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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建股份:龙建股份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公告

公告原文类别 2024-02-27 查看全文

证券代码:600853证券简称:龙建股份编号:2024-009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

实施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中(以下简称本次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根据《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公

司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本次注销股份的有关情况回购股份数量注销股份数量注销日期

12.50万股12.50万股2024年2月29日

一、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的决策与信息披露

(一)2023年12月12日,公司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三十七次会议及第九届监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前述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出具了核查意见。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 12月 1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06)。

(二)2023年12月28日,公司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审议通过《关于回购注销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告编号:2023-118)。

(三)2023年12月30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123),就本次回购注销部分限制性股票并减少注册资本事宜履行通知债权人程序。在约定的申报时间内,无债权人申报债权、要求公司清偿债务或提供相应的担保。

二、本次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情况

(一)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的原因及依据

根据《管理办法》《激励计划(草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

文件的规定,本次激励计划有1名激励对象因主动辞职而不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董事会同意对其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万股限制性股票进行回购注销。

(二)本次回购注销的相关人员、数量

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1人,拟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12.50万股;本次回购注销完成后,剩余股权激励限制性股票592.56万股。

(三)回购注销安排公司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以下简称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开立了回购专用证券账户,并向中国结算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上述1名激励对象已获授但尚未解除限售的12.50万股限制性股票的回购过户手续,预计本次限制性股票于2024年2月29日完成注销。注销完成后,公司后续将依法办理相关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三、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份结构变动情况

公司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后,公司股本结构变动情况如下:

单位:股类别变动前变动数变动后

有限售条件的流通股6050600-1250005925600无限售条件的流通股100885194601008851946

股份合计1014902546-1250001014777546

四、说明及承诺

公司董事会说明: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事项涉及的决策程序、

信息披露符合法律、法规、《管理办法》的规定和公司本次激励计划、

限制性股票授予协议的安排,不存在损害激励对象合法权益及债权人利益的情形。

公司承诺:已核实并保证本次回购注销限制性股票涉及的对象、股

份数量、注销日期等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已充分告知相关激励对象本次回购注销事宜,且相关激励对象未就回购注销事宜表示异议。如因本次回购注销与有关激励对象产生纠纷,公司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法律责任。

五、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就本次回购注销已经取得现阶段必要的批准与授权,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截至本《法律意见书》出具日,公司已就本次回购注销履行了现阶段必要的信息披露义务,符合《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公司尚需按照《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办理减少注册资本的手续和完成相关股份回购注销,并依法履行后续信息披露义务。

六、上网公告附件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关于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部分限制性股票回购注销实施情况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龙建路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2月27日

*报备文件

1.回购注销实施申请;

2.经公司及董事会盖章、董事长签字的说明及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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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内容仅供您参考和学习使用,任何投资建议均不作为您的投资依据;您需自主做出决策,自行承担风险和损失。九方智投提醒您,市场有风险,投资需谨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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