56.96%股权;向重庆机电控股(集团)公司以发行股份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汽红岩34.00%股权、上汽菲亚特红岩动

力总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菲红”)10.00%股权;向上依投以支付现金的方式购买其持有的上汽红岩9.04%股权,并募集配套资金(以下简称“本次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2021年8月底,上述标的公司有关股权已变更登记至公司名下,并已取得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重庆两江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司向标的公司换发的营业执照等文件。本次重组配套融资有关非公开发行的股份已于2021年11月

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登记托管手续。

二、业绩承诺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工作中,经公司董事会2021年度第二次临时会议、2021

年度第四次临时会议、202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公司与业绩承诺方分别签署了《盈利预测补偿协议》和《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之补充协议》(以

1下简称“补偿协议”)。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盈利补偿期间为2021年、2022年及2023年,业绩承诺资产利润预测数:

单位:人民币万元业绩承诺资产项目2021年2022年2023年上汽红岩61.48%股权(以扣非后利润预测数14502.6821281.0019845.09下简称:业绩承诺资产1)扣非前利润预测数15792.9121281.0020199.03上菲红30.00%股权(以下扣非后利润预测数11093.8410103.5510060.97简称:业绩承诺资产2)

上汽红岩61.48%股权包括上汽集团持有的上汽红岩56.96%股权及上汽集团

通过持有上依投50.00%股权间接持有的上汽红岩4.52%权益,即50.00%*9.04%。

业绩承诺资产1和业绩承诺资产2以下统称“业绩承诺资产”。

如果自重组交易实施完毕当年至盈利补偿期间任一会计年度期末出现如下情况,则业绩承诺方须向动力新科进行补偿:(1)业绩承诺资产1累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实际盈利数未达到约定;或(2)业绩承诺资产1累积扣除非经常性损

益后实际盈利数未达到约定;或(3)业绩承诺资产2累积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实际盈利数未达到约定。

在盈利补偿期间届满时,动力新科应聘请合格审计机构对业绩承诺资产1和业绩承诺资产2分别进行减值测试并出具相应的减值测试报告。若出现任何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盈利补偿期间内累积补偿金额的情况,业绩承诺方应另行向动力新科进行补偿,具体补偿安排如下:

需另行补偿股份数量=(该业绩承诺资产期末减值额-该业绩承诺资产在盈利补偿期间累积补偿金额)/本次交易的每股发行价格。

其中,期末减值额为业绩承诺资产作价减去期末业绩承诺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盈利补偿期间内业绩承诺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业绩承诺方因每项业绩承诺资产盈利补偿及减值补偿向动力新科进行的补偿总额合计不超过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

有关业绩承诺、业绩补偿的具体约定详见2021年7月10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上海柴油机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修订稿)。

根据2022年3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之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核)字(22)第 E00039 号)。业绩承诺方上汽集团对业绩承诺资产2021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

根据2023年3月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

2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之专项审核报告》(德师报(函)字(23)第 Q00837 号)。业绩承诺方上汽集团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对业绩承诺资产2的2022年度业绩承诺已完成。因业绩承诺方上汽集团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2022年度业绩承诺未完成,公司于2023年3月29日召开的董事会十届四次会议和2023年4月21日召开的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业绩补偿方案暨拟回购并注销股份的议案》。2023年6月9日,公司与上汽集团签署了《股份回购协议》,由公司以人民币1.00元的价格定向回购上汽集团应补偿的股份

243713948股并予以注销,2023年7月,公司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

司完成了注销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内的243713948股股份,并相继办理完成了股本变更和工商变更登记等手续。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由1631535732股变更为1387821784股,其中,上汽集团持有的股份由783046844股变更为539332896股,上汽集团持股比例由47.99%变更为38.86%(仍为公司控股股东)。有关业绩补偿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7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有关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公告等。

三、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

(一)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根据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业绩承诺资产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说明之专项审核报告》 (德师报(函)字(24)第 Q00251 号)。业绩承诺资产 2023 年度业绩承诺完成情况如下:

业绩承诺资产1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扣非前金额扣非后金额

2023年实际盈利(亏损)数(注1)-244124.04-248182.62

减:募集配套资金募投项目效益影响(注3)

业绩承诺资产所占权益比例(注4)61.48%61.48%

2023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实际盈利(亏损)数-150087.79-152583.01

2022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实际盈利(亏损)数-104210.20-109397.35

2021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实际盈利数17348.3715089.51

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累积实际盈利(亏损)数-236949.62-246890.85

2023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利润预测数20199.0319845.09

2022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利润预测数21281.0021281.00

2021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利润预测数15792.9114502.68

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累积利润预测数57272.9455628.77

累积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294222.56-302519.62

3承诺净利润完成率未完成未完成

业绩承诺资产2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项目上菲红

扣非前实际盈利数(注1)33347.04

减:非经常性收益(注2)13.01

2023年扣非后实际盈利数33334.03

业绩承诺资产所占权益比例30.00%

2023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实际盈利数10000.21

2022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实际盈利数6837.91

2021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实际盈利数14479.17

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累积扣非后实际盈利数31317.29

2023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利润预测数10060.97

2022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利润预测数10103.55

2021年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利润预测数11093.84

业绩承诺资产对应的累积利润预测数31258.36

累积实际盈利数与利润预测数差异58.93

扣非后承诺净利润完成率100.19%

业绩承诺方上汽集团对业绩承诺资产1截至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对业绩承诺资产2截至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

(二)2023年业绩承诺资产1业绩承诺未完成的主要原因及对公司的影响

2023年,国内重卡行业需求有所复苏,但受宏观经济等因素影响,重卡产业

链经营压力仍然较大。上汽红岩主要产品为自卸车类重卡,受房地产等基础建设投资增速下行较大的影响,上汽红岩虽积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产品技术研发,全力做好供应链管理、运营效率提升、降本增效,但受市场竞争激烈,应收账款回款缓慢等因素影响,2023年,上汽红岩仅实现重卡整车销售9090辆,同比下降30.7%;受整车销量、营业收入下滑较大影响,上汽红岩2023年主营业务发生亏损,同时受整车销量下降及长账龄应收账款回款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上汽红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及会计政策等相关规定,对应收款项、固定资产、存货、无形资产、开发支出等计提减值准备,导致2023年全年亏损24.41亿元,未能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

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资产1截至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但根据补偿协议约定,业绩承诺方因每项业绩承诺资产盈利补偿及减值补偿向公司进行的股份补偿及现金补偿总额合计不超过该项业绩承诺资产的交易价格。因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业绩承诺在2022年度业绩补偿后已履行了业绩补偿,且该补偿已达到业绩承诺方在业绩承诺期间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补偿上限(对应的已实施完成的业绩补偿股份为243713948股),故业绩承诺方对2023年业

4绩承诺资产1未完成业绩承诺不再另行补偿。有关业绩补偿实施情况详见公司2023年 7月 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披露的《关于回购并注销业绩补偿股份实施公告》等公告。

2023年,上汽红岩仅实现重卡整车销售9090辆,同比下降30.7%;受整车

销量、营业收入下滑较大影响,2023年主营业务发生亏损。上汽红岩近年来虽积极加大市场开拓力度和产品技术研发,做好供应链管理、运营效率提升、降本增效,努力扭转经营亏损状况,但受市场竞争激烈,应收账款回款缓慢等因素影响,经营困难,且已连续两年发生较大亏损,提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四、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监事会意见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核查意见本次业绩承诺方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相关事项已经经公司董事会审

计委员会2024年第一次会议、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董事会十届

六次会议、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审议通过。独立财务顾问对相关情况进行了核查,出具了核查意见。

(一)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意见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为:2023年,上汽红岩受重卡销量、销售收入下滑较大及根据会计准则有关要求计提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准备等导致上汽红岩2023年度净利润未达预期,未能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因上汽集团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业绩承诺在2022年度业绩补偿后已达补偿上限,故上汽集团不再因2023年度业绩承诺资产1未实现业绩承诺而补偿,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二)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认为:2023年,上汽红岩受重卡销量、销售收入下滑较大及根据会计准则有关要求计提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准备等导致上汽红岩2023年度净

利润未达预期,未能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因上汽集团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业绩承诺在2022年度业绩补偿后已达补偿上限,故上汽集团不再因2023年度业绩承诺资产1未实现业绩承诺而补偿,该事项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定,同意该议案并将该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认为:2023年,上汽红岩受重卡销量、销售收入下滑较大及根据会计准则有关要求计提应收账款等资产减值准备等导致上汽红岩2023年度净利

润未达预期,未能完成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因上汽集团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业绩承诺在2022年度业绩补偿后已达补偿上限,故上汽集团不再因2023年度业绩承诺资产1未实现业绩承诺而补偿,该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四)独立财务顾问意见经核查,本独立财务顾问认为: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资产1截至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成,对业绩承诺资产2截至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已完成。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业绩承诺资产1已发生减值,业绩承诺资产2未发生减值。

因业绩承诺方对业绩承诺资产1的业绩承诺在2022年度业绩补偿后已达补偿上限,故业绩承诺方不再因2023年度业绩承诺资产1未实现业绩承诺以及发生减值而进行补偿。

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对业绩承诺资产1截至2023年度的业绩承诺未完

成深感遗憾,并向广大投资者诚恳致歉。独立财务顾问及主办人将继续积极履行持续督导职责,督导上市公司及相关方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履行重大资产重组中关于业绩补偿的相关承诺,切实保护中小投资者利益。

五、致歉声明

2023年,全资子公司上汽红岩受重卡行业波动、房地产基建投资增速下滑

及产品转型不及预期等因素影响,销量下降,盈利能力下滑,应收账款回笼迟滞,资产减值计提增加,导致2023年出现较大亏损;2021年重大资产重组的部分业绩承诺资产未能完成业绩承诺并发生减值,公司董事长、总经理对此深表遗憾,在此郑重向广大投资者诚挚致歉。公司管理层已制订并采取包括积极强化各业务板块经营规划,提升内部管理效率,加强应收款项回收等措施,努力改善上汽红岩经营状况;但上汽红岩未来可能受宏观经济波动、有息负债较高、资产负债率

过高、债务还款和现金流压力较大等风险影响,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六、备查文件

1、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度第一次会议决议;

2、独立董事2024年度第一次专门会议决议;

3、公司董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4、公司监事会十届六次会议决议;

5、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发行

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2023年度业绩承诺实现情况及减值测试情况的核查意见及致歉声明。

特此公告。

上海新动力汽车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2日

6

免责声明

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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