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A600845 B900926 证券简称:宝信软件 宝信 B 编号:临 2026-010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根据《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第三期限制性股票计划(草案)》(以下简称《第三期激励计划》)有关规定,因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结合近期人员变动情况,需对已授予未解锁的限制性股票共计
12874665股按规定回购并注销。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十一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同意对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期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4.1875元/股进行回购,本次回购股票共计12874665股。
公司于2026年4月22日发出《通知债权人公告》,具体内容详见于2026年 4 月 22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发布的临
2026-011公告。
二、本次回购并注销已授予限制性股票的原因、数量
(一)因激励对象个人情况发生变化回购注销
截至目前,激励对象李永兵、吴新芳、卢健琦、张瑞斌、金云、路伟、毕英杰、嵇小波、程玉宝、陈铁强、谭冠军、骆德欢、刘共华、王蔚林14
-1-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人已退休,夏雪松、徐培杰、张强弦3人已调离公司,应根据《第三期激励计划》规定,尚未达到解除限售条件的第三期 A股限制性股票由公司按回购价格14.1875元/股予以回购。具体如下:
序号姓名本次回购(股)
1李永兵22032
2吴新芳19584
3卢健琦9792
4张瑞斌19584
5金云22032
6路伟14688
7毕英杰24480
8嵇小波19584
9程玉宝4080
10陈铁强2856
11谭冠军24480
12骆德欢24480
13刘共华19584
14王蔚林19584
15夏雪松36720
16徐培杰19584
17张强弦9792
合计312936
(二)因公司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回购注销
对照公司第三期 A 股限制性股票计划第三个解除限售期业绩考核条件,2025年业绩指标中,2025年度较2021年度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及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等2项指标未达标,具体如下:
2025年是否达标/第三个解除限售期的
指标业绩实绩解锁比例业绩达标条件净资产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2025年度净资产收益率
12.3%否
收益率率不低于18%。
-2-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2025年度较2021年度净
净利润复2025年度较2021年度
-5.6%否利润复合增长率不低于合增长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
15%。
净利润2025年度净利润现金2025年度净利润现金含
168%是
现金含量含量量不低于90%。
注(1):上述“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复合增长率”均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净利润作为计算依据。净利润现金含量为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与归属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值。
因公司 2025年业绩考核目标未达成,根据第三期 A股限制性股票计划
“第九章第二条第5款:因公司层面业绩考核不达标或个人层面绩效考核导致当期解除限售的条件未成就的,对应的限制性股票不得解除限售且不得递延至下期解除限售,由公司按照授予价格与回购时市价孰低值回购处理。”的规定,公司按照回购价格14.1875元/股回购864名激励对象持有的
2025年业绩考核年度对应的全部限制性股票共计12561729股。具体如下:
授予回购股数其中:
批次合计(股)1期回购(股)2期回购(股)3期回购(股)首批118215930011821593预留32313600323136
第一批预留4170000275220141780
第二批合计12561729027522012286509
三、预计本次回购注销后的股本变化
本次回购 12874665股公司 A股股票且注销后,公司将减少注册资本
12874665元。
四、本次回购对公司的影响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
实质性影响,也不会影响公司管理团队的勤勉尽职,公司管理团队将继续-3-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公告
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努力为股东创造价值。
五、本次回购注销计划的后续工作安排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与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的规定,办理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手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六、律师意见
上海市华诚律师事务所出具法律意见认为: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
股票符合实施回购注销的前提条件,回购对象、具体回购注销方案符合公
司《第三期激励计划》的规定,公司已为本次回购注销有关事宜履行了充
分且必要的决策程序,相关决策内容符合股东大会授权,本次回购注销程序符合《激励管理办法》《第三期激励计划》等要求,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合法有效,依法可以实施。
特此公告。
上海宝信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4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