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850证券简称:电科数字公告编号:2025-046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5年9月2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浦东新区博青路269号上海世博逸衡酒店
2楼多功能厅 C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419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347350011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
份总数的比例(%)50.6137
(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会召集,由公司董事、总经理张为民先生主持,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均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4人,董事江波先生、于开勇先生、赵新荣女士、司
芙蓉先生、张宏先生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1人,监事王忠海先生、周勤德先生、江经亮先生、张洁女士因公务未能出席会议;
3、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侯志平先生出席了会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4238073 99.1041 3066778 0.8829 45160 0.0130
2.00、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公司部分治理制度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股东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4269440 99.1131 3052121 0.8787 28450 0.0082
2.02、议案名称:《董事会议事规则》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4285140 99.1176 3041221 0.8755 23650 0.0069
2.03、议案名称:《独立董事工作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4265340 99.1119 3055121 0.8796 29550 0.00852.04、议案名称:《关联交易决策制度》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4228040 99.1012 3097721 0.8918 24250 0.0070
2.05、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4239640 99.1045 3086421 0.8886 23950 0.0069
3、议案名称:2025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同意反对弃权股东类型比例比例
票数比例(%)票数票数
(%)(%)
A股 346863484 99.8599 451977 0.1301 34550 0.0100
(二)现金分红分段表决情况同意反对弃权
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
持股5%以上
普通股股东264944415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5%
普通股股东63579298100.000000.000000.0000
持股1%以下
普通股股东1833977197.41574519772.4008345500.1835
其中:市值
50万以下普
通股股东364398294.62901722774.4738345500.8972市值50万以上普通股
股东1469578998.13232797001.867700.0000
(三)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议议案名称同意反对弃权
案票数比例(%)票数比例票数比例序(%)(%)号
1关于取消3913855092.634630667787.2586451600.1068
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32025年半4176396198.84854519771.0698345500.0817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四)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1、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1为特别决议案,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
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2、审议通过的上述议案2、3为普通决议事项,已获得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
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过半数通过。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见飞扬、骆树楠
2、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
格均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中电科数字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5年9月3日
*上网公告文件法律意见书
*报备文件股东大会决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