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48证券简称:上海临港公告编号:2025-025
900928 临港 B股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19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松江区莘砖公路 668 号 G60 科创大厦 2楼松江厅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246
其中:A股股东人数 24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人数(B股) 6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1766214038
其中:A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 1766194855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有股份总数(B 股) 19183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70.0188
份总数的比例(%)
其中:A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 70.0180
境内上市外资股股东持股占股份总数的比例(%)0.0008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投票表决。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方式、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0人,出席10人;
2、公司在任监事6人,出席6人;
3、董事会秘书出席会议;公司全体高管列席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事会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A股 1754585992 99.3427 11418443 0.6465 190420 0.0108
B 股 18983 98.9574 200 1.0426 0 0.0000
普通股合175460497599.3427114186430.64651904200.0108
计:
2、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股东会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股 1754503405 99.3380 11597130 0.6566 94320 0.0054
B 股 18983 98.9574 200 1.0426 0 0.0000
普通股合175452238899.3380115973300.6566943200.0054
计:
3、议案名称: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 (%)A 股 1754494205 99.3375 11592930 0.6564 107720 0.0061
B 股 18983 98.9574 200 1.0426 0 0.0000
普通股合175451318899.3375115931300.65641077200.0061
计:
(二)累积投票议案表决情况
4.00、关于选举公司董事的议案
议案议案名称得票数得票数占出席会议有效是否
序号表决权的比例(%)当选
4.01选举谢维青为公司董事176386412799.8670是
4.02选举王春辉为公司董事176304488299.8206是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议案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并取消监26279664195.7694114186434.16121904200.0694事会的议案2关于修改《股东
26271405495.7393115973304.2263943200.0344会规则》的议案3关于修改《董事会议事规则》的26270485495.7359115931304.22481077200.0393议案
4.01选举谢维青为公
27205579399.1436
司董事
4.02选举王春辉为公
27123654898.8451
司董事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议案1至议案3为特别决议议案,该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
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议案4为普通决议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二分之一以上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冯璐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
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
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上海临港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9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