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度内控审计报告财务报表审计报告
防一伪一编一码: 31000003202298949H
被审计单位名称: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审一计一期一间:2021年报一告一文一号:众会字(2022)第03358号
签字注册会计师:何亮亮
注一师一编一号:310000034700
签字注册会计师:王小红
注一师一编一号:310000090437
事一务一所一名一称: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事一务一所一电一话:021-63525500上海市虹口区东大名路1089号北外滩来福士广场东塔楼
事一务一所一地一址:
18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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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会字(2022)第03358号
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的相关要求,我们审计了上海海欣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欣集团)2021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
一、企业对内部控制的责任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并评价其有效性是海欣集团董事会的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我们的责任是在实施审计工作的基础上,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审计意见,并对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重大缺陷进行披露。
三、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
内部控制具有固有局限性,存在不能防止和发现错报的可能性。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审计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具有一定风险。
四、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审计意见
我们认为,海欣集团于2021年12月31日按照《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和相关规定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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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注册会计师中国,上海2022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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