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代码:600848公司简称:上海临港
900928 临港 B 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指引的规定和其他内部控制监管要求(以下简称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结合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2025年12月31日(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审计委员会对公司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企业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及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保证经营管理合法合规、资产安全、财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保证。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1.公司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有效□无效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规定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3.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4.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适用√不适用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发出日之间未发生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5.内部控制审计意见是否与公司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价结论一致
√是□否
6.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对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披露是否与公司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披露一致
√是□否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一).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
1.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本部及下属子公司共计47家。
2.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占比:
指标占比(%)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资产总额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资产总额之比100纳入评价范围单位的营业收入合计占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总额之比100
3.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包括:
公司治理、企业文化、资金管理、投资管理、筹资管理、采购管理、销售管理、工程项目、财务报
表、全面预算、合同管理、内部信息传递、对外信息披露等。
4.重点关注的高风险领域主要包括:
资金管理、投资管理、工程项目、销售管理、采购管理、财务报告、对外信息披露。
5.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营管理的主要方面,是否存
在重大遗漏
□是√否
6.是否存在法定豁免
□是√否
7.其他说明事项
无
(二).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及公司内部制度、内控手册和各项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1.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是否与以前年度存在调整□是√否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
2.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错报金额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大于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介于利润表潜在错报金额小于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
并报表税前利润的5%并报表税前利润的1%-5%并报表税前利润的1%
说明:无
公司确定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舞弊;
2、注册会计师发现当期财务报告存在重大错报、而内部控制在运行过程中未能发
现该重大错报;
3、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告更正和追溯;
4、公司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监督无效;
5、其他可能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重要缺陷除上述情况外,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具备合理可能性导致不能及时防止或发现并纠正财务报告中虽然未达到和超过重要性水平,但仍能引起公司董事会和管理层重视的错报。
一般缺陷不构成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的内部控制缺陷。
说明:
无
3.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量标准如下:
指标名称重大缺陷定量标准重要缺陷定量标准一般缺陷定量标准直接损失金额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大于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介于可能导致的直接损失小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合并报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公司合于上述标准
告税前利润的5%并报告税前利润的1%-5%
说明:
无
公司确定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评价的定性标准如下:
缺陷性质定性标准
重大缺陷1、公司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
2、公司没有或缺乏民主决策程序;3、相关管理制度存在重大设计缺陷;
4、媒体负面新闻频现;
5、其他对公司影响重大的情形。
重要缺陷除上述情况外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管理制度缺失、决策程序不科学的情形。
一般缺陷上述重大、重要缺陷以外的其他缺陷
说明:
无
(三).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数量1个。
截至报告截至报告财务报告业务基准日是发出日是
内部控制缺陷描述缺陷整改情况/整改计划领域否完成整否完成整重大缺陷改改对以前年2024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财其他就“多列报所有者权益,少是是度已经签政部检查组对公司2023年列报负债”事项,公司自财发财务报度会计信息质量情况开展政部2024年检查起,与财政告更正和检查,就“多列报所有者权部门和监管部门持续沟通,追溯益,少列报负债”等问题于寻求解决方案。2025年公司2025年5月14日出具《财分别从财务报表方面和内部政部行政处罚决定书》(财控制方面对所存在的问题予监法〔2025〕123号,以下以整改。
简称决定书),同年7月26其中财务报表方面,公司认日和2026年4月4日,中为形成上述事项系公司财务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人员对相关会计准则的理解海监管局就决定书中的“多和处理存在偏差,为更加准列报所有者权益,少列报负确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债”事项,向公司分别出具公司对2022年度至2024年《关于对上海临港控股股度已披露的财务报表进行追份有限公司、姚炜采取出具溯调整。
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沪证内部控制方面,公司管理层监决〔2025〕146号)和《关对此高度重视,就发现存在于对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的财务人员对准则运用判断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把握不准确的内部管理缺
并对翁恺宁、袁国华、刘德陷,通过加强相关人员培训、宏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完善财务审核和报表编制复决定》(沪证监决〔2026〕核机制等措施,积极配合落72号)。实整改。
1.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1.3.一般缺陷
无
1.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
缺陷
□是√否
1.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存在未完成整改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
缺陷
□是√否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2.1.重大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是√否
2.2.重要缺陷
报告期内公司是否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要缺陷
□是√否
2.3.一般缺陷
无
2.4.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大缺陷
□是√否
2.5.经过上述整改,于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公司是否发现未完成整改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
要缺陷
□是√否
四.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1.上一年度内部控制缺陷整改情况
□适用√不适用2.本年度内部控制运行情况及下一年度改进方向
√适用□不适用
就财政部检查发现的“多列报所有者权益,少列报负债”问题,导致对已经签发财务报表更正追溯,属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公司在2024年财政部检查发现此问题时已开展包括内部人员培训、严格财务报表编制与审核等多项整改措施,且未发现其他类似事项发生,故董事会认为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公司已经完成上述事项的内部控制缺陷整改工作,其他方面内部控制体系整体运行有效,在财务报告和非财务报告方面保持了有效的内部控制。
本年度在内控体系建设方面,公司严格落实新《公司法》及监管要求,已完成公司章程修订,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法行使原监事会全部职权,实现公司监督架构从双层制向以审计委员会为核心的单层精准监督模式转型,并同步修订了《董事会议事规则》和《股东会规则》,进一步完善了公司治理结构和决策监督机制。在内控执行有效性方面,公司通过定期自查与外部审计双轮驱动,确保内控措施有效执行。一方面,组织各业务部门及子公司开展常态化自查与年度内控自评工作,聚焦资金审批、合同管理、采购管理、投后管理等关键业务环节,对照内控制度要求逐项核查执行情况,切实提升内控执行的有效性;另一方面,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外部审计机构开展年度内控审计,对公司内控体系的健全性、合理性和有效性开展独立客观评价。
下一年度,公司将紧扣内控建设要求,以提升内控有效性为核心,一方面持续完善审计委员会履职体系,健全议事规则与工作机制。另一方面聚焦内控执行有效性,加强对资金资产、投后管理等重点领域的管控力度,提升内控体系与业务流程的融合度,全面提升公司内部控制体系的系统性、针对性和有效性。
3.其他重大事项说明
□适用√不适用
董事长(已经董事会授权):翁恺宁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